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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老人被骗房产,看公证处遭遇的信任危机

天下说法  · 公众号  · 法律  · 2017-08-10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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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在朋友圈看到一张图片,北京方正公证处停业整顿。估计,这在北京方正公证处二十年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吧。

事情,还是源于近期闹得沸沸扬扬的北京多名老人遭房屋抵押贷款骗局这件事。上新闻了,引起社会反响了,刷朋友圈了,所以有关部门开始重视了,要整顿了。

根据最近的媒体报道,这些老人的遭遇几乎都是一样的:涉嫌诈骗团伙精心设计了房屋抵押贷款赚取高额利息的骗局,一步步诱骗受害者签署债权强制执行公证书和授权委托书并公证,最后将其房屋“合法”骗取。

8月 2 日,北京市司法局发布消息,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市公证协会已经组成调查核实小组,对近期被曝光的涉老年人处分不动产的委托公证事件进行调查,特别是对其中所涉及的相关公证处和公证员开展调查。北京市司法局表态:“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据《公证法》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赔偿当事人损失;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

好吧,让我们来看看北京方正公证处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引述媒体的报道:

2016年 5 19 日,在广某彬的安排下,李淑英见到了龙某,龙某告诉她房子可抵押借款 230 万元,并带她到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在方正公证处,龙某拿来一摞文件,他告诉李淑英,文件的内容就是他之前介绍的借贷款流程,来这里只是走个形式,她直接在上面签字就好。大概 10 多分钟时间,李淑英在他们指定的地方签了名,一行人离开了公证处。记者看到,李淑英提供的文件显示,公证书包括借款合同强制执行公证书和授权委托书公证。

这里提到的这个程序,其实是我们律师在办理债务纠纷过程中经常会遇到的“赋强公证”,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这种公证,是当债务人或其担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债权文书规定的义务时,债权人可依法凭公证机构签发的执行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或其担保人强制执行。应该说,与诉讼途径清收债务相比,经过赋强公证的债务催收可节省大量时间,还能节省一大笔诉讼费用。

赋强公证的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其程序可以用图表示如下:

但是,这种对债权人而言方便又有效的程序,却被人恶意利用了。因为公证机关强有力的法律效力,他们就像把骗局包装成合法债权,经公证背书后直接执行,避免通过法院审查事实。这样一来,只要公证前蒙蔽所谓的债务人,就可以在执行上得逞。这就把债权债务真实性的审查责任,从法院转移到了公证处。公证处,在很多人的心目中代表着国家的公信力,但实际上公证处早已成为自负盈亏的一个半商业化机构,也可能在利益驱使下,疏于审查,或者满足于形式上的审查,而不问债权债务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这就为民事经济交往中的一些巧妙的骗局留下了可乘之机。

从2015年开始,涉及北京西城、海淀、朝阳、丰台等多个区,平均年龄在 70 岁左右的数十位老人,陆续遭遇了同一拨人的相同骗局,通过高息诱惑,民间借贷抵押,或者“以房养老”,老人名下房产或被强制执行或被过户,有的甚至被突然清出家门。本案中,李淑英、刘月君、吴韬、高雅莉等老人的房产都被转让并完成了公示登记手续。他们都被广某彬带到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北京市国立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事项都包括借款合同强制执行公证书、房产抵押合同公证书和授权委托书。

赋强公证是公证机构的常规公证业务。做强制执行公证通常是为了更便捷快速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一般债权债务合同申请赋予强制执行条款公证,意味着债务人视为放弃法院诉权,一旦发生违约,由公证机构核实债务归还情况后出具执行证书,持《执行证书》直接进入法院执行环节进行强制执行。鉴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法院在没有其他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执行证书时,均应遵照执行证书来执行。这样的合同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债务人可能因为签有强制执行公证而陷入不利和被动。

我想起我在多年以前也曾为这样的一位老人维过权,案情几乎如出一辙,甚至比这个还要高明得多。我特意找到2015年5月的一则日记,与“天下说法”的读者分享案情如下:

我在亲眼见到这个案件的证据前,是无法相信,一个工作稳定、有房有车、乐于助人的白领,最后会被人以几乎完美的圈套,骗得房子不保、负债累累,而且报案无门。

现年五十三岁的高媛,在别人眼里是一个独立、能干的知识女性。二十二岁大学毕业,一直在北京,工作、结婚、生孩子。四十四岁时虽然离异了,但工作单位是国税局的金饭碗,在北京有自己有房子,代步有车子,唯一让她操心的女儿也早已上大学。单位上班本来就清闲,再过几年退休了,也安逸了。可是前年冬天发生的事情,足以改变她后半生。

