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一段女子乱穿马路、翻越护栏却被卡住的视频火了!而看过的人,都直呼:吓出一身冷汗!
视频中,来往车辆川流不息,一名白衣女子的双腿被卡在护栏中,整个人身体往后倾倒,她的双手紧紧抓住护栏以免自己彻底摔倒。
而几秒钟后,她的同伴——一个橘色大衣的姑娘用力将白衣女子的腿掰过护栏,企图帮助白衣女子顺利翻过。
视频很短,但小编的心一直吊着,生怕后面发生不可挽回的一幕!如果女子一个没抓住,或者后方车辆反应不及,后果不堪设想啊……
网友评论
@wuli_小九儿:今天早晨还看到。。。老爷爷和老奶奶,这走路都需要拄拐,却能翻栅栏。这身体也是好好的!
@Keueb:就这身手还是老老实实走斑马线吧
@Choiwina:多走两步不好吗……现在路宽,马路平坦,很难走吗,非得冒着生命危险……
翻越护栏危险大,
如果你觉得上面的白衣女子只是身手不佳,
那么来看看这些吧!
耍帅不成反啃泥……兄弟,门牙还好吧?
姑娘,看你也是天生丽质,为啥这么想不开呢?
自以为一个潇洒“跨栏”,殊不知危险正等在前面……
有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似乎认为法律仅是给机动车设立的,也有的明知这样做是错的,觉得警察也抓不住,即便抓住了,也拿我没办法。
这样想那就错了,大错特错,《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为每位交通参与者设立的,任何交通参与者都需遵守,行人,非机动车同样要严格遵守。
行人们
小编再提醒大伙一句
安全才是最近的路
闯红灯,跨护栏,不走人行横道
并没有为你节省多少时间
恰恰相反,惨痛的教训实在太多了。
文末
小编再给大家科普一下
到底什么情况才叫“闯红灯”!
下面3张图告诉你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闯红灯
没发生事故是陋习
发生事故一定是悲剧
轻则车损,重则人伤
图一时之快
却无视规则
害人害己
心存侥幸
将自己与他人置于危险之中
值得吗?!
最后,小编也再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们一句
一秒两秒不重要,生命安全最重要!
▎来源:北方网
自媒体与社区门户新典范
生态梦网立足生态城,服务滨海新区,全媒体平台:网站、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关注生态梦网,关注您身边发生的事儿。
长按识别二维码下载
生态梦网手机客户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