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在布兰顿·罗伊身上流逝的速度,和我们是不一样的。
我们都晓得,他很早熟。他好像刚进NBA就通晓篮球所有内功心法,通了任督二脉,开了天眼,解锁了七经八脉,只待火候成熟。当时里弗斯教练就录了他的比赛,回去教儿子。
“太成熟了。控制,无私,团队,看看,这就是打篮球。”
开拓者助教德莫普洛斯说他风格老派,像大O和弗雷泽。写专栏的伊安·汤普森说,罗伊是NBA的本杰明·巴顿。
2009年的所有评论,都围绕着“他才打了三年,怎么像打了十三年的老头子一样”,之类。
2008年,我想了一个词形容罗伊,叵测。叵测不只是说他表情少,不只是他叫个挡拆突破前会做五到八个假动作分散人注意力,不只是说他那三招——麦克米兰总结的,“体前变向、后转身、假动作投篮”——能把人晃傻了,不只是说你根本闹不清他究竟是不是左撇子——他左手突破和右手没分别,左手上篮比右手还多——而是你不知道他的底究竟有多深。比如,你明知道他有犀锐绝伦的变向,但他平时就是慢悠悠溜溜达达轧马路的慢劲;你明知道他有41英寸弹跳,但他巅峰期也要三场才扣个篮。剑在鞘里,偶尔露一寸锋芒。就是这意思。
这种似慢实快老气横秋的劲,一直都在。
他在加菲高中时,琼斯教练就吼他“你他妈努力点啊!”“教练我很努力啊!”“看不出好不好!!”
他去上华盛顿大学,洛马教练吼他:“你他妈那么懒啊!”“教练,我很努力啊!!”
打伊利诺伊,别人都在问“想不想有机会打一下迪·布朗”,他回答“打球又不是为了秀给球探看,是为了胜利啊!”
他刚到开拓者训练时,麦克米兰也急:“布兰顿,你推球过半场啊!”“教练我在推啊!!!”
他只在有必要时才加速,有必要时才跟人单挑,有必要时才扣篮。2008-09季,他在禁区里得了546分,罚球拿了416分。靠扣篮,只得了56分。
所谓技艺,多半是时间、分寸和节奏。科比说自己是黑曼巴,是因为黑曼巴能在高速中依然精准;伯德说他有种“时间忽然变慢”的能力——跟圣斗士第七感似的。罗伊的能力,类似于此。
他技艺的精华,就跟老艺人唱念做打似的合辙压韵,慢提快,快压慢,时机,分寸,一句戏词要怎么缭缭绕绕唱出来才有味,一段钢琴怎么能在起了速度后还不紧不垮,有张力有平衡,都在他指尖手腕那儿。往大了说,怎么分球,什么时机,和阿尔德里奇的挡拆怎么分怎么合,何时自己接管。这些费脑子的事,他一目了然的清楚。三年级,他就打得跟十三年老头子似的。
他2007-10季那三年,真正伟大处,并不是那场52分,也不是那记穿了休斯顿球迷心脏的绝杀,而是他日复一日的对比赛产生影响。里弗斯说,这小子根本没法控制。你企图按住他,总是会被滑开。他那些日常的,均衡的,稳定的,每晚23分5篮板6助攻外加控球、策动挡拆、转移球的,把时间流逝变慢的夜晚,才是他最不可取代之处。
他来波特兰之前的那支开拓者是什么样子,已经不消细说。2006年他和阿尔德里奇入行;二年级,球队打出惊艳的13连胜。三年级往后至今,开拓者基本是支50胜级别的队伍。
2008-09季的开拓者非常、非常、非常典型。那一年,罗伊和阿尔德里奇领衔的首发打得很端庄老成,跑动积极,掩护周密;替补则嚣张狂野,费尔南德斯创造新秀三分球记录,奥特洛领衔的第二阵容剽悍勇健,罗德里格斯、贝勒斯们都朝气蓬勃。21世纪以来有过许多支青年军,在此之前有斯基尔斯带的那支公牛,同一赛季有正在崛起的鹰,有还在为季后赛爬坡的雷霆。但那支开拓者是独一无二的:
