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至民国期间关于语言文字的论争与实践,都共同面对这样一个迫切的问题,那就是如何解决汉字阅读和书写的困难,以适应建立现代国家的需求。为此,白话文和国语运动,以及切音字、拉丁化新文字和世界语运动,都在论辩与互动中,拿出了各自的方案,并且不断对自身的方案做出调整。围绕着这些基本诉求,五四前后的语言文字改革带动了一系列问题的讨论,涉及中国现代转型的诸多方面。如何评估和反思中国的语言文字遗产及百余年转型过程中的得失?2023年6月,哥伦比亚大学讲席教授商伟受邀在北京大学中文系做“胡适人文讲座”,并在主题为“反思五四白话文的话语范式”的圆桌论坛中担任引言。商伟的引言重新梳理了有关五四白话文的现象与问题,引起了中文系多位老师的热烈讨论。在吸收和回应评论人意见的基础上,商伟教授将发言稿修订并扩展成为这篇近六万字的长文,刊载于《国际汉学研究通讯》第28期。“文研讲坛”栏目将用四天时间连续推出此文,希望引起学界的关注,今天为第三篇。感谢商伟教授以及《国际汉学研究通讯》授权作网络首发。
“反思五四白话文的话语范式”这一论题具有广泛的覆盖面,谢谢各位与谈人,刚才已经从各自的角度出发,串联起许多相关的重要问题,也涉及了一些方法论的思考。评论大致集中在两类问题上:首先是关于语言文字,尤其是汉语、汉语史和汉字书写的理解;其次涉及五四白话文运动内部的历史演变,及其复杂性和多变性。在关于五四白话文的话语范式的讨论中,我们应该如何处理这些复杂而多变的因素?
一、言文一致与语音中心论:
从索绪尔的语言学到德里达的文迹学
接下来就从语言文字内部的问题开始,谈谈我的看法。首先谈一下对“语音中心说”和“字母崇拜”现象的反省和批评,并且从这个角度来看汉字书写研究的前景、意义与方法。
冯胜利教授刚才说,严格意义上的“言文合一”是不可能的,郭锐教授也表示同意。的确如此,这首先是因为书写与言说是两种不同的表达与交流方式。虽然它们之间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互动和影响,但人们无法按照书写的方式进行口头交流,或以言说的标准来要求书写。言说是直接的、即兴的、重复和啰嗦的,有赖于面对面的交流语境和其他的辅助手段;书写则是独立的、线性的,是通过文字的媒介来组织和结构的,并且完成于隔绝和孤立的环境中。读写文化与口头文化因此形成了不同的文化形态,取决于不同的社会、文化和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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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ah Webster, A Compendious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1806
此外具体来说,即使是表音文字也做不到真正的言文一致,一部分原因是内在于书写系统自身的。在我们熟悉的英文中,例如“although”中的“g”和“h”这两个字母都不发音,形同虚设。英文中此类例子不胜枚举,可见在使用字母的表音文字中,也存在书写与语言不相对应的情况,甚至这一不相对应的情况还体现在了字母本身。这就是为什么自19世纪以后,改革英语拼法的呼吁之声便不绝于耳。1908年在英国成立了英语拼写学会(the English Spelling Society),美国方面更提出了根据美国发音来改革英语拼写的方案。Noah Webster(诺亚·韦伯斯特,1758-1843)早在1806年就出版了Compendious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简明英语词典》),改革的成果也体现在1828年刊行的 An American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美国英语词典》)中,但新的拼法有成功也有失败。现代英文中以言文一致为目标的拼法改革,也就是他们的文字(script)改革,但改革的结果却未能尽如人意。
其次,表音文字随着时间和口语的变化,会在不同程度上出现言文不一的情况,对阅读造成障碍。除非受过专门训练,今天的英文读者是读不懂古英文和中古英文的。这就是表音文字历史上常见的周期性的言文分离的现象,拼写从前口语的文字一旦脱离了当下的口语,就会被拼写当下口语的文字所替代。这一情形不仅见于从古英文到中古英文和现代英文的转变,也见于上面提到了古拉丁文到俗语拉丁文的演化。
从拉丁文转向书写欧洲各地语言的罗曼司文字是一次根本性的划时代转型,标志着现代民族国家的兴起。但是,欧洲民族国家语言和书写的形成发展都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现代英文直到1755年约翰逊博士(Samuel Johnson)的《英语大词典》出版,才基本成型。在很长的时期内,不少英文词语的拼写都没有固定下来,更谈不上标准化了。在莎士比亚生活的时代,甚至连他的名字也存在不同的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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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uel Johnson, A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1755
