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胡心怡
当全球化的潮水漫过地域边界,中国律所正以破局者的姿态驶向深海。
中国法律服务行业的国际化进程已迈入全新阶段。截至2024年底,中国规模百强所的海外分所数量已达到
264家
,其中2024年新设的海外分所就有
44家
。截至2024年底,中国规模最大的100家品牌所(以下简称“中国规模百强所”),已有
52家
在海外设立分所。
律新社研究中心在调研中了解到,当前国内律所正通过差异化路径拓展国际法律服务市场:
规模化律所以密集开设分所构建全球网络,区域性律所则依托地缘或专业优势深耕细分领域;联营合作、本土化团队搭建等模式成为突破执业壁垒的主流选择。然而,挑战亦不容忽视——涉外法律人才缺口依然很大,跨法系实务经验不足、文化适应性薄弱等问题制约着更深层突破。2025年,随着政府、商会、行业协会多方参与,构建一波新出海势,如何乘势远航,让出海更有效,成为新课题。
近年来,中国律师事务所的国际化进程显著加速,境外分支机构数量及涉外律师人才规模均呈现爆发式增长。根据司法部数据,截至2023年11月,
中国律师事务所已在全球35个国家和地区设立180家分支机构,较2018年增长47.5%
。
1
而到2024年9月,这一数字进一步攀升至37个国家和地区的207家分支机构,覆盖范围从传统欧美市场扩展至东南亚、中东、拉美等新兴区域。
2
据上图可见,从2018-2024年,我国的境外分支机构数量与涉外律师人才规模均实现了飞跃式增长,这标志着
中国律师行业正积极融入全球经济体系,在国际舞台上崭露头角
。与此同时,截至2024年底,我国规模百强所的海外分所数量已达到264家,其中2024年新设的海外分所就有44家。相较于此,根据司法部数据,整体中国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的数量截至2024年9月仅为207个。
规模所在中国律所出海大潮中占据了重要地位,其海外布局的速度和规模均远超行业平均水平,成为当之无愧的主力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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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表中国规模百强所排名以截止2025年1月19日统计数据为准;
*注2:本表中对于分所的数据收集,仅包含海外分所、办公室和相应分支机构,不包含内地联营所以及与海外律所合作创办的新所等非分支机构形式的主体;
*注3:本表信息来源为各律所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开报道等公开渠道,为不完全统计, 如有疏漏,敬请联系更正。
2024年,中国律所呈现出“扎堆出海”的显著趋势。
盈科和京师在海外布局方面持续保持引领态势,分别增设了10家及以上的海外分支机构。与此同时,其他律所则依据自身的业务需求以及资源状况,以相对零散的方式有序展开海外布局,分别新设了1-3家办公室。例如,兰迪新设立了3家海外分所;德恒、海华永泰、天地人、天达共和等5家律所各自新增了2家海外分所;段和段、君合、众成清泰、安理等9家律所则分别新增了1家海外分所。
规模所之所以能够成为中国律所出海的主力军,原因在于其自身具备多方面的优势。
首先
,规模大所通常拥有更为丰富的资源和更强大的资金实力,能够支持其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并开展业务。
其次
,规模大所往往具备更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和更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能够更好地应对国际市场的复杂需求。此外,规模大所的品牌影响力和客户资源也为海外布局提供了有力支撑。
以盈科律师事务所为例
,截至2024年,盈科全球一小时法律服务生态圈已遍布103个国家的195个国际城市,其中盈科海外机构已覆盖了45个国家的57个城市。未来,盈科计划在2026年建设完成100家海外机构,并与国内123家分所、国外100余家国际合作法律服务机构实现“三个100”融合发展。盈科在巩固欧美等传统成熟市场的同时,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在中亚地区,于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分别设立了直营办公室,还在卡塔尔、土耳其等中东地区布局。2024年盈科进军英国伦敦,伦敦作为全球重要的金融、商业和法律中心,盈科伦敦分所的成立将加深与国际律师同行的交流与合作,积极拓展业务领域,为英国和欧洲区域客户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一站式专业服务。
