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岗位。招聘对象为:
(一)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北京生源)。
(二)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北京生源)。
(三)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国家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在归国(境)后从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留学回国人员(北京生源)。
(四)有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档案关系在北京)。
(五)其他条件
1.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须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方可聘用,报名时需提供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北京生源指入读高校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户籍不需要进京落户的学生(不含来京院校就读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学生)。
3.社会人员报考时需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职称等条件。
4.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2024年应届毕业生为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
5.留学回国毕业生原则上应具有一年及以上海外教育经历。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遵规守纪。
(四)热爱文博事业,恪守文博工作者职业道德,有志投身文博事业。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政治面貌等条件。
(六)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八)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九)各职位具体条件详见《北京市文物局局属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
(十) 年龄计算方法:年龄=2024年-出生年,例如35岁以下包括35岁,即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人员均符合35岁以下条件;工作年限计算方法:截止到2024年3月31日(含),每满12个月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