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在健身场地、设施规划建设方面的责任,而对现有体育场馆、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场地设施、中小学校场地设施以及商业性体育设施,创设了有序开放利用的制度。
对于如何贯彻落实《条例》,北京市体育局做了具体的规划和部署。北京市体育局副巡视员、新闻发言人卢宏泽介绍,《条例》的贯彻大体分为三个重点,“第一个重点就是宣传《条例》,要使北京市各级政府部门知道这个《条例》、知道具体条文,知道政府的职责有哪些细分规定;使北京广大市民知道《条例》颁布以后,如何保障我们的那些权利。”
目前,北京市体育局已编印《条例》的册子,制作了宣传片,多媒体页面,通过线上、线下多种途径的活动,在网络、电视、地铁、公交站,甚至各个小区的停车场播放,“现在我们想尽一切办法、发挥各种手段,首先解决一个让全社会知晓的问题。”
卢宏泽说,贯彻《条例》第二个重点就是出台具体落实《条例》相关文件,“包括以前陆续出台的,我们还将出台相关配套文件。”据了解,目前,北京市体育局起草的《健身社会组织和健身团队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正在研究当中,而《北京市全民健身设施管理办法》由于相对复杂,出台会晚一些。
此外,为将《条例》落到实处,北京市体育局还将着力抓好试点工作。目前准备开展的有两个试点,一是以服务健身团队为切入点,加大对基层体育组织的辐射力度,发挥基层体育组织作用,带动各级各类人员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卢宏泽认为,对基层组织、草根组织、健身团队的扶持,是这次《条例》一个比较大的亮点,也是着重点,全民健身要想落到实处,要想每个人都参与进来,必须发挥健身团队的作用。“我们掌握的本市登记的健身团队组织7800多个,《条例》和相关的扶持办法出台之后,这个数字还会大幅度提高。”
第二个试点是启动北京市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的实施办法。卢宏泽介绍,体育设施开放在《条例》三年论证调研过程中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当然各方意见不一,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非常多。最终,《条例》规定要“有序开放”,尤其是中小学体育设施,要“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但如何开放,还要进行详细试点,最后拿出具体的措施办法。
为了确保《条例》真正贯彻落实和产生实际效果,北京市还将进行督察。北京市体育局法规宣传处处长李华君介绍,督察主要通过两种方式,一是今年3月至9月,市人大常委会将就《条例》的贯彻时间进行检查,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进行推广。目前,市人大的执法检查安排正在与体育部门进行密切配合和沟通中,有关部门将进行实地调研,听取基层在《条例》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难点。李华君表示,体育部门将在调研和人大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制定出一些关于场馆开放和全民健身组织、社团建设等方面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从而达到督察《条例》落实的效果。
第二种方式就是利用好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制度,李华君说,将把相关的责任、权利和义务都分给到相关委办局,建立一个全民健身的督察机制,通过任务分解和督察机制,确保《条例》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