盈科律师事务所全球董事会执行主任杨琳律师曾在直播访谈中表示:“2010年中国企业开始尝试‘走出去’,却出现了很多失败案例,我想既然英国安理、高伟绅这样的顶级律所,它们的规划布局是追随客户的脚步,那我们作为中国律师,也应该追随我们的客户在全球来布局。”这一观点揭示了中国律所国际化的核心逻辑。
随着中国企业海外业务拓展,规模大所凭借自身的资源优势,迅速响应,在全球布局分所,以满足企业跨境法律需求。
因此,对中国规模百强所的数据进行分析具有重要意义。
历经20余年的不懈探索,中国律所在国际化发展道路上已初显成效,不过与英美等法律服务业发达的国家相比,仍处于初期阶段,面临着文化差异、客户服务、费率差距、律所管理体制以及法律服务水平等诸多挑战。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律所积极尝试多种出海方式,不断寻求突破与发展。
境外直投分所是一种较为传统且直接的出海路径。即按照当地国家法律,投资注册设立新的法律服务实体,由总所进行直接管理。通常只有当律所当地业务量达到一定规模时,才会产生设立分所的需求。开展这项业务的主要是少数大所,且设立地点多集中于经济贸易繁荣、金融发达的地区。
根据律新社研究中心统计,在中国律所 “走出去”的第一个十年间,国内头部律所基本完成首个海外分所的设立与布局。
截至2024年底,中国规模百强所已有52家国内律所在海外设立分所。
这种模式优势明显,分所业务与成员均由总所掌控,在管理上具备更强的自主性与可控性,稳定性较高。但法律服务具有显著的地缘性和文化性特征,外来律所很难在短时间内与本地律所竞争。要想在当地扎根,往往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沉淀与积累,不少律所的海外分所仅充当了信息搜集与沟通的联络站。在全球各地,虽有众多分所相继成立,但其中许多在激烈竞争中迅速消亡或逐渐式微。
采用“瑞士联盟结构”的合并模式是中国律所国际化进程中的创新尝试。
随着出海需求增长,传统设分所方式难以满足快速拓展国际影响力的需要,顶尖律所开始通过大规模合并等方式进军国际市场。金杜与万盛、大成与Dentons采用该结构的联盟备受关注。在这种结构下,
成员律所维持各自原有的营收利润等体系,同时共享品牌、战略等资源
。它避免了大规模合并中的一些难题,内部治理也较为灵活。不过,各律所独立运营导致营收利润不共享,成员间在文化、服务等方面差异大,整合成本高,而且国际律师联盟在同一国家吸纳律所数量有限,较难成为主流出海方式。
国际律所联盟也是常见的出海模式之一。
加入国际律所联盟,中国律所可以与全球各地的优秀律所建立合作关系,共享客户资源、专业知识和业务经验。
这有助于律所在不进行大规模海外投资的情况下,快速拓展国际业务网络,提升国际知名度。然而,国际律所联盟成员之间的合作相对较为松散,在业务协同和质量控制方面可能存在一定的挑战。这种模式对于各类规模的律所都具有一定的吸引力,特别是那些希望以较低成本和风险拓展国际业务的中小律所,可以通过联盟获取更多的国际业务机会。
以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为例
,其在2018年加入了覆盖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律师联盟(Lawyers Associated Worldwide,简称LAW)。借助这一联盟,金诺与众多成员律所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开启资源共享与经验交流的大门。在跨境并购案件处理中,金诺通过LAW平台与欧美律所携手,充分利用联盟成员的本地化资源,高效化解法律冲突。
在代理柔道运动员佟文国际禁赛申诉案时,金诺与美国SQUIRE SANDERS HAMMONDS律师事务所组成跨国团队,共同应对国际体育仲裁庭(CAS)复杂程序。依托联盟模式,金诺迅速整合瑞士法律顾问、国际反兴奋剂专家等国际法律资源,最终成功推翻国际柔联的处罚决定,完成中国首例胜诉的国际反兴奋剂案件,凸显了联盟资源共享的强大优势。
同时,金诺积极向联盟输出管理经验,包括“一体化”管理模式及“金诺行政荟”培训项目。其中,针对律所行政、财务、IT等非业务岗位的专业化培训课程,被LAW联盟成员律所广泛引入,成为行业典范,不仅提升了金诺的国际知名度,也有效增强了联盟成员间的协同合作能力。
然而,联盟合作模式固有的松散性,亦为金诺带来了一定挑战。在跨境法律事务处理过程中,联盟成员间因法律意见存在分歧,致使沟通成本显著增加。针对此情况,金诺制定了标准化的合作流程,通过定期组织跨国电话会议、推行统一文件模板等举措,确保服务质量的稳定性与专业性。
作为一家规模中等的本土律师事务所,金诺借助国际联盟模式,以较低成本实现了全球化业务布局。
无需在海外设立自有分支机构,金诺即可通过LAW联盟成员承接国际客户在中国的相关业务,例如为外资企业提供合规审查服务。这一实践,为资源相对有限但专业化能力突出的中小律师事务所提供了一条切实可行的国际化发展路径参考。
