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平安湛江
请为警务发展、平安港城提出您的宝贵建议。平安湛江,期待您的参与。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51好读  ›  专栏  ›  平安湛江

“警察妈妈”广播亲子普法小课堂第二十二期

平安湛江  · 公众号  ·  · 2024-12-25 19:25

主要观点总结

湛江市公安局推出“警察妈妈”广播亲子普法小课堂,旨在宣传普法内容,特别强调未成年人保护和身心健康的重要性。课程内容包括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条款,如学校、幼儿园应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工作制度等。此外,该课堂还涉及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以及及时采取保护措施等要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湛江市公安局推出“警察妈妈”广播亲子普法小课堂。

该课堂是湛江市公安局为了宣传普法知识,特别推出的亲子普法教育项目。

关键观点2: 普法内容重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条款。

特别是第四十条的内容,强调学校、幼儿园应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制度,并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

关键观点3: “警察妈妈”普法小课堂紧扣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身心健康呵护主题。

课堂致力于抓实法制宣传教育,巩固预防和减少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第一道防线。


正文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




“警”爱“童”行
人人知法
法伴成长



湛江市公安局推出
“警察妈妈”广播亲 子普法小课堂
“警察妈妈 ”和孩子们
带大家一起走进亲子普法小课堂
↓↓↓

普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四十条


第四十条 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制度。对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幼儿园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对遭受性侵害、性骚扰的未成年人,学校、幼儿园应当及时采取相关的保护措施。


大手牵小手
送法伴成长
“警察妈妈”普法小课堂
紧扣未成年人
合法权益保护、身心健康呵护主题
抓实法制宣传教育
巩固预防和减少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第一道防线
护航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







编辑:薛冰心

校对:林英杰

审核:林国敏









END






特别声明

如转载本公众号内容,请原文转载。未经授权,不得随意修改标题,截取、删改内容。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湛江公安的关注与支持!


湛江公安始终与您携手  一路前行


微信名:湛江公安

❶ 敬请关注湛江公安服务号❷  长按右侧二维码,关注

❸ 点击历史信息,查看更多内容

湛江公安订阅号

微信名:平安湛江

敬请关注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