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个人破产条例从去年3月1日开始施行。
截至2022年2月22日,1年时间,深圳法院共收到个人破产申请1023人,正式进入破产程序的23件,审结19件。
进入破产程序,基本就是法院同意认定符合破产条件,最后多多少少都会有一些减免或者延期还款,实在安排不好的,就是财产拍卖清算,然后有一个3-5年的考察期,考察期内要每月报告财产收入、限制高消费,老实做人。
说实话,看了上面的数据,感觉个人破产制度还是其路漫漫,需要更激进的发展。
正式受理23件,只占个人破产案件总数的2%。
而同期深圳法院受理的案件总数约19万件。这23件个人破产案,实在是有些微不足道。
可见,想要破产,还是挺难的。
有人问,破产,这么不吉利的事情,为什么要上赶子申请?
其实,破产是一种“特权”,是一种“保护”。
破产了,债务就可以做一个了结,或者减免、或者延期,不至于利滚利,永无休止。
当然,老赖也可能利用破产逃废债。所以,以前一直不允许个人破产,这不是为了保护老赖的名声,而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这几年大环境不好,做生意失败的,因疫情下岗的,有很多。个人破产制度顺势出台,希望拯救“诚实而不幸”的人们,给他们一次重生的机会。
深圳一马当先,率先立法,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先来试水。
但如果一年只有23个案件的话,就跟中彩票一样,是远远不够的。
最近都是这样的↓
去年深圳法院受理的一个案子里,有一对夫妻,2018年底加盟了永和豆浆,在一个办公楼旁,前前后后投资了120万(确实有点坑)。开张后,生意不温不火,有时需要去银行借款交租、付工资。好不容易撑了一年,就遇到2020年初的疫情。深圳封城,办公楼里的员工都居家办公,生意就彻底做不下去了。想把店铺盘出去,也没有人接。
当时为了做生意还钱,两人在网上做中介,只成功了一单,但买家没付尾款,他们也没拿到佣金。(估计又遭遇了深圳楼市冰封)最后只好去开网约车,一个月赚1万多。
还有一位吴先生,2010年开始做房产中介,门店的人员招聘、员工安置、团队建设、维护物业关系,都是他自己掏钱。但遇到楼市不景气,负债100多万,也是只好去开网约车。
他们还算幸运,法院同意他们破产,欠下的债务,只要还完本金就好。
而以法院目前这种案多人少的情况,就算放开了收,又能收多少?
但他接着说,深圳法院立案比较慢,通常要等1-2个月才能分配法官。因为案子实在太多了,案号经常排到几千、几万的,这个酸爽啊。
至少短期以内,那些真的需要破产保护的人们,也是求助无门。
个人破产条例明明就在那里,可就像隔着一层透明玻璃,怎么也穿不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