那时巴图姆还只会射底角三分,阿尔德里奇还没有如今这么信心十足的背身单打,奥登还在给普尔兹比拉打替补,罗德里格斯和贝勒斯还没开窍,但他们自上而下的均匀完美,每个位置都有值得期待的新人。
那支开拓者整体就像罗伊一样:年轻,无私,团队,防守认真,进攻流畅,如果要挑缺点就是过于学院派,太谨慎,太多依赖配合出的跳投机会。除了奥特洛和贝勒斯偶尔撒欢发疯外,缺了年轻人的蛮横气——太沉静太老到了,就像罗伊、阿尔德里奇、巴图姆时常笑都不笑的面部表情。
2008-10季,开拓者和他们的青年领袖,凑成一个完美的励志故事——罗伊的阅读障碍症害他差点没能考上大学,高四的冬天去码头搬鱼;他在大二时还不太敢确定自己能靠打职业篮球过日子,他做地铁司机的老爸还在担心他怎么生活;他到大三时还被人认为选秀进首轮很困难;那时的波特兰开拓者和他处境一样困窘——然后时光递进到2008年,开拓者与自私、毒品、合同纠纷、单打独斗、不防守这些东西无缘。如果说,其他球队,你会指望“某某人成长起来是什么样子的,某某人学会了跳投会是什么样”的话,开拓者给人的感觉就是:
“好吧,真想知道这支球队成长起来之后,会是什么样的呢?”
因为有罗伊和阿尔德里奇在,你很容易觉得,这支球队会像他们的领袖一样:走着正确的路,心志已经早熟,接下来就是磨技艺,淬火候,然后……
然后的事,我们都知道了。
他第一次退役时,有人问到我,罗伊是否该继续打球。说实话,我也这么幻想过:27岁半的年纪,纯熟圆润的技艺,少突破多组织,也还能打两年吧?——直到我听说了:
就在停摆刚结束时,他还在想打球。开拓者和他自己都还有幻想,直到他的医生对他说,再打球,他可能没法走路了。
27岁,膝盖动过六次手术。2009年拿下那8000万大合同后,他就不缺钱了,但他还是想打篮球。一个人居然要由医生来告诉他快没法走路了才考虑不打篮球,真也有点夸张。实际上,事到如今,他已经过了“再坚持一下吧”的阶段,而进入到“好了,可以了,为了你自己的生活考虑一下吧哥们,生活不只有篮球的。”
他比别人更懂得操纵时间,到三年级就好像有了十三年的经验,懂得玩时间差,懂得把握节奏,一年当别人五年用。但结果,他的时间走得比其他人快,尤其是针对他的膝盖。
2011年4月,开拓者VS小牛季后赛第四场,比赛最后二分钟:
罗伊运球突到禁区传给阿尔德里奇,勾手得分,76比82;罗伊运球到前场,分球,切到右翼接球中投,78比82;罗伊弧顶靠左起手三分球命中,被犯规,打四分,82比82;罗伊招牌的左手运球然后体前换手,突破到禁区上篮,84比82。罗伊包揽开拓者最后8分,第四节18分。开拓者追平小牛,2比2。
和2009年的罗伊,已经不同了。最后投中制胜一球时,他只是老实的左手运球侧身,然后一个压低重心变向就晃过了马里昂,随后,用身体护球,推进到禁区,上篮。他的底角中投和弧顶三分,都是依靠走位和手感。那时,他已经伤成现在这样子了——离不能走路差不远了。但他还是想办法调整出了路数。那晚他接受汤马森采访时说:
“这一切都完美得不像真的。”
然后:
“我总觉得上帝会对我好一点……
可上帝没对他好一点。上帝并不那么善良,会因为你打球谨慎、不轻易起速、无私、团队、规矩、学院派、聪明、低调,就对你好一点。
所以就这样了。接下来,就是他喜欢的另一种生活:在后院采黑莓,做园艺,珍惜自己还能走路的时光。而我们会继续说:曾经有过一个非常非常好的球员,叫做布兰顿·罗伊。他和2007-09季,他那支开拓者:嗯,如果年轻人和年轻球队多学学他们那样打球,那该多好啊……
然后时间继续流逝。
(三天前,他刚刚才满3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