最后需要指出的一点是:语音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取决于地域、出身、阶级、职业、性别和教育等社会因素和外在机缘。英语早已是一个国际性的语言,它的地域与国别差异也因此变得更为显著。且不说英伦三岛方言众多,就连伦敦东头和西头的口音都不一样。在英国这样一个等级秩序森严的社会中,口音与阶级是分不开的。这些口语和语音上的差异在多大程度上体现在了英文的书写中呢?英国现代戏剧家萧伯纳在他的喜剧《匹克梅梁》(后改编为音乐剧和电影《窈窕淑女》)做过一次试验:剧中的那位语言学教授对朋友夸口说,他只需要六个月的时间,就可以把一个粗俗无文、满口土话的女子训练成发音纯正、谈吐高雅得体的完美淑女。此事体大,关乎教养,真是谈何容易?但我们的语言学家却说到做到——他成功地改变了女主人公的口音与说话方式,并且从此改变了她的命运。为了戏剧性地呈现这一变化的前后对比,萧伯纳实现了一次英语书写的跨界旅行。而这对于表音文字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学界通常认为,表音文字的字母系统肇始于闪米特语,至希腊语而臻于完善。但即便是在闪米特语系的内部,也可以看到结构性的言文分离的现象。我在文章中说到了这一点。闪米特语系中的阿拉伯文和希伯来文都不标元音,因此不同地区的读者都可以在诵读时,根据自己熟悉的方音去选择元音,或者通过一些特殊的标记符号来辅助发音。如果以准确表音为标准,我们或许会说闪米特语的书写化和文本化并未完成,或不够彻底。但这未见得就不好,而且自有它的原因和道理:正是因为没有把元音拼写出来,不同方言区的读者才能够在不改变方音的前提下,通过同一个书写系统彼此交流。这避免了另一种可能的情况,那就是因为方言的不同而不得不创造各自的书写系统,其结果是同一个阿拉伯语或希伯来语家族中的成员反而难以通过书写来彼此沟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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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米特语系,吉尔伽美什石板(Epic of Gilgamesh)
在一些学者看来,闪米特语系之所以出现上述现象,不过是因为字母系统还不够成熟罢了。一旦字母系统在希腊人那里得到了完善,便可以用它来拼写世界上的任何语言。显然,他们是从语音中心的立场来考察语言文字的,而语音中心说的实质就是字母中心观,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字母崇拜”。根据这一学说,表音系统中的字母文字标志着文字发展的最高阶段,而汉字属于象形(pictorial)文字,是文字发展的初级和低级阶段的产物,最终势必被拼音文字所替代——这是文字进化的康庄大道,除此别无它路。可见语音中心论从根本上塑造了语言文字的评价系统,也塑造了关于语言文字发展演变的历史叙述。我们今天研究包括汉语汉字在内的语言文字现象,无论自觉与否,都或多或少地受到这一学说的影响。我在这里想要强调的是,反省和批判语音中心论,不仅仅是证明它不足以解释表意系统的汉字书写,而且还在于指出,它甚至也难以正确地理解它自身所依据的表音文字。自我解释尚且不足,更遑论其他了。
关于语音中心论,以及对它的反省和批判,有必要在这里做一个简要的概括。我们需要看一看后人是如何将语音中心说追溯到了柏拉图,通过对柏拉图的解释,来勾勒语音中心说的历史谱系及其发展脉络;而德里达又是怎样反思索绪尔的语言学,并且在批评语音中心说的基础上,发展出了自己的文迹学(grammatology)。
柏拉图的思想表述与传播都极大地得益于书写文化,但他本人却对文字持否定态度。他认为书写是外在的,而非内在于人的,是人工的而非自然的,是消极被动的,缺乏人类交流沟通的互动性。在他看来,书写摧毁了人的记忆。人类一旦依赖文字来承担记忆的功能,就不再需要将记忆存储在自己的大脑中,而记忆正是维系个人意识连续性的纽带。与他对书写文化的批评相一致,柏拉图赋予了口头文化以不可替代的重要性:真实的思想产生于面对面的口头交流与问答对话,语言因此优先于也优越于文字书写:言说构成了思想和真理的直接呈现(presence),而书写则是对言说的再现(representation),它将我们从对话问答的真实语境中抽离出来,并且孤立起来。在言说者和对话者双双缺席的情况下,文字极有可能产生误导作用。由于语音(voice)构成了言说者个人的内在性和主体性的直接呈现,与它相关的一些范畴,诸如可靠性(authenticity)、诚实性(sincerity)和直接性(immediacy),也都变成了衡量和评判文字书写的基本尺度。Walter Ong(沃尔特·翁)在他1982年出版的Orality and Literacy: The Technologizing of the Word (《口头文化与书写文化:词语的技术化》)一书中一再强调声音的内在性(the interiority of sound)。思想是隐含在言说(speech)而非文本中的,文本是通过对声音世界的视觉再现而产生意义的。因此,他坚称词语不是符号,文字充其量不过是口头词语(spoken words)的视觉提示而已。
