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题1
备案申请表显示使用人群为“01婴幼儿;02儿童”,产品名称宣称修护功效,属于新功效。
错题2
原包装翻译件宣称“提取物滤液可有效对抗暗斑,使肤色更加均匀和呈现自然光泽”,涉嫌超出普通化妆品定义范围。
器审小编提示
在备案资料填报过程中,需用好《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中的附表,判断产品
是不是
属于新功效、特殊化妆品等范畴。特别注意婴幼儿和儿童产品的功效宣称分类编码
是不是
在规定的分类编码中
。
错题3
产品标签项下及中文标签宣称“主要功效:轻盈双腿、放松肌肉、减轻双腿“沉重”感涉嫌超出化妆品定义范畴,与企业申请表中产品分类及功效宣称填报不一致。
错题4
产品原包装宣称“浮肿减少84%”,涉嫌超出化妆品定义范畴。
错题5
产品设计包装中使用方法宣称“可用作熏香,请搭配精油香薰机使用”涉嫌超出化妆品定义范畴。
错题6
可用作家居香氛,喷洒于空气、衣物或沙发上。
器审小编提示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规定“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本错题中宣称“可用做家居香氛”使用目的不属于化妆品定义范畴,小编提示您可以从产品的(使用方法+使用部位+使用目的)三个方面来判断产品
是不是
属于化妆品的定义范畴
。
错题7
提供的安全评估报告有误,备案产品名称为
XX 762
红色
,安全评估报告中却提供的是XX 792
红色
的资料。
错题8
产品检验报告上传有误,如一款唇膏的检测报告项下上传的是安全评估资料
。
器审小编提示
备案资料申报过程中,需要核对资料的一致性,确认所申报的资料
是不是
系统所要求的内容,避免出现低级错误,可能会使产品后期出具“责令改正并暂停生产和进口销售”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