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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率先出台共享单车新规,蓄意破坏将被依!法!追!责!

四川日报  · 公众号  · 四川  · 2017-03-03 18:03

正文

从2016年11月16日到今天

共享单车

进入成都的时间刚好108天



小橙车蹲完小黄车

小黄车蹲完小蓝车

街头巷尾的“共享单车”

已经多到可以召唤神龙



扫一扫就能骑走的模式

让我们的出行更绿色更方便



但随之而来的

则是一面考量“诚信”的镜子

铺垫盖地的关于共享单车的新闻

画风已经转到了另一个轨道上



把单车停回家

把单车扔下河

乱停乱放


恶意破坏



篡改二维码


甚至烧毁…


到底是什么心态

居然可以把好好的共享单车变成这样


蜀妹每次看到被破坏的共享单车

都觉得它们好可怜啊嘤嘤嘤



然而就在今天

蜀妹想@全体成都人

通知大家一件很重要的事:


共享单车规定出台了!

共享单车规定出台了!

共享单车规定出台了!

3月3日,成都市交委、公安局、城管委联合正式发布《成都市关于鼓励共享单车发展的试行意见》(以下简称《试行意见》)。值得注意的是,《试行意见》相比《征求意见稿》,明确全体市民,而不仅仅是使用者,要爱护共享单车和停放设施等公私财物,违法要追责;管理部门、企业、使用者,共同构建安全、便捷、舒适的共享单车出行服务系统。


《试行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其他区(市)县参照执行,有效期一年。


特别是那些不守规矩的市民!

以后单车不是你想弄坏就弄坏

想带回家就带回家!

ok?



1

  关键词:停放


《试行意见》称,成都将依据《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区域非机动车停放区位技术导则》,加快推进自行车停车点位的划定工作。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加强共享单车停放区域环境卫生作业,保持区域内干净、整洁。



非机动车停放点位监督管理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共享单车停放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区(市)县政府负责属地范围内非机动车停放点位的施划、停放标志的设置和停放秩序的管理,倡导绿色文明出行。


制定文明用车奖惩制度


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应当针对使用者制定安全骑行规范停放守则、文明用车奖惩制度及建立个人信用评价体系,并通过技术创新等手段加大对使用者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使用者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并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对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


2

  关键词:维护


《试行意见》规定,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的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拟在成都从事共享单车经营服务的,应当在成都设立服务机构且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提高故障车辆处理速度


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应组建专业运行维护队伍,做好车辆停放秩序的维护管理;并做好车辆运营调度和车辆维修,提高车辆故障维修、废弃或故障车辆处理反应速度。


加强共享单车日常维护


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应加强共享单车的日常维护,定期对营运车辆进行检查并做好清洁维护,对车身张贴违法小广告、牛皮癣等问题及时进行清除,确保市容环境不受影响。


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应当建立使用者投诉机制,设置服务监督机构、建立投诉受理平台、公布服务监督电话。


3

  关键词:安全


关于车辆的规定中提到,共享单车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相关规定,车辆质量可靠;车身设计美观,无广告设置,不影响市容;具备车辆的实时定位和精确查找功能,鼓励推广带有车辆卫星定位和智能通讯控制模块的智能锁,鼓励使用国产的卫星导航定位系统。


摩拜单车区域总监李裕贤接受釆访


用户需进行实名制注册


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应当对使用者利用网络进行实名制注册登记并签订服务协议,并注重保护使用者隐私,不得将注册用户个人信息公开或擅自泄露。


第三方支付企业进行结算 


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还应公布确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费方式和费用,实行明码标价;应通过具备相关资质和牌照的第三方支付企业进行资金结算,为使用者提供安全、保密和便捷的支付结算服务。


权威解读



2017年1月9日开始,《成都市关于鼓励共享单车发展的试行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30余条意见建议中,无一条反对出台《试行意见》,修订完善后的《试行意见》经过了专家论证、社会风险性评估以及合法性审查,出现以下几点变化:


从“使用者”修改为全体市民


《征求意见稿》侧重于对使用者进行约束,《试行意见》则修改为对全体市民的约束



市民若违法违规应自觉受罚


《试行意见》还增加一条:市民应爱护共享单车和停放设施等公私财物,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在违法违规后果上,也由相关部门负责处罚改为市民自觉接受处罚。具体规定为:违反交通法律法规,应自觉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罚,违反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应自觉接受城市管理部门处罚。


蓄意破坏、盗窃将依法查处


《试行意见》在保障机制中特别增加“加大执法力度”这一条:公安机关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蓄意破坏、盗窃共享单车等行为依法查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为共享单车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秩序。



蓄意破坏、盗窃将依法查处!!

颤抖吧!破坏星人!

话说到这里,有人要问了:

成都究竟有多少共享单车?

过去被破坏了多少辆?

损坏情况到底如何?



Q

成都共享单车有多少?损坏情况如何?


A


成都市交委主任刘兵:

截至今天,共享单车进入成都已108天,投放共享单车32万辆,已累计服务市民3000万人次摩拜、OfO是代表企业,各投放约10万辆。


OfO单车成都运营总监周伟国:

单车损坏情况的确存在,约占10万辆单车的1%—2%,每辆车平均价值300元。我们已经组织了100人的运维队伍上街巡控,在类似地铁、商圈等人员密集处加派人手,帮助使用者将车停放在指定地点。


目前,我们的技术能够跟踪和锁定每一个使用者的使用情况,由于用的是用户的手机定位,所以非常准确。成都单车被破坏情况并不算严重,我们对政府和警方的重视和支持十分感谢。


摩拜单车区域运营总监李裕贤:

跟踪每一辆单车的行踪和轨迹,只有智能单车能做到。我们每天都会在后台检索单车使用情况,长时间被一个人使用或者数天无出行,都能被看到,要么是换了私锁,要么被抬回了家,实名制注册很快就能找到破坏者。

摩拜的情况也一样,成都被破坏情况在全国不算突出。


Q

已经发生的被盗被毁单车,如何处理的?


A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副局长李文胜:

至今共发生两起共享单车被盗被毁案。

2016年12月11日,龙泉驿区居民吕某将一辆摩拜共享单车刷漆改变车身颜色后占为己有。12月30日,摩拜公司向警方报案。2017年1月5日,嫌疑人吕某被挡获。1月8日,龙泉驿区法院审理此案,鉴于吕某为初犯且认罪态度较好,依法酌情从轻判处拘役三个月,判处罚金1000元。


2017年2月26日上午8点过,锦江区三圣乡幸福梅林自行车租赁经营者钟某看到共享单车停放在自己经营区域内,一时起意,用枯树枝将12辆单车烧毁,影响极坏。2月28日凌晨,嫌疑人钟某被公安机关以“故意破坏财物罪”被抓获。


OfO单车成都运营总监周伟国:

3月2日,我们向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赠送了一面锦旗,他们挡获了一名破坏单车的嫌疑人,对方被行政拘留5天。

我们对在成都的发展充满信心,未来还会适量投入共享单车数量,服务市民。



“人人都使用共享单车是一件好事,如果把这个环境弄乱了,也就没人骑共享单车了。”


合理使用共享单车

除了法律法规的约束

更需要我们的自律

要共享单车!

 更要共享文明!

绿色出行,从自己做起

同意的点zan!




四川日报记者 张红霞

图文综合网络

编辑: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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