自柏拉图之后,语音中心论的思想谱系一直延续到了黑格尔、卢梭和索绪尔。在十九世纪的浪漫主义时期,又与民族国家的兴起相互推进,促成了民族语言文学的高潮,此后其影响又扩及非表音文字的国家和地区。日本明治时代的言文一致运动的领袖声称,大和民族的真实声音长期被汉字所遮蔽和压抑,导致了他们主体性的缺失,尽管汉字从来没有强加一套它自身的语音系统。他们从预设的语音中心的理念中引申出对事实的描述,而不是相反。“语音”(voice)被重新定义并且被无限度地放大了:它构成了文字意义的唯一来源,并且在这一特定的历史时刻,成为个人主体性、民族灵魂与国家认同意识的重要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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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里达(Jacques Derrida, 1930-2004)
语音中心论在表音文字世界内部已经受到了一些挑战,法国学者Jacques Derrida(德里达)就曾经说过:书写并非言说的降级版,而恰恰是通过它与言说的差异来理解语言。他提出的问题是:西方思想中有关声音与真理的形而上理论是如何成为可能的?是什么促使他们将语音视为语言的基础,并且将其置于起始或本原的位置上?他也探讨了从空间和视觉的角度,而非时间的角度,来理解书写的可能性,以此消解语音优先于书写的观念。
德里达对语音中心说的反省与批判,是从索绪尔的语言学入手的。索绪尔认为书写包含表音和非表音的因素,为我们理解语言的整体结构提供了有效的途径。他所谓的语言符号(the linguistic sign),包括能指(signifier)和所指(signified),后者亦指概念(concept)。索绪尔的语言学的革命性正在于,不同于此前所有的语言理论,他并不认为所指与能指之间具有任何意义上的关联性。也就是说,所指的意义并不来自它所指涉的对象——无论是具体的事物或抽象的概念。相反,每一个词语的意义取决于它与其它词语之间的关系。例如,“黑”这个词正是通过它与另一个词“白”的对比和差异而获得了其特定的意义,而这个通过差异来自我定义的过程完全发生在能指链条的内部,并没有与所指之间形成任何相似性的关联。德里达由此发展出他的“延异说”,来解释词语意义生成的复杂过程。在中国的思想传统中,老子和庄子也有过类似的论述,他们都意识到语言是人为的设置,根据二元对立的原则构造而成,所谓“知东西之相反而不可以相无”(《庄子·秋水》)。他们关心的问题与索绪尔和德里达不尽相同,他们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超越人类通过语言文字为自己设置的囚笼而获得不受拘限、无所依傍的精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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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绪尔 《普通语言学教程》
Cours de Linguistique Générale, 1931(1916首版)
德里达在解读索绪尔时,发现了后者的一个问题。索绪尔认为,能指包括声与形(the sound-image)两个部分, 似乎为文字研究的非表音部分打开了一扇大门。但他随手就把这扇门给关上了,因为他在转向对能指的分析时,完全放弃了文字的非表音部分,即书写的具形与空间的层面(graphic and spatial dimensions),而将全部的关注投向了字母文字的表音书写。不仅如此,他在《普通语言学教程》中还这样说道:“语言和文字是两种不同的符号系统,后者唯一的存在理由是在于表现前者。”这在事实上否认了文字符号系统的独立性。为什么会发生这样一个转变或逻辑上不能自洽的情况呢?
这与索绪尔对书写的定义有关:书写是符号,但在索绪尔那里,书写的符号与它所指涉的事物和概念之间不应该具有任何相似性的关联。因为一旦具有这种关联,所谓能指就变成了对具体事物和概念的再现(representation)。再现的方式包括图像或抽象的图式,而不同于所指对能指的指涉关系。也就是说,任何象形和其它的表意形式都被索绪尔排除在了他所定义的能指符号之外了。德里达对与索绪尔的这一局限所做的分析是相当到位的(见Jacques Derrida, Of Grammatology, 第35-37页)。归根结底,索绪尔相信,唯有表音文字才真正遵从了语言(langue)的内在系统(internal system)的完整性。他使用了符号的概念,但在具体的论述中,却不仅对表意文字忽略不计,而且完全不提构成符号最基本成分的图形与象征,而代之以表音文字研究。这一论述上的裂隙,为德里达解构语音中心论提供了一个入手之处。
