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福州闽侯县南屿镇融侨宜家二期的王女士向《维权超给力》反映:12月22日晚,三名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上门催缴物业费,她因此前不满物业服务拒缴,随后与物业主管发生了肢体冲突,双方还闹到了派出所。
王女士和16岁的儿子两人居住在闽侯县南屿镇融侨宜家二期。
12月22日
21点左右
,
王女士已经上床准备休息,突然传来一阵敲门声,儿子去开门后发现敲门的是一男两女三名
物业
工作人员,对方表示
王女士已经欠缴整整一年的物业费1200元,希望她立即缴交。
三名物业工作人员上门催缴物业费
但王女士称2023年她的电动自行车电瓶在小区地库被人偷走,物业理应赔偿300元,以此抵扣物业费。但物业主管李女士
认为物业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不接受王女士的诉求。双方话不投机,王女士便要求三人离开,但李主管却表示:“今天你不交物业费我们就不走了。”此时,李主管和一名男性安防主管已经走进王女士屋内。
王女士手部擦伤
据王女士描述,她当时不愿与物业多费口舌,便下床来到门口,伸手将物业李主管往门外推,此时李主管便开始动手薅她头发,王女士也予以反击,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王女士的儿子看到母亲被打,试图上前援助,却立刻被男性安防主管控制住。
王女士被扯掉的头发
二人一番扭打过后,王女士发现自己手臂有轻微擦伤,还被对方薅去一把头发。王女士怒不可遏,大声控诉物业私闯业主家中打人。
“物业简直是土匪行为!欺负我们孤儿寡母,我拿起手机录像,物业主管还把我手机打掉。”
随后王女士报警,她和物业主管等人来到南屿派出所做笔录。
王女士本以为民警会认定物业私闯民宅故意伤害业主,但最终民警却认定双方属于互殴,至今未对物业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物业来我家打人还不能还手?
警方意思是各打五十大板,互殴的话,她拘留我也得拘留。”
王女士手部擦伤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
《维权超给力》对接福州融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张经理表示,王女士以她电瓶被盗需要物业赔偿为由,欠缴了整整一年的物业费。但事实上王女士已经许久没有骑过该电动车,因此无法确定被盗时间。而监控视频记录最多保留一个月,倒查后并未发现偷窃者。物业曾多次建议王女士报警处理,但对方拒绝,执意要求物业赔偿。
王女士电动车电瓶被盗
张经理称,12月22日晚,物业工作人员来到业主王女士家中,希望对方适当减少电瓶赔偿金额,尽快补齐物业费。但王女士态度强硬拒绝沟通,上手将物业主管推开,双方便发生冲突。当时王女士的儿子也准备动手打人,安防主管为了避免事态升级便上前制止了对方,期间没有对孩子造成任何伤害。
“绝对是业主先动手的,我们员工也被她薅了头发,身上也有受伤,并非业主说的物业暴力催缴。”
王女士电动车电瓶被盗
针对此事,《维权超给力》特约律师、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周林律师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这一规定明确了缴纳物业费是业主的法定义务,
如果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可以上门催缴,但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能采取暴力、恐吓等手段。
如果业主长时间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通过起诉、仲裁等方式追缴欠款。
“
住宅是公民生活的处所,公民的住宅权不受侵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经住宅主人要求其退出仍拒不退出,属于违法行为。当房屋主人要求他人离开时,如果该人拒绝离开,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可能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这时,房屋主人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
12月26日,《维权超给力》记者联系
福州闽侯县南屿派出所。
民警称该案件仍在侦办中,尚无定论。此事后续进展,《维权超给力》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