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正在编辑一部书稿,其中有这样一个句子:“鲁迅先生不止写了大量的杂文,还写了很多篇小说。”一位同事说“不止”错了,应该是“不只”。我不能做出判断,您能否告诉我,到底应用“不止”还是“不只”吗?
——上海 陆港
答:应该用“不只”。
止,即停止;不止,义为不停止,本作动词用。如“生命不息,战斗不止”“大笑不止”“流血不止”等等。也虚化为副词,表示超出某个数目或范围。如“这部电影我不止看过两遍”“她不止休息了一个星期”“他学钢琴已经半年,不止能弹一首曲子”“这种现象不止表现在青少年身上”等等。
不只,义为不但、不仅,作连词,常和“也”“还”“而且”等词搭配使用,连接分句,表示递进关系。“不只”所在的分句指出一层意思,“也”“还”“而且”所在的分句引出更进一层的意思。如“他不只说出了气候学上的一条规律,也道出了社会生活的一条哲理”“党八股不只空话连篇,而且装样子故意吓人”“老师批改作文,不只指出了立意、结构上的问题,连错别字也逐一改正”等等。
可见,作动词、副词用“不止”,作连词用“不只”。陆港先生所举的那句话中“不止”显然应改成“不只”,因为它与“还”搭配使用,连接分句,处在连词的位置。
(本文刊于《咬文嚼字》2015年第6期。我刊邮发代号4-641,欢迎至各地邮局订阅。也可拨打我社邮购部电话021-64370935订购。或在淘宝网搜索“咬文嚼字”选购。)
问:我是一家网站的编辑,前几天编发的一篇稿子中有“订做”一词,有人说应改成“定做”,有人说不必改,争执不休。到底用哪个?
——上海 卢 刚
答:改成“定做”比较好。
过去,在表示“约定”“拟定”等意思时,“定”和“订”可通,因此汉语词汇中有一批以这两个字构成的异形词,如“制定”与“制订”、“定金”与“订金”、“定货”与“订货”、“定婚”与“订婚”,等等。
后来我国的《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赋予“定金”法律意义,指一方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向对方当事人给付的一定数量的款项,具有担保和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应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则没有担保债权的作用,仅相当于预付款,如当事人主张相关权利,法院不予支持。这样一来,“定金”与“订金”就分化成两个词。这也促成了“定”与“订”含义的分化:“定”强调确定、不易更改;“订”则强调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有可能发生变化。这个分化,主要带来了两个结果。
一、促使含“定”和“订”的异形词分化成含义不同的两个词。比如“制定”与“制订”本来是异形词,现在分化成两个词:国家方针、政策、法律、制度等,具有确定、不易更改的特点,即使要修改,也要经过一定的时间,启动复杂的程序,所以用“制定”;而一般的工作计划、方案等,则不具备这个特征,甚至可以随时改动,哪怕在执行、实施过程中,也可做出调整,所以用“制订”。“定购”与“订购”原来是异形词,现在出现了分化:商家之间约定购买某物,发生变化的可能性很大,所以用“订购”;国家对某些产品预先确定价格、数量等,统一收购,一般不会发生变化,所以用“定购”。等等。
二、促使含“定”和“订”的异形词加快进行词形选择。“定单”还是“订单”?“定货”还是“订货”?“定户”还是“订户”?这些词所涉及的事项,都不是板上钉钉的事,都有可能“变卦”,所以现在推荐使用后者。“订亲”还是“定亲”?现在推荐使用“定亲”。这是个传统词语,过去的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悔婚”一般不为社会习俗认可。古汉语中,也多用“定婚”。等等。
现在回到卢刚先生的问题,“定做”还是“订做”?我们推荐前者“定做”,因为这个词所涉及的行为是指向厂家的,并且一般还附带了某些特殊要求,厂家按要求提供带有个性化的产品。一般,“定做”是不能毁约的,除非产品没达到要求。“订制”还是“定制”?我们推荐使用“定制”,道理与“定做”同。
(本文刊于《咬文嚼字》2015年第3期。邮发代号4-641,欢迎至各地邮局订阅。也可拨打邮购部电话021-64370935订购。
经常有人分不清“振”与“震”的区别,本文尝试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区分。
一、从手与从雨
“振”与“震”都是形声字,声旁都是“辰”。