联营律所模式则是通过与当地律所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实现优势互补。双方可以在业务拓展、客户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共同开拓市场。
这种模式能够充分利用当地律所对本地市场和法律环境的熟悉度,降低中国律所进入海外市场的门槛和风险。但联营律所需要在合作协议、利益分配、管理协调等方面进行精心设计和持续沟通,以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对于那些希望快速进入特定海外市场、但对当地情况了解有限的律所来说,联营律所模式是一种较为可行的选择。
北京奋迅律师事务所与美国贝克・麦坚时国际律师事务所的联营合作堪称业界范例。
双方以联营模式设立联合办公机构,针对中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的复杂法律需求,构建了“一站式”跨境法律服务体系。在“一带一路”重点项目——印尼雅万高铁融资项目中,联营办公室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从国际融资方案的定制设计,到跨境合规审查的严格把控,为国家开发银行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有力推动中国高铁技术海外落地,彰显了合作模式的显著效能。
合作机制上,双方秉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原则。奋迅凭借对中国法律体系与政策导向的精准把握,负责国内法律事务衔接,筑牢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法律合规基础;贝克・麦坚时则依托其遍布45个国家和地区的74家办事处,凭借强大的全球网络优势,提供精准高效的国际法务支持,从容应对复杂国际法律环境。联营办公室统一品牌,通过交叉推荐客户拓展业务,如为上海锦江公司提供43亿港币的跨境交易服务,为赛百味中国特许经营协议提供法律咨询,巩固了跨境业务合作成果。双方还共享办公空间与法律数据库,定期开展团队活动,促进文化融合,提升协作效率。
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与英国夏礼文律师事务所
通过合作协议,在航运与保险领域深度合作。处理跨国海运纠纷时,夏礼文凭借伦敦海事仲裁专长,瀛泰依托对中国海事法律的深刻理解,携手代理案件,成功为客户挽回巨额损失,赢得高度认可。随着合作深入,业务拓展至商业交易与矿产领域,通过精细分工与紧密协作,提升行业竞争力。
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
与新加坡天佐律师事务所(Oon & Bazul LLP)
聚焦东南亚市场,合作设立分所。炜衡宁波凭借基础设施领域的专业优势,为当地港口建设等项目提供全生命周期法律支持;天佐利用对当地政策法规和社会文化的了解,负责分所运营与客户关系维护。双方建立公平合理的收益共享机制,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在东南亚法律市场站稳脚跟,树立良好品牌形象。
值得一提的是,
中国律所的国际化尝试不仅局限于上述传统模式,还在不断创新。
除了加入国际化联盟组织,中国律所发起组建国际行业组织的行动也开始崭露头角。例如,德和衡正在筹建“一带一路国际律所联盟”,目前已有数家国外律所积极响应。这种主动发起组建国际行业组织的模式,体现了中国律所在国际舞台上的影响力不断提升,有能力在国际法律服务领域发挥引领作用。通过主导国际行业组织的建设,律所可以更好地整合资源,制定行业规则,推动中国法律服务业的国际化发展。这一模式对于具有较强国际视野、战略眼光和行业影响力的律所来说,是进一步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总体而言,中国律所的出海方式日益多元化,每种模式都有其独特的优势和适用场景。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加速,中国律所将继续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国际化道路,在国际法律服务市场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通过对
中国规模百强所2024年新设海外分所各区域数量占比
的分析,能清晰洞察其海外布局的地域特点。这些特点与全球经济格局、各国发展机遇紧密相连,展现了中国律所国际化进程中的战略考量。
欧美地区的分所设立数量占比最高,达到30%。
