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私募基金管理人:
我协会于2017年4月4日发布《关于“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第二阶段上线运行与私募基金信息报送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来,广大私募基金管理人积极配合和响应此项工作,绝大多数私募基金管理人已顺利通过“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完成信息补录、所管理私募基金2017年第一季度运行信息的更新以及依据《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三)》的机构类型与业务类型的变更确认。我国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信息系统实现了平稳的升级换代,各私募基金管理人逐步熟悉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的各项填报要求,客观形成了以行业信息报送机制保障私募基金行业合规发展的良性循环,奠定了行业持续信用积累机制的重要数据基础。
考虑到前期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全面升级补录及更新填报截止时点与2017年第二季度产品信息更新时点相距很近,为了确保私募基金管理人能够有充分时间安排第二季度的更新填报相关工作,现就适时延长2017年私募基金第二季度信息更新工作的截止时限以及2017年异常公示相关时限通知如下:
一、2017年私募基金第二季度信息更新工作的截止时限延长至2017年8月31日。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的规定,针对于2017年8月31日仍未完成所管理私募基金2017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信息更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此类机构将被列入异常机构名单,并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http://gs.amac.org.cn)对外公示。
二、各私募基金管理人2016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报送截止时限亦适时延长至2017年8月31日。针对于2017年8月31日仍未报送2016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此类机构将被列入异常机构名单,并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http://gs.amac.org.cn)对外公示。
协会再次提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通知》的要求,尽快通过“管理人年度信息更新”、“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补录产品信息”、“产品季度更新”等方式进行信息补录、基于专业化要求的机构类型与业务类型的确认、所管理私募基金2017年第一季度信息更新,在提交新增私募基金备案申请时,需完成相应信息补录、确认和更新。
特此通知。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