表音文字本身并不必然引出语音中心论,尽管语音中心论是以表音文字为基础而做出的理论总结。作为表意文字的汉字更是从一开始就走了一条不同的道路。它与口语之间的关系,需要根据不同的理论范式来做出理解。而建立这样一个新的理论范式,恰恰应该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我们在面对汉字时似乎面临两种选择:其一是强调汉字系统中形声字的重要性,并且在解释汉字的表音功能时,尽量向表音文字靠拢,将汉字理解为表意与表音相混合的系统,也就是从符号系统向表音系统发展的一个过渡阶段的产物。这一做法有一些不言而喻的基本预设,现在看起来却都不无问题,有待商榷。
另一个选择就是凸显汉字作为会意文字的特性,将它归入广义符号学的研究范畴,去描述作为技术的文字书写是如何形成和发展的,又如何反过来塑造了人们对语言的认识、理解和使用。就这一研究的取径而言,德里达有破有立,功不可没。只不过相比之下,立远不如破来得容易,因为他仍旧是从表音文字出发来克服语音中心论的。德里达关于文之为迹(trace, mark)的理论认为,我们读到的每一个能指符号都包含了其他缺席的能指符号的痕迹。它的意义取决于它与后者之间所形成的一个差异性的结构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个符号在呈现自己的同时也将自己抹去了。可见,德里达以“迹”来定义符号,也正是为了解释他的“延异说”,揭示能指符号意义生成的方式与过程。他将图形、记号、空格和刻划等等书写留下的痕迹,全部纳入文迹学的研究范围,同时将言说和语音排除在迹的范畴之外,以此来矫正将文字视为语言附庸的语音中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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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里达 《论文字学》
De la Grammatologie, 1967
德里达的文迹说很容易让我们联想到中国古典学说中关于文与迹的论述,尽管他是在一个不完全相同的意义上使用迹这个概念的。汉字意义的生成与演变往往产生于书写的“迹”与“文”的领域,而非言说的领域。这一点我在后面还会说到,但这已足以将“文“的书写之“迹”视为一个有别于语言的意义场域。这正是汉字书写学得以成立的一个先决条件。从起源来看,“迹”与“文”相互交叠。文的用法包括记号、印迹、样式、文饰、书写,一直到文学,文化、学问和文明等等,代表了将不同场域或范围内的自然与人文现象加以图示化的企图。而文字的起源,正如《周易正义》卷八《系辞》下所记载的那样,是因为庖犧氏“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鸟迹成为文字的起源,并非出于偶然或意外,而是庖犧氏观象、观法的结果。鸟迹之所以成文,正像鸟兽之文,与地之宜,以及远取诸物,近取诸身所见的自然与人文图式,它们之间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和同一性。这一记载对文字的起源给出了一个寓言式的解释。借用宇文所安教授的说法,它将文本身视为宇宙模式的微缩版的彰显(manifestation)。无论鸟迹还是文字,都是同一个宇宙模式的自内而外的图示化(schematization)的彰显,并由此涵括了天地造化的密码。汉代关于仓颉造字的记载,将八卦视为文字的雏型,暗示了文字的创造包含了一个编码的步骤。这标志着人工的介入,而不再只是鸟迹那样一个自然的印记而已。对于汉字的起源,因此有了图示化彰显说和编码说两种不同的寓言式的解释。不过,这两个说法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它们在理解汉字起源时,完全只关注文字的字符,即文字的形体和样式,而没有将文字与语言联系起来。《说文解字》释“文”曰:“错画也,象交文。”与八卦相同,文字的意义正蕴含在由交错的线条组成的图案之中,而不有赖于言说者的声音。文与迹因此构成了自成一体的空间和视觉的场域,隐含着宇宙造化的密码,而有待于读者的解读和破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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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ex Amiatinus, 7th
劳伦佐图书馆(Biblioteca Medicea Laurenziana)
在他的研究中,德里达特别强调文字书写中无法与语言相对应的具形或图式的部分(the graphic aspects of writing),例如,手写和印刷文本中词语之间的空格与哪个音素相对应呢?对文字书写的具形或图式部分的考察,显然超出了西方学界通常所理解的语言学的范围,因此也构成了德里达文迹学研究的一个起点。需要说明的是,在中世纪之前的手书文本中,几乎所有的词语都是连起来抄写的。直到中世纪早期,才开始将词语分隔开来。这直接改变了读者的阅读心理与阅读习惯,并且最终在14世纪导致了默读替代诵读,而成为普遍性的阅读方式。