2013年年底,经人介绍,她认识了一位叫耿君的企业家。耿君是河北人,比她小半个多月,但成就比她大多了。除了在广东江门有自己的企业,他还有自己的科研团队,生产的产品很牛逼,是赛车发动机,商标叫冷跑王。耿君有多项发明专利,其中有一项是电动轿车增程技术,专利号是 201120506413.9 ,江门投资环境不好,欲撤回北方,在北京大兴区办企业,已经得到大兴区政府的支持。耿君口才极好,健谈,聊到这里,是人估计都被他侃晕了。这种有实力的企业家,能否认识也是荣幸啊。

关键的问题来了。当有人天花乱坠和你催牛逼的时候,就要注意他的诉求了。这个大老板说,虽然政府已经支持,但现在资金困难无法落地,希望高媛能加入进来,一起投资。高媛说自己没有钱,没有能力,看看能否联系有实力的朋友让他们来做。高媛也有做生意的朋友,想在燕郊买地皮商用,不愁资金但缺乏政府关系,而耿君吹嘘自己有很广的政府关系,那就让他们双方谈吧,高媛就给双方电话撮合他们交流,但不知道为何双方也没见成面。介绍高媛和耿君认识的中间人一直跟高媛说耿君的项目没问题,希望她参加。

果然,有诚意的耿君找上门了,他不但给高媛出示了他在广东江门的工作照、资料、产品说明,反复强调项目的可靠性,而且说他准备在大兴成立的公司已经被北京市工商局核名了,名字也很威武霸气,叫中莲吉昊职能续航器制造有限公司。耿君游说高媛跟他合作,高媛说没钱。耿君就提出来,你有房子啊,你可以用房子做抵押担保,他去找贷款担保公司融资,这样就算她入股了。为了让高媛放心,耿君主动签了一份公司入股协议,该协议书载明,拟成立的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高媛占 5% 股份,也就是 250 万。

高媛完全不知道,自己会成为一个二百五,从她接受股份起,一张大网已经在悄悄张开,等她落入陷阱。耿君的做法就是,他向贷款公司借钱,然后由高媛提供担保,他资金马上周转过来,就还钱。这事儿,高媛中间犹豫过多次,但耿君用项目的资料、公司的远景忽悠她,一次次给她喝迷魂汤,包括还给她亮了一张六七十万的银行承兑汇票,以证明他有还款能力。其实到这里呢,有些人要犯嘀咕了,既然有资金实力,有五千万注册资本,怎么还缺这点钱呢?高媛的房子抵押贷款,只能贷出大约75万元人民币。所以高媛对此是一直推脱的,她隐隐觉得这样做有风险。

耿君为了打消高媛的顾虑,频频给她展示自己实力,包括电动轿车续航器的实物都给她看了,说关键技术是一个芯片,从英国进口的,国外到现在为止还没研发出来。这个项目利国利民,还能为北京减少雾霾做贡献呢?期间,耿君还拉着她见了一个投资方,对方愿意投钱,但因为营业执照没有办下来,不能开银行账户,所以投资款无法入账,耿君需要马上借出一笔钱租下产房作为注册地,然后才能成立公司,办理投资款入资。耿君和中间人天天围着高媛转,并承诺投资款会马上到账,一个月就把她担保的钱还上。于是高媛最终答应了。

高媛以为自己在参与一份事业,可能在退休之后还可以靠着这个公司的股权养老呢。总之在2013年年底,高媛办了一件让她终生追悔的事情,就是在甲向乙借钱的合同上签上了担保人的名字。而且放贷方和借款方带高媛去了北京市方正公证处( 我的天呐,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我两年前记录的案情,也是这个方正公证处!而且给高媛做公证的公证员跟最近新闻报道的老人被骗案的那个公证员竟然是同一个! ),让她直接在《委托公证书》以及《授权强制执行公证书》上签字。公证书约定由耿君向赵剑华借款 75 万,月息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三个月期限,担保物为高媛的房产。耿君、赵剑华以借款必须由出借人扣押担保人各种证件为由,联合骗取了高媛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以及离婚判决书等原件。在对方花言巧语的蒙骗下,高媛对此事的结局,完全没有任何清醒认识。

