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现路径,一是加强党建和民主法治建设,共同打造社会治理现代化体系;二是提供匹配的社会政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实施适宜的人口调控政策,促进社会治理水平提升;四是建立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探索积极的社会组织发展模式;五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强化适应城市特质要求的社区建设;六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构建共建共享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七是建立城市安全和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城市安全运转和发展;八是发挥创新优势,推进社会治理智能化专业化。
社会治理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国家治理现代化体系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的具体体现。十九大报告首次明确提出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预示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已经成为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实际中,不少地方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对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在取得进展和成效的同时,也面临很多困难和矛盾。如何系统性设计和谋划适合自身特点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的社会治理现代化实现路径?是各地迫切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我们以深圳为例,就此展开分析。
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支撑,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不断实现社会治理要求的综合系统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提升的历史进程。这一过程是与现代社会的发展相适应的。社会治理现代化不仅包括社会治理主体、客体和治理环境的现代化,也包括社会治理各种硬件和软件的现代化,其最终目标就是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使社会治理更加科学、民主,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对一个地区或城市来说,要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深刻把握其社会治理动态提升的经济社会基础。对深圳市来说,可谓创造了人类城市发展史上的奇迹。从一个边陲小镇,迅速发展成为国内具有重要意义的特大城市。这种高速成长,给深圳城市发展带来了巨大成功,也给未来发展带来了更多和更加美好的期盼。毋庸置疑,未来进一步成长的隐忧也越来越多。就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来说,深圳市取得了一系列丰硕的成果和成功的经验,同时也累积了越来越多的需要破解的制约因素和难题。
深圳从实际出发,在社会治理上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包括以需求为导向,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和配置机制;以服务导向,更加重视精细化人性化管理;灵活运用特区立法权实现依法治理等。必须看到,在经济发展不断取得奇迹的同时,社会治理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制约因素和越来越大的难度。一是人口激增、用地不足等因素导致公共服务供给不足。2016年末,全市常住人口达到1191万人,全市实际服务管理人口超过2000万人;且人口流动性大,公共服务供给规划和布局难度较高。二是社会福利水平低、社会政策碎片化问题仍很突出。三是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凸显薄弱。四是城中村等历史发展产物不适应新时期的社会建设要求。再进一步分析,一些长期积累的问题和深圳自身“特制”将成为其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根本性制约因素。
首先是“社会”短板。
与经济快速增长相对应的,深圳社会事业领域发展则相对滞后得多。
其次是土地困境。
在可预见的未来,深圳的新地供应在几年后将几无可供。如果在土地、空间的盘活存量和扩展增量上难有创新性的思路,土地的困境和制约将长期存在,将大大制约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提升和现代化总体目标的实现。
再次是“人口”制约。
从人口总量看,改革开放以来,深圳市户籍人口稳步增长,常住人口则呈现直线上涨的态势;近年来进入人口稳定增长期。从人口结构看,呈现年轻化、低素质、倒挂型、流动性的特点,增加了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和社会治理的难度。
第四是制度瓶颈。
深圳市拥有特区和“较大的市”两个特殊立法权,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相对来说,深圳市社会领域的立法仍然滞后。制度的相对欠缺,也使得对公共事务的管理精细化程度与国际一流城市相比存在不小的差距。
最后是文化掣肘。
目前深圳仍然缺乏对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历史文化的价值评估和认定体系。随着城市人口流动的减缓和社会阶层的逐渐固化,深圳所特有的移民精神和文化气质正在退化。现有的城市文化若不加以提升和扩展,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形成现代化建设的“掣肘”。
在对一些制约社会治理水平提升的根源性因素分析的同时,还需明确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变化。就深圳来说,经济、人口不断走向“大型”的同时,城市空间则越来越相对“小型”化了。城市的越来越“高密度”化,无疑对社会治理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再有,深圳正逐渐成为一座具有高度开放型的城市。无论对内还是对外,开放性发展会大大助推一个城市总体实力的提升。而针对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来说,伴随着的可能是更多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深圳提出率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这意味着在社会治理现代化上也要“率先一步”。而就上面的分析看,其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现比经济现代化的实现“难度”要大得多。在明晰现实基础前提下,系统设计和谋划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现路径就尤为重要了。
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实现路径和策略安排上要统筹考虑、协同推进。以深圳率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的实践探索为例,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路径和策略主要有八项。
加强党建和民主法治建设,共同打造社会治理现代化体系
一是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在社会治理中的应有作用。
首先,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各级党委和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在社会治理中具有总揽全局和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以积极鼓励和引导多方治理主体参与社会治理,形成治理的合力。其次,形成严密的党建基层治理组织构架。对深圳来说,可积极探索构建以街道党工委为“龙头”、社区党委(党总支)为主要构成、片区网格党支部和小区(楼栋)网格党小组为重要支撑的党组织体系。最后,以“党建+”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以党建为引领,打造全域“服务型、功能型、智慧型”党组织,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二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与社会治理创新良性互动。
首先,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动员组织群众依法理性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进一步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其次,进一步发挥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规范和引领作用。注重顶层制度设计,及时将社会治理及其创新的成功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律法规。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再次,着力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社会治理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充分运用特区立法权,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的立法和制度建设。系统考虑和推进城市综合治理、社会组织培育与管理等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在全国率先走出一条社会治理法治全覆盖的路子。最后,积极探索善治的社会治理机制。坚持系统治理,善用合作共治方式协调社会关系,建立政府主导的社会治理多元主体合作共治模式。建立社会治理综合协调机构,重视政府主导与基层自治的有效结合。
制订相互匹配的社会政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社会治理是通过制定和执行社会政策来满足人民需要的过程,积极探索适合本地的社会政策或社会福利模式。就深圳来说,有强大的经济实力支撑,应该积极探索特区福利社会模式,研究是否可以率先提出实现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同时,进一步一揽子提出推进实施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举措。通过市级顶层设计,为实现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造必要的条件。首先,对现有的资源进行优化配置,节约空间、提升效率,通过改造提升,使现有设施成为多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综合利用的设施。其次,统一筹划,预留未来公共服务用地,充分利用现代技术,在各项公共服务设施综合利用和空间集约节约上做足文章。最后,通过市级顶层设计,考虑空间整合问题。
图片来源于网络
实施适宜的人口调控政策,促进社会治理水平提升
一是完善人口管理信息平台。
整合现有的相关人口信息系统,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打造综合性人口信息系统。逐渐从以户为主的静态管理向以人为主的动态管理转变。分时期、按步骤地建立和完善人口信息系统。
二是建立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和协作机制。
逐步建立起以人口有序管理为导向的政策统筹协调机制和会商制度。强化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为导向的部门统筹机制,降低因政策设计和执行漏洞导致流动人口成本费用不实的问题。
三是强化对人口的精细化管理。
借鉴日本居民基本台帐制度做法,探索实施对人口的精细化管理。
建立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探索积极的社会组织发展模式
一是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首先,为社会组织发展创造条件。积极开展本地区社会组织发展状况调查,制定社会治理类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实施方案。依托各级社会组织孵化平台,设立专项资金,加大培育扶持力度。其次,加大社区社会组织扶持力度。通过精细化管理手段,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补贴活动经费等措施,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扶持力度,重点培育为特定群体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最后,探索社会组织的国际化发展路径。在国家规范涉外社会组织发展的前提和框架内,促进社会组织国际化发展,进一步探索“出去”和“进来”的社会组织的条件和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