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君:
本金300万,获利2.51亿!这个官员的炒股“神迹”比《人民的名义》还绝!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综合证监会网站《财经》、每经网等
在热播的反腐剧《人民的名义》一开始的时候,一位某部委小小的处长就因为家里藏了2亿多现金而被查处。
像电视剧当中这样的案例,居然在现实中也可以找到翻版:同样都是小官,同样是利用职权监守自盗获得2亿多的巨额收益,他就是前深圳证券交易所工作人员、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兼职委员冯小树。昨天证监会新闻发布会通报没收其违法所得2.48亿元,并顶格处以2.51亿元罚款的处罚。同时,对冯小树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2.48亿,即便是见惯大场面的侯亮平,可能也会被惊掉下巴。这得塞满几面墙?塞满几张床?
▲图片来源:影视截图
前发审委委员“违法买卖股票”遭罚没4.99亿
4月21日,证监会新闻发布会通报一起交易所干部违法买卖股票行为。前深圳证券交易所工作人员、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兼职委员冯小树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48亿元,并顶格处以2.51亿元罚款的处罚。同时,证监会对冯小树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这一4.99亿元的罚单,堪称史上被罚最重的发审委委员。
▲图片来源:证监会官网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介绍,经过调查审理工作,证监会查明冯小树先后以岳母、配偶之妹的名义入股拟上市公司,并在上市公司上市后抛售股票获取巨额利益(上市前低价突击入股,上市后股价通常要大幅增值,此时再抛售获利,小编注),累计交易金额达到2.51亿元,获利金额达2.48亿元。
据《财经》报道,证监会对冯小树的处罚是“没一罚一”,冯小树的本金是300万元,获利2.48亿元主要是一二级市场价差导致。据知情人士透露,冯小树买入股票存在明显的利益输送,后续证监会可能会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不过这仍有待相关部门进行认定,目前证监会对冯小树的处罚属于行政处罚。
张晓军表示,冯小树作为承担重要职责的监管干部,知法犯法,以他人名义在公司上市前突击入股,上市后卖出股票获取利益,违反了《证券法》第43条关于证券交易所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严重扰乱了资本市场管理秩序。
根据《证券法》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同时,证监会在2000年9月发布的一项通知中则明确规定,证券监管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和子女不许买卖股票,违反规定的要限期纠正,或者配偶、子女停止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或者领导干部本人辞去现任职务。
张晓军指出,证监会将秉持依法、全面、从严的监管原则,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对系统干部自身违法行为绝不姑息,依法严厉惩处,持续加大问责力度,正人先正己,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定维护金融秩序,促进金融业安全运行。
冯小树也曾是一位“干吏”
公开信息显示,冯小树毕业于浙江大学管理学院,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证监会创业板发行监管部原副处长、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原副总监。2004年12月30日,原任职深交所发审监管部副总监的冯小树履新证监会第七届发审委委员,后续任第八届发审委兼职委员。
据Wind数据显示,冯小树在2006年6月至2007年4月任职期间,参与审核通过了27家上市公司IPO首发申请,否决了6家公司首发申请。
▲数据来源:Wind资讯
据《财经》报道,业内人士透露,冯小树在业务领域“口碑还不错”。他在不晚于1992年即进入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工作,并就投资中国股票市场的风险、进入国际证券市场的时机及挑战等话题在媒体上发表看法。
作为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成员,冯小树深知自身职责的重要。他曾在文章中提到,股票发行审核制度作为证券市场基础性制度之一,对一个国家证券市场的发展及运行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决定着直接融资的效率以及上市公司的质量。
在业务方面,冯小树对核准制下股票发审关注要点、股票发行申请被否公司情况、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与创业板市场建设等均有自己的观察见诸《深交所》杂志,其中关于发审会上公司被否的九大原因在网络上传播颇广。
这样一位身处监管一线的官员监守自盗,令人唏嘘。证监会发布会透露,经过缜密细致的调查、审理工作,通过对复杂商业架构的层层剖析,对繁复资金往来情况的抽丝剥茧,相关线索得以查实。目前案件的细节还有待进一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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