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库伦旗公安局库伦镇派出所通过细致排查,迅速查处了一起因为停车产生纠纷而引发的故意损毁财物案。
4月4日上午,库伦镇派出所接到群众汪某报案称:其经营的电器商行卷帘门被破坏。民警调看监控视频发现在案发时段有三名男子,其中一人持斧、一人用石块及脚踹的方式对电器商行卷帘门进行破坏,三名男子均带口罩,无法辨认其真实面貌。经工作,4月10日晚,民警驱车前往科左后旗朝鲁吐镇对嫌疑人包某(33岁)、毕某(29岁)进行传唤,并当场在包某驾驶的轿车后备箱中查获作案时所使用的斧头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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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包某于近日在库伦镇办事时,因停车一事与某电器行老板汪某发生争执,后得知汪某为电器商行老板,遂产生报复心理,并多次踩点伺机作案。案发当晚,包某与朋友毕某、何某酒后来到该电器商行门前进行打砸破坏,随后逃离现场。目前,违法嫌疑人包某、毕某因涉嫌故意损毁财物,已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 科尔沁都市报》通讯员 韩冬 王宇
4月11日上午,于某来到开鲁镇派出所交纳罚款。这时他已经在拘留所内执行完拘留10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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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当日于某驾着自己的轿车与刘某驾驶的面包车相向行驶。二人正在会车的时候,刘某面包车上的小狗跳到副驾驶座上把前爪伸出车外把弄后视镜。刘某对着自己的小狗骂了一句制止小狗的行为。此时于某误以为刘某在骂自己,于是调转车头逼停面包车。于某下车质问刘某:“你骂谁呢?”刘某则反问:“你管着吗?”就因为这样两人互相争吵于某在地上捡起一块砖头将刘某的面包车前风挡玻璃砸坏。
《 科尔沁都市报》通讯员 王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