尽管存在国际政治形势不明朗和欧美国家对华政策收紧等挑战,欧美等经济成熟地区仍然是律所出海的重点考量区域。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选择在澳大利亚、西班牙、美国建立办公室;盈科律师事务所进入了英国、法国、德国市场;君合律师事务所和安理律师事务所则分别选择了落户美国和加拿大。欧美地区拥有成熟的市场经济体系和完善的法律制度,在全球经济和法律领域占据重要地位。在金融、并购、知识产权等高端法律服务领域,欧美市场需求庞大且复杂。近年来,中国积极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鼓励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参与国际竞争。在此背景下,众多中国企业加大在欧美地区的投资与业务布局,对专业法律服务的需求激增。
东南亚地区的分所数量占比为21%
,
亦成为众多律所布局的重点
,共有20家律所在此区域设立了分所。其中新加坡吸引了11家,泰国和马来西亚各有7家、印度尼西亚和柬埔寨各有5家、越南4家、缅甸和菲律宾各有2家。
作为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东南亚的经济发展迅速,与中国的贸易往来十分频繁。“一带一路”倡议为东南亚地区带来了大量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改善了当地的投资环境。东南亚地区的经济活力、与中国频繁的贸易往来以及“一带一路”倡议下的投资增加,共同推动了律所业务量的上升,使该地区成为“兵家必争之地”。
中东地区与东南亚地区并列,分所数量占比同样为21%。
京师、兰迪、盈科在土耳其设立了分所,德恒、瀛和以及金州则在阿联酋设立了分所,巴林和塞浦路斯也被京师纳入版图设立了分所。中东作为全球能源重要产地,与中国在能源、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合作不断加强。“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与中东国家在能源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到基础设施建设、贸易投资等多个领域。律所在中东布局,依据当地法律和国际惯例,能够为中国企业在能源贸易、项目建设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法律保障,帮助企业应对复杂的法律环境,促进双方合作的深化,也为律所自身赢得更多业务机会,提升国际影响力。
东亚地区的分所数量占比为11%,主要集中在日本和韩国。
中日韩三国是亚洲重要经济体,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政策推动下,三国间的经贸合作日益密切。以RCEP为例,其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多领域制定了规则,为三国企业创造了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和更多的合作机遇。随着中国企业在日本、韩国投资的增加,涉及劳动法、公司法等方面的法律需求不断涌现。律所在此设立分所,可利用地域和文化相近的优势,更深入了解当地法律和商业习惯,为在当地的中国企业提供及时、专业的法律服务,促进三国间经贸合作的顺利开展。
中亚地区的分所数量占比为9%,同样受到了律所的重视。
盈科律师事务所在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分别设立了直营办公室,另有京师、段和段、中伦3家律所也分别在中亚设立了办公室。中亚地区资源丰富,在“一带一路”倡议的推动下,中国与中亚国家在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合作不断深化。在这一过程中,涉及能源合作的法律事务繁多,包括资源开发合同、管道建设的土地使用等问题,由此促使众律所开始向中亚地区不断拓展版图。
非洲地区与中亚地区并列,其分所数量占比为9%。
近年来,在中非合作论坛等机制推动下,中国企业加大了在非洲的投资,范围涵盖基础设施建设、贸易、农业等多个领域。律所出海非洲,能够为中国企业提供当地法律和市场方面的专业支持,帮助企业解决诸如劳工关系、土地使用等法律问题,助力中国企业在非洲稳健发展,同时也能够为中非经济合作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随着非洲市场潜力不断释放,中国律所也将迎来更多发展空间。
总体而言,中国规模
百强
所海外分所的地域分布既考虑了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需求,又紧密结合了“一带一路”等政策带来的发展机遇。各律所根据不同地区的市场需求、政策环境和发展机遇,灵活布局,逐步拓展国际业务版图,这种分布特点体现了中国律所国际化进程中的多元化战略,中国律所出海正迈向“百花齐放”的新阶段。