唐兰先生的《中国文字学》和《古文字学导论》是文字学史上的重要著作,近年来随着多学科的文字学研究的兴起,已经有不少学者在回顾中国的文字学和小学的传统时,对这两部著作给予了格外的注意。最近的两个例子见于王东杰的《声入心通:国语运动与现代中国》和钟雨柔的《汉字革命:中国语文现代性的起源(1916-1958)》,而钟雨柔更在唐兰的学说中,看到了与德里达对话的潜力。《中国文字学》的《前论》指出:
口上说的语言,笔下写的文字,两者显然是不同的。因为西方人的语言和文字差不多一致,研究语言也就研究了文字,所谓古语言学或古文字学,有些人甚至于想把它叫做文献学,所以,只有语言学(Science of Language)特别容易发展。反之,中国文字是注音的,语言和文字在很古的时期就已经不一致,从文字上看不到真实的语言,所以,在中国,几乎可以说没有语言学。但是,中国人把文字统一了古今的殊语,也统一了东南西北无数的分歧的语言,所以,从纪元以前就有了文字学,而且一直在发展。西方的语言学,中国的文字学,是两个不同的学科,充分表现出两种倾向不同的文字里所造成的极明显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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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彼得·勃鲁盖尔 《巴别塔》
114 × 155 cm,1563
维也纳艺术史博物馆藏
严格说来,只要进入现代之前的任何时期,我们所说的汉语语言学研究实际上就落入了汉字文字学和书写学的领域,因为我们所接触的材料和研究的对象都是文字,而不是语言本身。唐兰先生将中国文字学称作Science of Chinese Characters,并且说这是一种“西方人所不能理解的特殊的学科”。他给出的定义是:“我的文字学研究的对象,只限于形体,我不但不想把音韵学找回来,实际上,还得把训诂学送出去。”他实际上将文字学定义为“汉字形体学”。当然,唐兰先生自己的学术成果表明,汉字的形体与音义实际上是不可分割的。作为一门科学来说,固然需要确定它的核心内涵,但外延部分则不妨留下一些灰色地带,而不应该人为地划出界限,不能越雷池半步,因为这实际上既做不到也没有必要。唐兰先生在《古文字学导论》中说:
文字的形体的研究,是应该成为独立的科学的。语言的主体是声音,文字的主体是形体,我们可以把文字的声音归到语言学里去,但形体却是独立的。我们对于音符字可以认为语言,但形符字、意符字和半音符字的非音部分,却不是语言所能解释的。文字固然是语言的符号,但语言只构成了文字的声音部分。我们要研究每一个符号的起源和演变,我们要研究出一种适当的符号,那都是文字学的范围(第135-136页)。
也许有人要指责“本义”这一说明,因为实质上还是代表语言。但请不要忘却文字是从绘画出来的。用声音来传达到听官,用摹写形态来呈露到视官,这本是两件事情。后来虽合并为一,但一部分字义的决定还是由于字形(第260-261页)。
这表明字形的研究与字义的分析是密不可分的,而且字义的研究甚至还构成了文字学研究的目的之一:“要是不顾字形,意义是不能确知的。”虽然《古文字学导论》早于《中国文字学》,我们无妨将这一段话视为对他的中国文字学的定义所做的一个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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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兰 《古文字学导论》
上海古籍出版社,2023年版
在他的《中国文字学》中,唐兰先生考察了文字的发生、文字的构成、文字的演化与文字的变革四大方面。而在文字的演化这一章中,还列出单项,专注于绘画、锲刻、书写和印刷等不同的视觉媒介技术。另外包括了汉字书写的行款、形式、结构、笔画等不同的空间格式。而他这样做的时候,比德里达早了将近二十年。他的《古文字学导论》完成的时间更早,首次于1934年出版石印本。学术研究不是时间比赛,真正重要的是承认,中国的文字学,包括古文字学和传统小学的历史源远流长。这一传统需要在新的时代,参照近几十年来的相关学科的发展,而很好地加以总结。
总之,汉字书写提供了一个跨学科的、综合性的研究领域,应该在传统的训诂学、文字学、音韵学,以及广义的语言史的基础上,与文字书写史(包括书法史和金石学)、书籍史、印刷史、阅读史,以及文献学和文学史的研究相互交叉借鉴,同时从近几十年来方兴未艾的物质文化研究、媒介和跨媒介研究,以及后印刷时代的电子书写技术等学科汲取方法和理论方面的成果。事实上,这里提到的这些学科,已经从各自的起点出发,加入了文字书写学的行列。文字书写学的研究已经在以西方文字为对象的学科中蔚为风气,汉字的形体学与书写研究也不再是“西方人所不能理解的特殊的学科”。今天这个读图时代,为我们从空间和视觉的角度来揭示文字书写的本质提供了富于启发性的媒体环境。而读图时代的学术发展又为我们提供了德里达当年所不具备的丰富资源,可以在一个更广阔的视野中去拓展对文字书写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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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 阎立本 《竹林五君》(局部)
