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省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到我市桂东县、汝城县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一次集中学习研讨会。
▲6月10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易鹏飞在《郴州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关于郴州高质量发展的几点思考》。文章指出,要把握内涵,认识问题,抓住重点,实化举措,强化保障,在全市上下切实形成“高质量发展怎么干”的思想共识,务实扎实推动郴州高质量发展。
▲6月9日起,我市迎来强降水天气。全市起,我市迎来强降水天气。全市43站降下大暴雨,其中最大降雨量出现在桂阳县,达到169.9mm。
▲由于我市普降大雨,市防指决定从10号上午7点起,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强降雨覆盖了桂阳多个乡镇,其中,樟市镇、仁义镇大面积烟田被水淹没。当地党委政府一线抗灾,力争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昨天,桂阳县莲花大道 莲花坪农场路口16km处出现山体滑坡,导致交通中断,车辆滞留,部分路段积水严重。汛情发生后,当地党委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打开下水道井盖泄洪,并加强路面管控,全力清理滑坡路段。
▲嘉禾县遭受强降雨袭击,普满、广发、龙潭等产烟乡镇受灾严重,全县2万多亩烤烟不同程度受灾,过水面积达90%。
▲连日来的强降雨天气,导致临武县舜峰镇塘下村委的乌梅和红心桃大片受损。据了解,临武县共种有乌梅和红心桃十万余亩,此次强降雨造成了三分之一的面积受损,预计损失达60万元。
▲端午节假日期间,全市共接待游客87.05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6.69亿元。
▲6月9日,记者从市委党史研究室获悉,历时15年、经过数百人不懈努力整理收集而成的《郴州市志(1989—2005)》由方志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
▲6月10日,“两型建设 美丽郴州”专题书画作品(美术专场)展在爱莲湖濂溪书院正式开展。
▲10号上午,市卫健委组织开展“懂健康知识,做健康老人”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要买车的注意!
车辆购置税有了新变化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公告,明确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公告自
2019年7月1日
起施行。
新政中最大的变化是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依据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这也就意味着,
新政执行后,
消费者购买车辆应扣税款将
取决于实际支付金额
即俗称的裸车成交价。
原来过去消费者购买汽车的时候,大部分车辆以低于厂家指导价的实际价格进行交易。
但是在缴税时却要按照指导价格进行交税,
这无疑让消费者多花了钱。
而按照新的算法,就不会再出现这种情况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将于2019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法定税率为10%
。
除了明确车辆购置税的计算方法,公告同时明确,地铁、轻轨等、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
除了这些
车辆购置税还有这两个变化
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或销售企业,纳税人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的:
应退税额=已纳税额×(1-使用年限×10%)
备注:
1.应退税额不得为负数
2.使用年限的计算方法是,自纳税人缴纳税款之日起,至申请退税之日止
已办理免税、减税手续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
应退税额=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1-使用年限×10%)×10%-已纳税额
备注:
1.应退税额不得为负数
2.使用年限的计算方法是,自纳税人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至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情形发生之日止。使用年限取整计算,不满一年的不计算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