《说文解字》释“振”:“举救也。”“振”的本义是救济、赈济,出手相救,因此“振”的形旁是手(“扌”)。《广雅》则释“振”为“动也”,这是认为其本义是抖动、挥动,这个动作也与手有关,如“振臂一呼”。
《说文解字》释“震”:“劈历,振物者。”“震”的本义是“劈历”(霹雳),是迅疾的雷,能够使物体动荡。雷和雨常常并作,因此“震”的形旁是雨。
二、物理与心理
这个角度,区分的是“振动”与“震动”。
现代汉语中,“振动”是一个物理学词语,只能用于物理世界,指的是物体以某一空间位置为中点不断往复运动,如钟摆、音叉、琴弦的运动。而“震动”则既能用于物理世界,如“春雷震动着山谷”,也能用于心理世界,如“改革开放的巨大成果,震动了全世界”。
留守儿童惨死的悲剧,( )了全国。
上面括号中只能填“震动”,因为这个事件是在人们的内心世界产生了强烈的影响,掀起了巨大的情感波澜。
要注意,“振动”与“震动”的这一区别在现代汉语中才形成。古汉语中,两者经常混用,因为当时尚未形成像今天这样的学科分类。具体例子就不列举了。
三、有常与无常
在物理世界中,“振动”与“震动”的运动形态是不同的。
“振动”很多是有规律的,往往会延续比较长的时间,可以测量出振幅、周期等指标,因而是可以预测的,甚至可以有效利用,比如振动打桩机、振动压路机。
而“震动”则很难把握,往往突然爆发,瞬间达到峰值,虽动能惊人,但难以预测,更不用说加以利用了,比如地震。
简单说,“振动”有常,“震动”无常。
( )性疾病,是由机械( )作用于人的全身或局部而引起的疾病。
上面括号中只能填“振动”,这种疾病是由于振动源(振动车辆、振动工具等)强烈作用于人体而造成的。
四、有利与不利
在物理世界中,“振动性疾病”的例子说明,“振动工具”是于人有利的,但使用时也可能造成不利影响。还有些“振动”则完全是于人无利的,比如“船体振动学要研究船体的防振、测振和减振”。
看到“减振”,有人问,难道不是“减震”吗?
其实,不利于人的既有振动,也有震动,因此“减振”与“减震”都有。
减振:使用手持振动工具时应注意采取减振措施。
减震:超高建筑物要采取减震措施。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有“减震器”:“车辆悬挂装置或飞机起落架上的一种减震部件。有摩擦式和液压式两种。”而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科技名词中,还有“减振器”。
遗憾的是,科技名词委似乎把“减振器”与“减震器”的英语译名混为一谈了。比如,1998年公布的电气工程名词既有“减震器”又有“减振器”,其英文名都是vibration absorber。再比如,2003年公布的航空科学技术名词“减震器”(吸收飞机着陆时撞击动能,减少飞机滑跑时结构振动载荷的承载装置)和2013年公布的机械工程名词“减振器”(使振动衰减的装置),两者英文名都是shock absorber。其实,“震动”应用shock,“振动”则是vibration。
五、积极与消极
虽然现在“振动”与心理世界无关,但“振”和“震”都能产生心理影响。当然,它们的影响是不同的。
“振”是有节奏地抖动、挥动,其结果往往是积极向上的,比如“振翅高飞、振作精神”。而“震”则是迅速而剧烈地动荡,其发生往往是突如其来的,给人带来的是压力甚至灾难,如“震惊、震慑”等。
这一差别,在下面两词中表现明显。“振聋发聩”是一个褒义词,意思是发出很大的响声,使耳聋的人也能听到,比喻用语言文字唤醒糊涂的人。“震耳欲聋”也形容声音很大,但其效果却是负面的,耳朵都快震聋了,强调的是不适感。
霹雳( )耳
上面括号中只能填“震”,因为这是人们不喜欢的,不能用“振”。
但是,在这一点上,“振”与“震”的区别并不绝对。请看下面的例子:
名( )天下
上面括号中“振”与“震”都能用,而且含义都是正面的。这是因为古汉语中,“振”与“震”常通用,“名震/振天下、名震/振四海、名震/振宇内”等说法古已有之,难分彼此。然而,如果翻译成白话,两者还是有区别的:“名震天下”可译为“声名震动天下”,“震”即“震动”;“名振天下”则应译为“声名扬于天下”,其中的“振”不是“振动”,而应理解为“兴起、显扬”。从结构上看,“名震天下”等于“名动天下”,“震天下”是动宾关系;而“名振天下”等于“名扬天下”,“振天下”是“振于天下”的缩略。
“名声大震/振”,与此类似。古汉语中,两者难辨。但就今天的语感来看,“名声大振”的结构要比“名声大震”完整,因为“震”后面没有跟宾语,总让人感觉少了点什么。不知读者诸君以为然否。
(本文刊于《咬文嚼字》2018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