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咏春
14日,商人李京陆被判了6年,罪名是行贿罪,行贿对象是申维辰,金额折合人民币近5000万。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0年,李京陆为其朋友之女被大学录取、朋友职务晋升和岗位调整、妻子经营的公司贷款审批、亲属保留公职借调企业工作等事宜谋取不正当利益,请托时任山西省委常委申维辰提供帮助。
此后3年内,李京陆为感谢申维辰多年以来提供的帮助,多次给予其财物。法院认为,李京陆的行为构成行贿罪,属情节特别严重。同日,向申维辰行贿的李爱民、胡树嵬、姚海平,分别被判2年到5年不等。
这则新闻,透露出两个关键信息:一是行贿人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二是对行贿人的判决首次透露了不为人知的官员涉腐细节。
长安街知事APP发现,在职务犯罪中,大家更为关注的是落马高官的命运。不过,高官的贪腐细节公开披露并不多。有意思的是,原本大家常常忽略的行贿人判决,如今成为公众获知官员涉腐问题的新途径。
比如近期公布的对商人范燕的判决书就显示,范曾向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阳宝华行贿,不仅在办公室交易,还多次大费周章跑到国外向阳送钱。
2007年7月至2010年11月,范燕分别在巴黎机场、罗马、南非约翰内斯堡、北京首都机场给予阳宝华共计美元5万元、欧元1.8万元。此外,2009年,范燕在湖南省政协办公室,给予阳宝华人民币30万元;2010年下半年,范燕通过其控股公司,为阳宝华支付九峰住宅小区3区4幢502室房屋装修费用共计人民币156.4511万元;2011年5月,范燕在深圳市北梅华路旺角海鲜菜馆给予阳宝华10万美元,阳宝华通过其妻子收取。
都说“细节是魔鬼”。地点、金额,明明白白,看完这一笔一笔的行贿单子,是不是更让人触目惊心?
这一切的变化,来源于司法公开的进程。近年来落马的高官和相关涉案人陆续进入或完成审判环节,更多的涉案信息通过各种形式展现在公众面前,对官商交往也是一次又一次的警示教育——薄熙来案全程直播,让人看到了“瘦身成功”的徐明;令计划案的披露,让人认识了北大方正高管魏新;杨卫泽、武长顺、王敏等多个高官走上被告席,让人领教了最牛“官二代”赵晋。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腐败也非一日之功。中纪委专题片《永远在路上》剖析得很深刻,官员腐败,都是一步一步滑向深渊的,那些动辄贪腐上亿的官员背后,往往都有一串又一串“震撼”的送礼名单。
比如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一案中,他被指控为15个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开发、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送钱单位和个人的名字也被逐一公布。随后,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原院长王洪受审,他充当万庆良“掮客”的事实也浮出水面。由此让人对万腐败的问题有了更为全面立体的认识。
这种认识,既是对官员不正当行使公权力的批判,也是对企业和企业主合法诚信经营的检校。
然而,对落马者示众是远远不够的。在近年来的高官贪腐案件中,几乎人人背后都有商人的身影,甚至一些知名度极高、影响力极大、社会形象极好的企业家也牵扯其中。有的官员落马,直接线索就由商人提供。大家在为正风肃纪凌厉攻势叫好的同时,也不由得深思,根除腐败土壤,仅靠管住受贿人就行?
早在2014年4月,全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重点查办行贿犯罪电视电话会上,就明确将进一步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保持惩治行贿受贿高压态势。
当时,最高检反贪总局负责人指出,不严惩行贿,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势头就难以得到有效遏制。因此,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行贿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切实转变观念,纠正只重视查处受贿,轻视打击行贿的观念。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告诉长安街知事APP,以前,反腐败重点是在打击受贿行为,为了查办案件,往往会对行贿者给予一定政策照顾,或免于司法惩处。于是就产生了一种尴尬,重受贿轻行贿。但这在打击腐败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因为从社会公众认知看,不正当官商关系是腐败的重要源头,特别是一些不法商人,为了企业和个人利益,去行贿甚至围猎官员,破坏市场规则,屡禁不止。现在,对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贪腐案件行贿人,加大打击力度,给予司法惩处,意味着反腐败政策和司法的进步。
很显然,对行贿者的示众和严惩,一方面让证据支撑更加完整,维护司法正义,让司法更具有公信力,另一方面能让社会公众感受到反腐败和司法的威力,真正起到社会廉洁教育的效应。
我们现在常说把“风气”弄好,风气的形成,往往先有震慑。
资料来源:新华社、澎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