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虹桥机场那两架飞机最接近的时候,垂直距离只有19米,翼尖距13米。只差3秒,这两架飞机便会相撞、机毁人亡。
10月11日中午,虹桥机场上演惊险一幕:一架A320在滑出跑道准备起飞时,发现一架A330横穿跑道。发现这一情况后,A320机长紧急起飞,从A330上方掠过,两架飞机上的乘客和机组人员与死神擦肩而过。
这就是“上海虹桥机场飞机冲突事件”。当时,A320上搭载147名乘客飞往天津,接到塔台指令准备起飞;A330搭载266名乘客从北京飞抵上海,得到指令准备前往航站楼停靠。
在这一恶性事故中,空管系统的管理制度及技术手段方面存在重大问题,这是毋庸置疑的。但也应看到,有责任的并非塔台一方,A330机组尤其是机长对指令的盲目服从,也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对比一下——
330机组接受了穿越跑道的错误指令后,虽然看到有飞机准备起飞,但并未提出质疑,仍然埋头往前开,开进人家的起飞跑道;
320机组接到起飞的指令准备起飞时,看到有飞机穿越跑道。机长短暂判断减速刹车,很可能因距离太近仍不免相撞,果断以最大推力带杆起飞。
指望不了塔台时,乘客只能指望机长;
如果机长也指望不了,乘客就只能祈祷了。
两个机长的不同反应,给我们提出一个深刻的问题——
面对错误的指令,该怎么办?
今年我们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我们要传承长征精神,同时不要忘记反思为什么会发生艰苦卓绝、慷慨悲歌的长征?以及长征为什么会历经千难万险最终取得胜利?
第五次反围剿的失败以及长征的胜利,雄辩地证明:盲目服从会害死人,实事求是才能取得胜利。
所谓的实事求是,就是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因地因时因事制宜。而不是“只往上看、不朝下瞧”、“领导怎么说,我就怎么干”,明知道是个大坑也闭着眼睛带领干部群众往下跳。
民主集中制必须得到遵守,下级必须服从上级。但是,真理向前迈进一步就会变成谬误。决定具体行动的,是客观规律,是实际效果,而不是罔顾实际、对错误命令的一味迎合。
一句话:尊上不唯上,服从不盲从。
遗憾的是,我们经常看到“楚王好细腰,宫女多饿死”的荒谬。
再好的政策也存在“水土不服”的情况,但只要领导有口谕,更别提拿出“顶层设计”这样的尚方宝剑了,哪怕实际存在再多的问题,也一味顺着上级意志行事。只会拍手叫好唱赞歌,不敢反映实情据理力争。结果,非但没有促进事业发展,反而会给工作带来损害。
有些改革的宣传总是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而到最后被实践证明其实不是并那么回事。轰轰烈烈一场空后,往往就黑不提白不提地过去了。
改革,特别是改革试点,就是吃螃蟹,就是试错,而不是千方百计地证明上级领导的英明、改革方案的正确。改革需要总结经验,更要总结教训。某种意义上说,没有提供任何错误教训的改革试点不是好试点,没有出现一点错误的改革是失败的改革。
怠于思考的盲目迎合,不是真正地对上级负责,而是不讲原则的庸俗表现。
这种不唯实只唯上的行为,在道德崩坏时期,多半会沦为“平庸的恶”。
基于自然法思想,二战后的纽伦堡审判弘扬了“恶法非法”的理念,将那些认为“执行法律的人不受法律追究”纳粹战犯们绳之以法。
在同样的理念之下,冷战结束后,有了德国联邦法院“枪口抬高一厘米”的著名判决。
中国古人也有“乱命不受”之说。对于悖谬的命令,哪怕是皇命,常会见到有人做宁死不从的“强项令”。
我国《公务员法》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所以,上级命令不能代替个人判断。当自己的行为被问责的时候,不要再说什么“领导让我这么干的”、“我只是执行命令”。
对于上海虹桥机场“10.11”事件,民航局14日通报确认:这是一起管制员遗忘飞机动态、违反工作工作标准造成的人为原因严重事故征候。330机组存在SOP问题(注:应该是Standard Operation Procedure的缩写,即“标准作业程序”);320机组处置果断操纵正确,避免了事故。
这一事件告诉我们,管理制度、操作规则、技术升级、安全意识,无疑是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有关人员的独立判断和敢于担当。
如果把所在的团队比作一架飞机,您的机长像哪一个?
如果自己也带领团队,您的表现会像哪架飞机的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