2013年 12 27 日,在高媛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其房产被北京某房地产经纪公司挂上了网签。这事是买家联系高媛的时候,高媛才知道。赵剑华还安慰高媛说房子只是挂网签,不会卖的。但高媛此时发现耿君和赵剑华私下约定的借款是 100 万,月息 15% ,就质问耿君怎么回事,耿君说,对方提高了利息,高就高点吧,反正到时候他一定会还的。然后,正如各位读者可能已经猜到的,耿君躲起来了,赵剑华出来起诉高媛了,让她还钱,否则就执行她的房子。借款的钱不是 75 万了,是连本带利 165 万。高媛哪有那么多钱?一想自己的房子要没了,急得生病了。

2014年 2 24 日,高媛因受此刺激,精神恍惚,去友谊医院看病,赵剑华的手下拿着打印好的借条和收条让高高媛签字,说高媛先替耿君还钱,欠字了房子才能保住,于是高媛就稀里糊涂签了。这下,她的债除了那 75 万,又增加了高媛欠赵建华 165 万元。这还没完, 2 26 日,赵剑华又骗高媛签下一张 171 万的借款合同,说这是最后算出来的本息,并通过银行网银循环转账的方式伪造了 200 万的流水,钱从高媛户头过了一下到一个陌生账户去了。这下子,高媛欠的债变成了 75 万加 165 万加 171 万,一共 411 万。整个过程中,高媛一分钱的利益没得到, 5% 公司股权是空头支票,她最后欠下四百多万债,房子也保不住了。

高媛最后发现,赵剑华把高媛的房子卖给第三人,买卖合同上的签字居然是赵剑华模仿高媛的签名。这时她才恍然大悟,发现自己被骗。可问题是,从民事法律关系上看,她确实是在人家的借款合同担保上签字了,确实抵押了自己的房子,她也确实在后来的欠条上签字了。而且,之前的借款担保合同,还有公证书,可以申请法院直接执行。而自己去告诈骗,诈骗的证据却很有限。赵剑华去法院起诉高媛,有证据,高媛去告耿君、赵剑华诈骗,缺少证据。高媛后来录下了耿君吹牛的很多证据,可是吹牛犯法吗?耿君、赵剑华用的都是真实名字和身份证,有走账记录,也有高媛签字,在形式上是完备的。

这是一个诈骗,高媛去朝阳经侦大队报案,人家说,你签的公证合同在西城,而且你这不是买卖合同,属于普通诈骗,去西城报吧。高媛其西城刑侦,人家说诈骗得有损失数额,现在你的案子还在民事诉讼中,没有终审判决,房子也处于查封状态,没有损失,没有损失就不能立诈骗。高媛去法院,要求法院以该案属于刑事犯罪移送公安,人家说公安都没立案,我们凭什么认为是刑事犯罪,有公证书,我们就执行。最后,心力交瘁的高媛说:吴律师,你说我去把耿君杀了,是否可以解脱了?

当然,后来,在我的劝解下,高女士没有走这条极端的道路,这两年来她一直在维权。好在,他的房屋虽然提供了抵押担保,但没有设立抵押登记,朝阳法院据此判定对执行证书中涉及高女士的那部分不予执行,也就是打掉了强制执行公证书。对方上诉,北京第三中级人民维持了该裁定,她的房子最终保住了。然而,她还是不甘心,想彻底解决这个心结,最好把这帮骗子绳之以法。为了这个案件,我也一直在与她断断续续保持联系。最近我把这些媒体报道的情况告诉她,也指出这是她维权的最好一次机会。

司法部曾在2016年 9 月下发《关于公证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情况的通报》,其中通报了 6 起公证处违规操作及对其处罚处理结果。今年 7 17 日、 18 日司法部召开了全国公证会议,对公证处管理及体制机制改革等内容进行了研讨。


杭州某公证处公证员在公证(图片来源于网络)

昨天,北京市司法局发布公告: 从即日起,北京市公证机构在办理借款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同时,不得为借款人办理担保性委托公证;公证机构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和涉及不动产委托公证必须将公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公证机构为6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或涉及处分不动产的委托公证时,老年人必须由成年子女陪同,办证过程必须进行录像,并附卷备查。北京办理类似公证的刚性规定也将推广到全国的所有公证机构。





不过,需要说明的是,公证处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基本上还是有保障的,公证文书的法律效力法院也是认可的。我们团队目前就是跟一家恪守公证规则的公证处合作开发了一款网络取证软件,在苹果App店叫“随手取证”,在微信小程序上叫“我要取证”,使用方法参见《 “我要取证”小程序邀请内测 》,欢迎大家免费试用,多提宝贵意见。若要出具纸质公证书,可以在线申请。 点击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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