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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 2025年江苏省徐州市选聘“名校优才”公告

人大就业  · 公众号  ·  · 2025-03-11 17:04

正文



为进一步拓宽高素质专业化青年干部人才来源,强化“343”创新产业集群打造和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干部人才支撑,现就2025年江苏省徐州市选聘“名校优才”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2024年、2025年毕业的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本科阶段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其中,“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生。选聘高校名单和选聘计划详见附件。


选聘对象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已享受过徐州市相关人才政策的,不列入此次选聘范围。


二、人选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本科生一般为199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 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无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优先考虑: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截至报名结束时);


(2)高校就读期间(研究生含本科阶段,下同)担任过班级(党团组织)委员或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满1学年(任职时间截至2025年6月30日);


(3)高校就读期间,获得过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优秀党(团)干部等院系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



三、选聘程序

1. 报名和初审。 参加选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218.3.167.180:800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4日9:00—3月28日16:00。


报名时,需同时将以下材料扫描版打包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标题为“专业(岗位)类别+毕业学校+姓名”。


(1)2025年江苏省徐州市选聘“名校优才”报名表(含Word版);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学信网中查验的高校就读期间各学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学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或专业成绩单及排名),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


(5)高校就读期间担任学生干部的任职文件、聘书或由学校相关单位按照学生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任职证明;


(6)高校就读期间获得的国家奖学金、校一等奖学金、校二等奖学金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优秀党(团)干部等院系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证明;


(7)学术成果、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8)已参加工作的,须提供现单位同意报名应聘证明或出具个人承诺书。


以上材料将作为报名资格审核和适岗能力评价的主要依据,请如实完整提供。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2. 适岗能力评价。 适岗能力评价主要是对学习能力、专业素养、任职经历、所获荣誉奖励、所学专业与国企用人需求匹配度等要素进行量化赋分。


3. 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适岗能力评价结果,按照不高于选聘计划1:8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未能完整提供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视为复审不通过。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公告。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4. 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5. 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按照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选聘人选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签订就业协议,凭学历学位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有不适宜选聘情形或主动放弃的,按各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选聘工作结束后,如有主动放弃的,不再补录。



四、待遇保障及培养管理

1. 聘用方式。 结合产业发展用人需求,选聘人员统筹分配至徐州市市属国企集团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个聘期(即首个培养期)为4年(含试用期)。


2. 薪资待遇。 首个培养期内,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税前年薪分别不低于15万元、13万元、12万元,并按所在企业同类人员标准定期增长薪酬待遇。


3. 人才补贴。 选聘人员按照徐州市“彭城英才计划”人才政策享受相关补贴,主要如下:


(1)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在徐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分别发放30万元、12万元、8万元购房券,夫妻双方可直接叠加使用并抵扣首付;


(2)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连续3年分别给予每月3000元、1500元、1000元生活补贴;


(3)非徐州籍毕业生,连续3年给予每年2000元的探亲交通补贴。


4. 发展晋升。 选聘人员纳入全市优秀年轻干部库管理、重点跟踪培养,定期组织开展考核考评、挂职锻炼、跟班学习,优先推荐参加优秀年轻干部培训班等主体班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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