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面向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及2024年尚未初次就业的毕业生)和国(境)外应届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023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尚未初次就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且大学期间(本科或研究生阶段,下同)所学专业为师范类或教育类专业(报考职教专业课岗位的所学专业不限师范类或教育类)
2.国(境)外应届毕业研究生(2023年9月1日至报名前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尚未落实工作、无单位社保缴费记录)
3.大学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一等奖(国家级二、三等奖视同)、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称号或省政府奖学金,其中部属高等学校的毕业生获奖或荣誉不作要求
4.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公)费师范生;
5.具有浙江省户籍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职教专业课岗位的所学专业不限师范类)。大学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20%。其中浙江省省属重点师范院校毕业生放宽到获得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30%
6.具有临平区户籍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职教专业课岗位的所学专业不限师范类)。大学期间获得院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荣誉或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未受过党纪、政务等处分;热爱教育工作,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
(二)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人员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4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报到聘用前(2025年8月31日)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2.应届毕业研究生、部属高等学校毕业生和报考职教专业课岗位的毕业生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6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五)大学期间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各学科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临平区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计划表》。专业条件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