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默默 / 秦朔朋友圈:qspyq2015
这是秦朔朋友圈的第1350篇原创首发文章
崔永元和方舟子争论转基因,崔永元开了一家价格有点争议的“良心制造”网店。吃瓜群众听不懂小崔和小方的科学术语,也不清楚由国标和欧盟里的最高部分组成的“崔永元食品标准”。吃瓜群众弱弱地问:
小崔家里的菜篮都是这些自掏腰包的高价食品么?
方舟子经常给自己的老婆、孩子吃转基因的食品么?
那些赞同转基因的中国和老外科学家的日常餐桌上有没有转基因的食物呢?
为人民服务的农业部等监管部门官员们吃的不应该是特供吧,如果他们签署了某些转基因食品上市文件,他们是否会在超市为购买这些东西而签单呢?
与转基因食品有关的公司,比如孟山都、先正达、西恩等,公司的董事、经理人、研发专家,他们的食品清单中转基因食物的比例是多少?
如果他们都实话实说,吃瓜群众便都有了自己的主张:亲身体尝才是硬道理。
在《亲身体尝——互联网思维下的消费者保护》 一书中,作者“为保证食品等日用消费品的产品质量,保障公众生命权和健康权”创想了一个新的法律制度:所谓亲身体尝,是指日用消费品生产者的主要相关利益获利人(主要指公司的董事、经理人、企业产品的研发或者社会评鉴的专家、代言人等)在日常消费中应主要使用自己生产或代言的消费品,并通过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大众公示。管理部门、消费者权益组织以及广大消费者将运用互联网对此监督管理。
亲身体尝法可以改变消费者的弱势。按照日本经济法学者止田彬先生的见解,消费者沦为被剥削、被压榨之弱者,有几个原因:
其一,个体的消费者与作为生产者、经销者的大企业相比,经济实力强弱悬殊,双方交易能力不平衡。
其二,消费者欠缺商品知识。与厂商的商品知识差距很大,加之科技突飞猛进,致消费者对于商品已近乎无知,不得不完全依赖于厂商。
其三,基于人性之弱点。消费者往往依其个人兴趣、爱好、虚荣心及侥幸心理选购商品,以满足个人欲望,易为厂商、广告代言所利用。
其四,由于消费者缺乏组织,买方处于信息上的劣势,卖方比自然人买方更有可能得到优质的法律专业服务,在各个交易中,消费者不能借团体力量与厂商之组织体相对抗,以致沦为经济上的从属者,任由剥削。
亲身体尝的创想给互联网时代的人们描绘了这样一幅消费场景:当你在实体店或者网店购买一款产品,你可以扫描“亲身体尝”二维码或者点击“亲身体尝”链接,你将看到这款消费品生产者的主要相关利益获利人在日常消费中使用该消费品的情况。亲身体尝将是生产者及其主要相关利益获利人的“网红”实践,消费者轻松手机一扫或鼠标一点,就可以看到生产者和自己共同消费某一个产品。消费者将快捷地比较某类商品不同生产者亲身体尝的频次、信息发布的可靠性评估,获得足够的产品消费安全感,甚至得到情境中的亲近感。在未来的淘宝、京东、亚马逊等商品网站,除了商品价格、功能、好评之外的比较外,还将有一个商家“亲身体尝”的比较:亲身体尝方式是否合理,频次,展示的可信度等等。
亲身体尝法,是借鉴“戳破公司面纱”概念,通过主要相关利益获利人的亲自尝试产品并对外发布,从而消除公司制度对于股东、经营者等主要相关利益获利人的匿名保护,从而使得消费者可以对有血有肉之人“指手画脚”,通过“闲言碎语”来制约股东、经营者等主要相关利益获利人。
亲身体尝法并不扩大股东的货币为计量的财务的“有限责任”,但剥夺了其道德的匿名权。它要求主要相关利益获利人必须承担道德的个人责任。亲身体尝是企业社会责任中的核心。
亲身体尝法试图以普通消费者朴素的经验感受与评判来降低法律认知的门槛。相对于专业的产品知识和对应的复杂的法律构建,亲身体尝法是一个弥补,试图降低消费者和生产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因为简单,因为开放,亲身体尝法以一种专业知识认知的低就姿态来实现“平等的权利”,它低就信息不对称的消费者,试图使法律知识向所有人开放,它将重新唤起消费者积极参与的感情。互联网思维下的亲身体尝法在开放互动平台上真正有可能实现“法律的平等”,包括法知识的获取平等、参与的平等,进而实现富勒所称的“大写的自然法——无可争议的核心原则”,“我会说它存在于这样一项命令当中:开放、维持并保护交流渠道的完整性,借此人们可以彼此表达自己的所见、所感、所想。”
每一个消费者和生产者都是自媒体,在亲身体尝的网络平台上充分互动。亲身体尝法用街坊语言消除法的神秘、法的疏离;戳破公司面纱后,主要相关利益获得者以平等的有血有肉的个体参与互动。互联网思维下的亲身体尝法平台,将是屌丝的碎片时间和碎片信息的汇拢,将汇成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消费者众筹的力量将远远超过法官、工商执法部门。
它是这样一种古老而基本的智慧: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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