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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疏忽!夫妇花115万买的房子“没了”,还将面临巨额损失

扬子晚报  · 公众号  · 社会  · 2017-03-10 17:22

正文

扬晚君说


丹阳市民夏云夫妇,2012年花费115万余元,购买了一套新房。考虑到暂时不住且为了免交物业费,就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证。但谁知去年年底,经中介将此房以123.8万元出手时,却惹来了大麻烦。


如今,不仅这套全额付款的房子可能不再属于他们,夫妻俩还将面临巨大经济损失。9日,万般无奈的夏云夫妇,找到记者,寻求帮助。



全额购房后为省物业费未办理房产证


 “我当时一点也不知道撤销网签会失去房屋所有权,糊里糊涂我的房子怎么就没了?”9日,丹阳女子夏云和丈夫小沈心情沉重的告诉记者,2012年10月他们全额购买了一套丹阳世纪豪都小区3幢4单元某室的房子,房价是115万余元,当时付了房款现金90万,贷款25万(此贷款银行利息近6万),还贷款到2017年。


“不办房产证,就可以不用缴物业费”,夏云说,购房后当时有人告诉她,考虑到暂时也不会去住,能省一点是一点,于是就一直未办理房产证。


去年12月份,因为很长一段时间还是不会去居住,夫妻俩就决定将这套房子卖掉。后经中介介绍,此房以123.8万元出手,并签定了合同,对方还支付了5万元的定金。


但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小沈说,因为没有房产证,就无法过户。后经协商,决定直接从丹阳住建局房产处“卖”给对方。但在操作过程中,得知无法办理,只有办理撤销网签后,才可以出售。此后,为了能尽快将房子卖出,他们不仅在2016年年底将贷款还清,同时出具了一份撤销网签的“申请”。

 

网络配图

 


备案科工作人员同学成拍房人遭质疑


夏云告诉记者,去年12月19日,他们去丹阳住建局房产处合同备案科办理撤销网签, 并把相关材料交给了工作人员小倪。“当时她看到材料后还说世纪豪都还有房子,价格这么便宜”,夏云说,小倪这么说后,她还答了一句,“我们已经卖了”。然后,小倪就让她签字。当夏云询问这个要多久有结果,工作人员说一个星期。


“当时我们一点都不知道撤销网签会失去房子的所有权”,夏云回忆说,“三天后即12月21日下午约三点半,开发公司电话告知有人拍我们房子,我们才了解清楚后果,但赶过去却只来得及报名,押金已经交不进,最终又失去了竞拍机会。”


小沈告诉记者,事后经了解,成功拍得此房的是经办人小倪的同学,且就一个人拍,所以就以原价115万余元拍的。“期间,小倪还曾把夏云在备案科办事的照片拍下来,转发给相关拍房人,证明确有世纪豪都房子要拍卖。”


“最终的唯一拍得人,就是经办人的同学,这个你让我们怎么接受?”采访中,夏云伤心的说,如果这套房子真的以原价被拍了,他们不仅要损失25万元贷款6万元左右的利息,而且还要赔付给经中介介绍约定购买此房人的双倍违约金10万元。要是再加上115万元这么多年的利息,他们的损失就更大!


“这笔损失太大了,也不是我们夫妻俩能承受得了的!”小沈也是懊恼不已。


那竞拍夏云房屋的人,是不是丹阳房管处合同备案科工作人员小倪的同学?9日上午,记者来到合同备案科,见到了经办人小倪。当记者亮明身份向向她核对情况时,不想小倪竟责问记者:“你们是法院的吗?”


不过,她承认拍房人确实“是自己的同学,到哪里我都承认。”至于夏云称在备案科撤销备案被拍照片,是不是小倪拍的传给拍房人的?小倪当即称要夏云“拿证据”,随后称“不知道,不回答”。

 


流程没问题拍房人还未办理手续


面对记者的进一步采访,小倪拒绝回答后并称“有事去问我们陆书记”。


随后,记者来到丹阳市房管处见到了陆书记。但得到的答复是,采访必须经过丹阳住建局同意。几经周折,约一个小时后,丹阳市房管处副主任潘春辉,才从备案科将相关材料带来。


尽管距离拍房成功已经过去近三个月,潘春辉告诉记者,目前成功拍房人还没有来办理相关购房手续。同时,潘春辉还否认是因为这一房屋出现争议,而未能进行交付手续办理。


至于备案科的公务人员,面对前来撤销网签备案者,是否有充分告知和提醒“风险”的责任和义务?陆书记及潘春辉均明确表示依据规定:“没有”。


而根据材料上的相关规定,丹阳房管处备案科办事流程没有问题。


“是的,房管处的流程是没有问题,但是,撤销网签的风险,我们老百姓哪里知道?如果知道这样,再怎么样我也不会去办理的!”夏云说,面对这一大笔的损失,他们还会继续讨要说法。


不过,通过这件事情,痛定思痛,夏芸夫妇特别想提醒大家:如果要去撤销网签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周全,千万不要以为钱付了房子就归你了。”



来源 | 扬子晚报记者  万凌云

编辑 | 阿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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