绢本,137.2 x 74.3 cm
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回顾和总结中国文字学的传统,并不意味着进入一个纯粹技术性的微观研究的领域,虽然微观研究是基础性的和必不可少的。而且文字学界也早就意识到,应该怎样避免根据字形而做出牵强附会的揣度和猜想,尽管这一类的弊端仍旧难以消除。对于文字书写研究来说,或许有两点特别值得关注:
其一是探索从微观研究上升到宏观研究的具体途径与做法。在上面的引文中,唐兰先生指出:“我们要研究每一个符号的起源和演变,我们要研究出一种适当的符号。”前一句话说的是微观研究,后一句话似乎还没有说完,但暗示了文字学的目的,或许正在于通过微观的“每一个符号的起源和演变”的研究,最终建立广义符号学的理论与方法。这一目标的实现,仍有待后续的努力。文字书写深刻地植根于一个时代和社会的象征符号系统之中,而这一符号系统也势必伴随着时代与社会的变化,而呈现出阶段性的特征和模式上的差异。如何将文字书写与同一时代其它的象征符号加以比较,并揭示它们之间的关系,这是文字符号学的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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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 《十八学士图》(局部)
绢本设色,173.7x103.5 cm
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其二是从文字书写入手,找寻文字书写学与社会史、政治史、广义的文化史,以及媒介研究等学科的关联点,并且从理论的高度上做出总结。文字无法超越或脱离书写的媒介与物质载体而存在,媒介形式和物质载体的转换也同时意味着文字自身的改变。因此,汉字符号学包括了对书写的技术、物质载体和制作,以及使用方式与环境的考察。中国早期的文字,从物质载体来看,经历了从甲骨、金石到简帛,一直到纸张的变化;从刻写的技术和方式来看,又经历了从甲骨文、金文到碑篆和隶书等演变。每一次的技术、媒介和载体的改变,都与书体、字体,以及文字自身的蜕变是紧密关联的。不仅如此,这些变化也回应了并促进了政治、社会、文化和宗教等方面的深刻转变。文字书写研究的贡献,首先要看它能否为这些跨学科的领域带来新的视野与问题。进入近现代之后,跨学科研究的条件更为完备。最近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出版了Uluğ Kuzuoğlu(孔思宇)《现代性的密码:信息全球化时代的汉字字符》(Codes of Modernity: Chinese Scripts in the Global Age of Information)。这部著作的一大特点,在于它聚焦于中国从19世纪末至20世纪上半叶的文字改革,即字符改革,而非语言改革。作者不仅将字符改革与语言改革分开来看,而且认为前者比后者走得更远,因此也更为重要。他舍弃语言,而着眼于文字和字符自身,这一选择与唐兰先生为文字学所划定的范围正相一致。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是一部文字形体学或字符学的著作。但作者并没有将他的研究局限在字符本身,而是通过考察十几种字母拼音方案和简化字方案,将汉字的字符改革视为方兴未艾的信息时代的产物。汉字改革与信息时代对信息、交流和脑力劳动的重新定义是紧密相连的,同时也以其自身的方式来应对信息时代对技术、效率、经济增长、教育普及和识字率的迫切需求。将现代中国的文字改革置于全球化信息时代的历史语境中来加以考察,还意味着从跨国界的角度来考察它与19世纪后期以来俄国、北美、东欧、中亚和中东地区之间盘根错节的互动关联。这一研究让我们看到,从文字的角度出发,能够对一个时代的政治经济现代化历程获得哪些新的认识;同时也可以看到,文字书写研究如何走上跨学科的道路,而且可以在这条路上走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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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es of Modernity: Chinese Scripts in the Global Age of Information, 2023
