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浙江开旭教师招聘
专注浙江教师招聘、浙江民办学校招聘、浙江公办学校招聘、教师选调、教师职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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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财经学院招聘75名高层次高校编制教师

浙江开旭教师招聘  · 公众号  ·  · 2024-05-09 15:58

正文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财经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教师)7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财经学院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浙江省宁波市,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经、管、工、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学校现有本部校区、杭州湾校区、象山校区等3个校区,占地面积1700余亩,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设有国际经济贸易学院、金融与信息学院、工商管理学院、财富管理学院、数字技术与工程学院、人文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象山影视学院、基础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公共文体部等教学单位,42个本科专业,全日制本科在校生近2万人;拥有教职工千余人,其中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比89.89%,副高及以上教师占比37%,双师双能型教师占比48.46%,省151人才、省高校领军人才、省级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省教学名师、市领军拔尖人才等高层次人才百余人。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省级新兴特色专业4个、优势重点专业7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5门,省级一流课程127门;省一流学科3个、市重点学科4个。近五年,获批省部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200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1项;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奖项8项,21篇资政报告获省部级领导批示。立项建设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83项,获得省、市教学成果奖26项,在校生获国家级各类竞赛奖项1800余项。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试讲、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详见《2024年宁波财经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计划》(见附件1)

五、人才引进类型、要求和待遇

单位:万元

人才

类别

学校安家补助

市人才安家补助及购房补贴

年薪

科研启动费

直聘政策

其他待遇

A1

协商

学校协助申请宁波市各类人才相应的安家补助与购房补贴

面议

面议

直聘正高

1. 宁波市事业编;

2. 住房过渡政策二选一:学校提供过渡性住房/享受租房补贴(每月2千元,享受2年)

A2

260

≥70

60

B

180

≥45

30

C1

130

≥30

20

直聘副高

C2

110

≥25

10

D

100

≥25

10

/

E

60

≥17

5

详见《宁波财经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类型、要求和待遇》(见附件2)

六、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为止。报名办法:先从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宁波财经学院 网站(http://www.nbufe.edu.cn)的“师资建设”栏目下的“人事管理”上下载并填好《宁波财经学院高层次人才(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3), 在规定时间内,连同简历电子稿和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邮件至[email protected] 邮件主题 请标明“应聘学院+人才类别+姓名”。

2、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宁波财经学院人事处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根据往年招聘情况,认定本次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应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试讲的人员将由人事处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试讲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试讲的办法进行,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1、资格复审

试讲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和学校推荐表报名;国外、港澳台留学归来人员也可先持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试讲。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试讲资格。

2、成绩

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试讲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试讲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于试讲结束2个工作日在宁波财经学院网站上公布,并由人事处通知考核对象。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要求。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财经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8044810

应聘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潘老师0574--88052286

附件1.2024年宁波财经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计划.xls

附件2.2024年宁波财经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类型、要求和待遇.docx

附件3:报名表

宁波财经学院

2024年4月28日

附件2:202 4 年宁波财经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类型、要求和待遇

一、引进人才类型与应聘条件

(一)引进人才的类型

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分为以下五类:

第一类:学术领军人才(A1、A2);

第二类:学术带头人(B);

第三类:学术骨干(C1、C2);

第四类:优秀博士(D);

第五类:紧缺人才(E)。

(二)基本应聘条件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思想素质好;身心健康,热爱学校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具有较好的沟通交流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或管理能力。

(三)学术领军人才应聘条件

学术领军人才(A1),需要具备以下条件的一条: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2.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

3.浙江省“鲲鹏行动”计划入选者;

4.“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入选者;浙江省特级专家;

5.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排名第一);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排名第一);

6.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第一);国家教学名师入选者(含原国家级教学名师);

7.海外著名大学担任杰出教授或讲席教授以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学术领军人才(A2),需要具备以下条件的一条:

1.浙江省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省级教学名师;浙江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

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召集人;

4.国家自然科学奖获得者(二等奖排名第二);国家技术发明奖获得者(一等奖排名第二,二等奖排名第一);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一等奖排名第二,二等奖排名第一);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第一);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第一);

5.近五年内在《Nature》《Science》《中国社会科学》等发表文章;

6.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学术领军人才实行“按需引才”,且所从事研究领域与学校发展的学科紧密相关,并鼓励团队引进,可通过双方协商实行特定的引才政策与考核机制,同时学术领军人才引进可不受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资历等条件限制。

(四)学术带头人应聘条件,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50周岁,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若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须在45岁以下;

2.具有博士学位;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学术组织管理能力,能统领学术队伍开展高层次的学科建设工作和学术活动;

3.近5年内,主持过国家级教科研项目1项;或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或横向课题到款额:人文社会类年度累计150万元以上、自然科学类年度累计225万元以上;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实现成果转让1项,经费达100万元以上;

4.近5年内,在本领域A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B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若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需在本领域A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或B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篇。

(五)学术骨干应聘条件

学术骨干(C1),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有博士学位,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3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后经历;

2.近5年内,主持省部级重点项目1项;或省部级一般项目2项;或获得省部级教研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1项;

3.近5年内,在本领域A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B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

4.若应聘者学术业绩突出,有3篇及以上A类期刊发表的,不受上述2、3条款限制,可申请学术骨干职位。

学术骨干(C2):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

2.具有丰富的行业企业实践经验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近五年担任政府部门正处级及以上实职或大中型企业副总及以上职务3年及以上;

3.近5年内,在本领域B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C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或部门采纳决策建议稿2项;

4.近5年内,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参与市级及以上创新团队或一大型项目(排名前1),且经证实已取得较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或横向项目到款额人文社科类年度累计40万元及以上、自然科学类80万元及以上;或成果转让经费累计60万以上。

(六)优秀博士应聘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具有博士学位;

2.近4年内,在本领域B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C类期刊学术论文2篇(其中一篇C类期刊,可为导师一作,博士本人二作)。

(七)紧缺人才应聘条件

1.具有高校系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超过45岁);

2.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其学科专业背景以及研究领域符合学科专业发展需要,且经拟聘单位组织专家考察认定其具有较好的教学或科研潜力。

其他人员,其所从教专业或研究领域,属于学校审定的紧缺学科专业范围,且具有较好的教学、科研能力。

二、各层次人才待遇见下表:

单位:万元

人才

类别

学校安家补助

市人才安家补助及购房补贴

年薪

科研启动费

直聘

政策

其他待遇

A1

协商

学校协助申请宁波市各类人才相应的安家补助与购房补贴

面议

面议

直聘正高

1. 宁波市事业编;

2. 住房过渡政策二选一:学校提供过渡性住房/享受租房补贴(每月2千元,享受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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