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当年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符合应聘岗位专业要求,具备与拟聘用岗位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
6.符合其他相关法规政策条件。
7.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党籍、公职的;(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仍在禁考期)的;(3)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5)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二)不同类型应聘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应届毕业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各类定向生、委培生,含处于择业期的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一般应于2025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其中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户口(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京外生源须符合人社部有关在京落户要求,应届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5年1月1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2.博士后出站人员:进站时间已满18个月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一般应于2025年9月底前出站。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3.社会在职人员:一般应于2025年9月底前入职报到。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应具有北京市户籍。
4.留学人员:一般应已取得或将于2025年9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认证。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其他岗位条件见《岗位信息表》(附件2)。
公众号:金融业招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