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社会稳定、长治久安总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维稳力量。经市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博乐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警务人员326名。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招聘人数:326人。具体岗位见职位表;
2、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学历须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
(二)报考条件。
1、户籍不限;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男性身高不低于168cm;
5、年龄18周岁以上(1999/06/15日出生)、30岁以下(即1986/06/15后出生),复转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5岁(即1981/06/15后出生)。
6、职位所需要的其他具体条件详见《博乐市公安局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警务人员职位表》。
《招聘简章》、《职位表》、《政审表》及《报名表》,
长按下方二维
码获取报名表、职位表、岗位表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7年6月15日至6月29日。
2、报名地点:
博州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北京路与建国路十字路口处西南方向)。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
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资格审查。报名过程中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和政审,资格审查以及政审合格者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6.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寸免冠照片3张、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报名表》、《政审表》,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复印件)。
7.报名费:15元 考试费:40元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按招聘职位实际报考人数进行,体能测评评分标准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确定。体能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体能测试科目: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俯卧撑(25岁及以下测试引体向上)、立定跳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