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深度交融,中国律所出海已然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机遇与挑战相互交织。
从机遇层面来看,政策扶持为律所出海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7年司法部发布的《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明确了方向,“一带一路”倡议促进了沿线国家间的深度合作,催生出海量的法律服务需求。地方政府设立的专项扶持资金,有效缓解了律所海外运营初期的资金压力。同时,国内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与涉外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为律所开展跨境业务开辟了广阔空间。新兴市场国家和地区作为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在经济发展进程中,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呈现出井喷式增长,为中国律所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而中国企业出海规模的不断扩大,在市场准入、日常运营、纠纷解决以及战略调整等各个环节,都亟需专业的法律服务,成为推动律所出海的强劲动力。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数字化转型已成为中国律所出海的必然趋势。
数字化技术将深刻改变律所的服务模式、管理方式和业务拓展路径。
在管理方式上,数字化管理系统将极大提升律所的运营效率。律所可以运用项目管理软件对海外业务项目进行全流程跟踪与管理,实时监控项目进度、成本和风险。
然而,出海之路并非坦途。法律环境的显著差异,不同法系在规则和执法实践上的巨大不同,给律所带来了较高的执业风险。严苛的执业限制,包括资格考试、业务范围限制以及高准入门槛,极大地束缚了律所的发展。文化与语言方面的障碍,也容易导致沟通不畅,进而影响业务的顺利开展。
从当前的发展态势来看,未来中国律所出海在多元化布局、合作与联盟、人才培养等方面将呈现出一系列显著的发展趋势。
这些趋势不仅关乎中国律所自身的国际化发展进程,也对中国经济在全球舞台上的持续拓展有着重要意义。
展望未来,中国律所出海的地域布局将呈现出更为丰富多元的态势。在巩固欧美等传统成熟市场的基础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以及新兴经济体将成为中国律所海外拓展的重要战略方向。“一带一路”倡议极大地促进了中国与沿线国家在贸易、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等多领域的深入合作。
在业务领域方面,除了传统业务,新兴领域的业务拓展也在提速。随着全球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视,绿色金融、碳交易等领域法律业务需求攀升;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带来新法律问题。律所需要敏锐捕捉这些前沿趋势,提前布局。
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中国律所出海已然成为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从出海的数量增长、模式创新到地域分布,从机遇与挑战的交织并存,再到未来多元化、数字化、合作化的发展趋势,中国律所正以坚定的步伐迈向国际法律舞台。
展望未来,
中国律所应继续深化多元化布局,在传统与新兴市场中精准定位,拓展业务版图,增强国际竞争力
。在全球法律市场的星辰大海中,中国律所将以专业为帆,以创新为桨,与中国经济的全球化进程同频共振,书写属于自己的辉煌篇章,为全球法治建设贡献中国智慧与力量。
[1]《近年来我国律师事务所境外分支机构数量增长迅速》,载新华社网,https://zjydyl.zj.gov.cn/art/2023/11/24/art_1229691721_41563.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5年2月7日。
[2] 《我国涉外法律服务水平加快提升 共建“一带一路” 护航企业出海》,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官网,http://www.scio.gov.cn/gxzl/ydyl_26587/zxtj_26590/zxtj_26591/202501/t20250124_883395_m.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