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酒壮怂人胆”,酒,是个好东西,能让亲朋好友们尽情娱乐。但酒也能冲动误事。
2016年10月5日凌晨1时许,四位00后小伙在荔浦某酒吧喝完酒之后,来到滨江花圃边玩耍,赖某跟一起玩耍的“兄弟”江某,刘某,廖某说,现正在荔浦某KTV的蒙某勾引他的女朋友,并让兄弟们一起去“收拾”他。三人出于兄弟义气答应了,便一起前往某KTV四楼。一到四楼,就看见蒙某一人坐在收银台右边的沙发上玩手机,赖某马上冲上去抢走蒙某的手机摔在地上,并殴打蒙某。刘某和廖某看见后,一同上前殴打蒙某,蒙某被打倒在沙发上,赖某用随身携带的卡子刀连捅了蒙某4刀后,离开现场。
随后,几人在修仁被公安民警抓获。经法医鉴定,蒙某被他人致伤左胸背部并膈肌破裂的人体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案发后,行凶者家属主动赔偿了受害者,获得受害者的谅解。因为几位行凶者都未满18岁,法院判决时对其进行了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2017年3月21日到修仁司法所进行社区服刑。
2017年7月25日上午,“法治荔浦”工作人员来到修仁司法所,恰好遇到这几位未成年小伙子例行报到。随之,该负责人给他们上了一堂生动而有趣的法治课。在与他们交谈期间,江某说出了自己想继续学习的想法,该负责人对此大为支持和赞赏,并告诫他们要好好改造,今后要遵纪守法,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从该条规定来看,刑事责任年龄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二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刑法规定的八类罪(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
三是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本案中几位行凶者都已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处罚。
普法君在此提醒大家:就民事赔偿方面而言,未成年的家属或监护人应当承担监护职责,对受害者遭受的损失予以赔偿。因此,血气方刚的小伙子们不要为了平一时之愤而忘了后果,不但害人而且害已还连累了自己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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