对于德里达的文迹学,欧美学界也不乏批评的意见。从语言学的立场来回击他的说法,似乎并没有显示充分的说服力,反而是暴露了自身语音中心的假设。这些批评者往往也同时流露出对以汉字为代表的表意文字的误解与偏见,再次证明了汉字书写研究的必要性与重要性。例如,沃尔特·翁认为,德里达连篇累牍,最终不过证明自己对语言的理解无法摆脱手书文化和印刷文化的偏见(chirographic and typographic bias)。言下之意,唯有克服了与文字相关的这些文化偏见,才有可能真正理解语言。可见他在反驳德里达时,仍旧回到了德里达猛烈抨击的语音中心说,也就是假设语言在被书写和印刷污染之前处于一个纯正的状态。尽管他在对“口头文化”做了主要(primary orality)与次要(secondary orality)之分,但这一区分却没有有效地体现在具体的论述中。沃尔特·翁本人也表示承认,文字是技术,必须使用不同的工具将其书写在各类物质载体的表面上。这无疑与语言拉开了距离。的确,直到电脑技术出现之前,我们如何能够脱离手书和印刷的物质技术媒介来谈论文字书写呢?手书文化(chirographic culture)与文字的关系,岂不正是与生俱至,无法切割的吗?承认书写为技术,就势必得出这样的结论,可是他却似乎没能领会这一命题的真正内涵。如果问沃尔特·翁对索绪尔的符号语言学有任何意见,他的建议大概就是根本放弃符号这个概念。
沃尔特·翁对于汉字也有话要说。他将汉字归入象形文字系统,认为汉字需要大量的象征符号,而这完全是不切实际的。即便勉强做到了,读者掌握起来也费时费力,至少需要20年的功夫。在这方面,汉字完全无法与使用字母的表音文字相比。不过,早在1946年,赵元任先生就在一篇论文中指出,汉字的“字”不等于word,以此为前提去评价汉字的优劣得失,是不可能得出正确的结论的。如果以字符为单元来计算,当然没有任何人能够掌握所有的汉字词汇,可是又有谁能说自己掌握了所有的英文词汇呢?英文固然可以用26个字母拼写所有的词语,而对于采用模件系统的汉字来说,构成每一个字符的基本笔画更少,只有点横竖撇捺提六个基本部件,常用的偏旁部首也不过53个而已。在数以万计的汉字字符与26个英文字母之间去一较高下,这实际上犯了逻辑上不伦不类的毛病,也就是在两个不同性质的现象和概念范畴之间做无意义的比较。而这一错误又可以归结到沃尔特·翁的一个根本的误解上:他误以为汉字的符号系统内部是杂乱无章,缺乏规则的,对外则是开放的,无限的。持此看法者,至今仍大有人在。有鉴于此,沃尔特·翁以不容置疑的口气预言道:“毫无疑问,一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体成员掌握了同一种语言,即当下各地讲授的普通话,汉字就立即会被罗马字母所替代。”(Orality and Literacy, 第8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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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ality and Literacy: The Technologizing of the Word, 2012(1982首版)
汉字符号学不以字音为主要的研究对象,但是否应该完全将其排除在外呢?作为表意文字的汉字书写并不排除语音的因素,但汉字与语音的关系应该在字符(script,包括声符和意符)、书写(writing)和语言(language)这三个不同的意义上来处理,而不能不假思索,便将这几个不同层次上的概念混为一谈。具体落实到语言的层次上,诵读与日常言说仍有所不同,同一个乡音系统内部还有绅谈与乡谈的阶层分野。如果暂时不考虑语言的问题,而仅仅从字符来看,汉字的音与义之间也存在着复杂的关联,因此即便是字符研究也做不到与字音截然分割。但无论如何,我们都不能以表音文字为范式来理解汉字的语音成分。而表意文字这一概念的复杂性也不应该妨碍我们从属于表意系统的汉字本身出发,去克服语音中心论,并且对文字及其作用和影响提出更具有理论意义和历史意义的解释。汉字书写有着丰富而悠久的历史传统,为建构语言文字的新观念和新理论提供了取之不尽的深厚资源。
我在反省语音中心说和字母崇拜的现象时,同时谈到了汉字书写研究,及其范围、前景和方法。接下来我想具体地谈几个相关的话题,包括中国思想传统中对语音的理解,汉字与语音的关系,汉字中声符的性质与功能,以及拉丁化的失败究竟意义何在。
我在那两篇中文文章中尝试提出两个说法:其一是书写中心的文化传统与语音中心的文化传统在起点和运作方式上都各不相同。中国传统帝国的构造逻辑和治理方式有别于现代欧洲史的单一民族国家,它的凝聚力来自书写,而非口语,因此很少见到将语音本质化的做法,更看不到语音优先论和语音优越论的说法。我想补充的是,尽管常见的“书”“言”“意”的表述结构似乎暗含了一个回溯的时间过程,但古人并不认为书写的天职在于完整而准确地再现或重构声音——尤其是那位缺席的作者或言说者的语音(voice),或保存言说与对话的原初语境。即便是语录体,也不认为这是可能的和必要的。“心声心画”“见字如面”“如闻其声,如见其人”都是比喻的说法,并不预设语音本位和语音优先,且不说心声之外还有心画,如闻其声之外还有如见其人。所以,重心还是落在了“知人”上:后人可以通过阅读文本去理解作者的意图和人格,但这一阐释理论的依据和出发点都是作者留下的文字,而非他消逝的声音。文字构成了作为整体的“人”的替代物,它包括形、音、义三个方面。所以才有汉代扬雄的“心声心画”说,并且又有了金代元好问的“心声心画总相失,文章宁复见为人”的驳论。在中国历代的理论话语中,总有人像老、庄和后来佛教的禅宗学派那样对文字能否达意表示怀疑,但他们同时也对言说提出质疑,所谓“书不尽言,言不尽意”。他们并没有通过怀疑书写来肯定口语、抬高口语,甚至也没有将书与言对立起来,形成一个二元对立的概念范畴。从言到书,不过是表“意”过程中两个相互连接的阶段和表达方式而已。直到晚清时期引进了现代西方的思想观念,也受到了来自日本的影响,这一情形才发生了改变。宋代之后的小学家有“因声求义”说,但通常限于声符(包括谐声与假借)的范围之内,与语音中心论不可同日而语。
