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盘算着一项项扣除后,自己能少交多少个税吧?
从来没觉得租房这事,也能出意外吧?
很遗憾,你恐怕高兴得太早了。
这些天,网上热传这样一条信息:一位租客在深夜接到房东的电话,“
如果你去申报住房租金抵扣个税,房子就不租给你了!
”原因是,“你申请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能省100元,我至少要垫进去500元。”
2019年1月1日,国务院正式对外发布《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下称《暂行办法》)正式对外实施。
根据《暂行办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了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
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
6项专项附加扣除。
政策迅速获得了大量正面解读,减税成了新的一年第一个好消息,几乎所有的纳税人都陆续接到了各自单位发来的表格、注意事项,由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个人所得税APP,也在刚上线不久就登上苹果软件商店免费APP第一位。
然而,这通房东的电话,就像一盆凉水,浇在了准备、正在、已经填表的租客头上。
在地产中介最近的朋友圈中,除了房源信息和永远不会消失的买房时机,出现了一则通知:“尊敬的各位租户:因为目前房租是不含税的,如果您因为申报个税相关文件,需要填写公司相关信息,出现交税问题都由填写人承担,(年房租的百分之20,一年大概两万左右)。所以为了不必要的误会,请您切勿盲目填写房屋地址。”
简单来说就是,别填,否则后果自负!
按照《暂行办法》,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住房租金支出的,可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扣除。
其中,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城市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人(含)的城市每月800元。
有在北京的租客大致算了一下,以此比例扣除,
大概可以少交个税100元
。
政策当然喜人,但前文所提的、被房东预警的租客,恐怕不会是个例。房屋中介措辞婉转的“通知”,就是最明确的信号。
除了公租房和廉租房以外,大多数租客租住的房屋属于私房,也就是个人的房产。
“简单讲,
很多房主出租房屋是处于国家不知道的状态,大家都是私下自己签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有相当一部分出租房屋的房主是没有缴纳相应税款的。”业内人士称,“很多房东甚至不知道自己出租房屋还需要交税。”
根据中国的税收规定,个人房屋出租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12%的税率缴纳房产税、5%的税率缴纳营业按税、按20%的税率缴纳财产租赁个人所得税。
在缴纳营业税时还应缴纳相应的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
这就可以解释,房东所说“
你申请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能省100元,我至少要垫进去500元
”的由来,这些钱,就是房主所要交的各种税费。
凡是买过二手房,或租过房的人都懂,
房主怎么可能会交税,一定是把所有的费用推到买房者或房客身上
,这是不成文的规定。
当了多年房东的谢先生是为数不多的、为自己出租的房子交过税的人。因为他的房客要求他开发票,所以他不得不让“国家知道”,他有租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