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航运界
航运信息·数据·咨询平台。航运界,让航运无界!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天津日报  ·  最新!这个岗位,急缺,高薪! ·  2 天前  
天津日报  ·  最新!这个岗位,急缺,高薪! ·  2 天前  
第1眼新闻  ·  微信又出新功能!这次关于抢红包🤩 ·  2 天前  
第1眼新闻  ·  微信又出新功能!这次关于抢红包🤩 ·  2 天前  
宁德广播电视台  ·  微信又上新功能!网友:太方便了 ·  2 天前  
西安头条  ·  被指吃相难看!爱奇艺回应 ·  2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航运界

国内首例! 希德律师行成功向上海海事法院申请保全措施协助香港仲裁丨航运界

航运界  · 公众号  ·  · 2019-10-09 17:59

正文


航运界网消息,日前,希德律师行香港办事处成为香港第一家律师行成功向中国内地法院申请保全措施用以协助一项由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管理的仲裁案件。



2019年4月2日,内地与香港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并于2019年10月1日分别在两地生效。 另外,在《安排》生效前几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还公布了用以澄清该《安排》的《理解与适用》。

航运界网从上海海事法院了解到,2018年5月,申请人香港某海运公司与被申请人上海某公司签订了一份航次租船合同,约定由申请人通过提供货轮,将被申请人的一批煤炭从印度尼西亚运输到上海。 后因被申请人取消租约造成申请人损失,申请人根据合同约定提起临时仲裁。 在临时仲裁期间,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由被申请人支付18万美元。

在该案中,希德律师行香港办公室代表作为船东的原告,处理和作为承租人的被告由于租约而产生的争议。 承租人是一家中国内地的公司,并在当地拥有资产。 虽然涉案双方最终通过和解方式解决了租约争议,但被告未能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向原告支付和解款项。 根据和解协议约定,任何争议都应提交给HKIAC进行仲裁。 因此,原告于2019年7月16日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

2019年10月1日,希德律师行香港办公室代表原告向HKIAC提交申请,要求其根据《安排》第3条规定将原告的财产保全申请转递给上海海事法院。 2019年10月2日, HKIAC出具了已受理该仲裁案件的证明函件。 同时,根据上述《理解与适用》,HKIAC邀请原告将保全申请书连同仲裁机构的转递函自行提交给上海海事法院。

收到保全申请后,上海海事法院依照《安排》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予以立案受理,并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 2019年10月8日,上海海事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批准了财产保全申请。

“《安排》生效施行后,更便于两地当事人向法院申请预防性救济措施的相互协助,此次上海海事法院依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高效做出裁定,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仲裁裁决的顺利执行”申请人表示。

这个由希德律师行成功获得的开创先例的申请,对未来根据《安排》向中国内地相关法院申请保全用以协助香港仲裁具有重要价值。 这彰显了希德律师行在处理跨境争议解决方面,特别是管理和处理在内地申请保全措施用以支持境外诉讼或仲裁程序的能力和经验。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