其二涉及汉字系统的意义生成的方式:一个汉字的多义性和歧义性往往通过象形和会意等不同的方式来体现,仅凭声音本身是不足以胜任的。这与表音系统的字母文字有极大的不同。汉字语词的意义具有多重来源,而不仅仅依附于的词语的发音之上——无论是真实的声音还是想象的发音。尤其是在发音不固定的情况下,声音未必是直达意义的途径,更不足以承载和传达汉字的多义性。表音文字固然可以在选词造句的风格句式等方面形成远离口语的书面语特征,但这并没有改变其拼写语言、再现语音的基本属性。而汉字系统,至少在近现代之前,并不以记载言说为主要职能。因此,汉字的发音没有构成汉字意义的唯一媒介,更不可能构成汉字意义的唯一来源。
有人认为我们不应该过于强调汉字书写的“言文分离”现象,毕竟现存汉字中百分之八十以上是形声字,声旁岂不是实现了表音文字中的字母的作用吗?周有光先生索性把汉字的性质定义为意音文字(ideo-phonetic writing)。在他看来,文字制度的发展,有一条一般性的规律,即从形意制度(picto-ideographic writing)到意音制度,再到拼音制度。而拼音制度又从音节字母到音素(音位)字母,从只表辅音到兼表元音。显然,他头脑中有一个理想文字的设想,而衡量文字的标准是看它能否经济有效地表音:“音素字母的拼音文字是人类的伟大发明,它用最少的符号写出任何复杂的语言。”根据这一语音中心论的标准,他断言说:“从形意制度到意音制度是文字发展史的第一次飞跃。从意音制度到拼音制度是文字发展史的第二次飞跃。”这样看起来,汉字已经完成了第一次飞跃,但离第二次飞跃还有多远呢?五四时期的钱玄同曾对汉字做出了一个进化论的观察,他认为:“汉字的变迁,由象形而变为表意,由表意而变为表音。表音的假借字和拼音文字只差了一间:就是(1)还没有把许多同音的注音字母并用一个;(2)还没有把这种注音字母改到极简;(3)还没有把同声的字归纳为一个字母,同韵的字归纳为一个韵母。所以假借字还只是一种未曾统一而且不甚简便的注音字母。只要百尺竿头再进一步,则拼音文字就可以出世了。”周有光先生一生致力于汉字拼音化,因此十分赞赏钱氏的这一态度。的确,他本人又何尝不希望这是事实呢?但周先生毕竟又是一位现实主义者。他认为钱氏“只差一间”的说法是不正确的:“音意文字中间都有表音的假借字,这并不会使文字改变它的制度。从音意制度到拼音制度要跨过文字发展史上最大的一个鸿沟,不是‘只差一间’。把文字改为拼音文字是巨大的改革,不是轻轻地‘再进一步’就可以使汉字拼音文字‘出世’的。”(周有光,《汉字改革概论》,见《周有光文集》第一卷,第11页)
周有光先生力主汉字拼音化,因为他真正懂得文字制度的制约性,在汉字书写系统内部是不可能完成向拼音制度的“第二次飞跃”的。我们未必都同意他关于汉字为音意文字的定义,但即便接受这一说法,也无法忽略汉字与拼音文字之间的根本性的差异。而在这一点上,他的看法无疑是正确的。没有人否认汉字中存在声符,但是否因此就认为汉字完成了从形意制度到意音制度的飞跃呢?有一些看法是经不起推敲的。例如,钱玄同用“字母”指汉字中的“声符”,便有意地混淆了汉字与拼音文字的区别。声符不同于字母,有很多条理由。首先,汉字的声符成百上千,而且可以继续增加,不计其数。这与英文中的26个字母完全不是一回事儿。这一点钱玄同本人也意识到了,但如何把汉字的声符,即他所谓的字母改到极简呢?在现存的汉字体系中,这下一步是遙不可及的。用周有光本人的话来说,仅仅在音意文字中的表音的假借字上下功夫,“这并不会使文字改变它的制度。”换句话说,这里就遭遇了文字体系或文字制度的极限。汉字中的声符多属于同声假借一类,但仔细考察,情况又千差万别,未可概而言之。毕竟,语音的历史充满的变化,外加不同音系的地域性差异,都加剧了语音学研究的难度。同一个声符在不同的音系中,甚至在同一个音系内部,也存在不同的发音,且不说它复杂的历史演变了。
我最近读到了孙玉文教授的《汉字音符的特点和作用》和其他几篇论文,他认为一百多年来,学者们多从比较文字学的角度来研究音符(即这里所说的“声符”),注重揭示汉字与表音文字的相同之处,对汉字音符跟表音文字的相异处也有所认识,但揭示得不够。他对音符与字母的根本差异,做了一个比较系统的考察。他得出几点结论:其一,汉字的音符不同于表音文字中数量有限的字母,“因为汉字的音符主要是用来分词而不是用来记音,所以不求准确记音。”其二,理解形声字的表音部分,不能将它完全跟表意部分割裂开来。汉字的音符不构成专职的表音符号,它与表音文字的字母的差别是体系性的,“反映了人们认字心理的不同。”其三,上古和汉代以后的学者,既已认为“假借用法的读音跟该字作本字的读音不必相同。”假借字从一开始就不要求准确记音,而是同时履行了其它的功能,包括在书面上分词、固定字形与词的关系等等。我觉得这些观点对于我们理解汉字书写的性质,及其与语音的关系,都是非常及时的,也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