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活救助。按月差额补助最低生活保障救助金。
2.医疗救助。
一是资助参保参合。
定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是基本医疗救助
。住院救助: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合规医疗费用按比例和年度内限额救助。门诊救助:因患恶性肿瘤、尿毒症等疾病救助按比例和年度内限额救助。
三是重特大疾病救助。
对罹患重特大疾病当年启动大病保险的,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各种商业保险、基本医疗救助后个人自付的合规费用,按比例和年度内限额救助。
3.教育救助。一是教育部门给与的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发放寄宿生活补助、提供助学金等。二是民政部门对当年考取高等院校大专和本科学生给与一次性助学救助。
4.住房救助。一是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或住房租赁补贴。二是符合救助政策的家庭在房屋拆迁时申请拆迁补偿。
5.就业救助。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失业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享受就业援助政策。
6.临时救助。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经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救助。
7.供暖救助。
一是市区内低保家庭(不含双城区)符合集中供暖救助条件的家庭在规定面积内据实给与包烧费减免救助。二是不符合集中供暖减免的家庭发放供暖补贴。
8.供水救助。供水集团对符合政策的用户,执行优惠水价及减收污水处理费。
9.供气救助。中庆燃气公司对符合政策的用户执行优惠气价。
10.供电救助。供电部门给与低保家庭用电补贴。
11.殡葬救助。市区(不含呼兰、阿城、双城)免除市区内普通车辆遗体运送、3日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一个普通卫生纸棺。
12.物业救助。
市区内(不含双城区)符合救助政策的低保家庭,规定面积内据实给与物业费减免。
13.文化救助。符合救助政策的元申广电用户,数字电视有关费用给与减免。
14.司法救助。对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15.法律援助。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服务的,确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指定为被告人提供辩护。
16.节日救助。元旦、春节期间,为市区低保家庭发放一次性“两节补贴”。
17.高龄老年人生活津贴。低保家庭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享受高龄津贴。
18.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低保家庭60周岁以上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享受护理补贴。
19.残疾人“两项补贴”。
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享受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