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语:8月14日凌晨,王宝强那篇义正言辞的离婚声明一经发出,宝宝离婚事件便在以微信为代表的自媒体全面爆炸。两天来,法律读库小编收到数十篇法律圈的原创投稿。“如果忍不住无法保持沉默,那么至少不应再造伤害。”今天我们精选几篇评论,以结束对这一事件的“消费”。
一、马蓉的同款内裤与我们的病态
作者:UN肉食者。
世界在不断堕落,只有更堕落的事才能让人提起精神。这几天早就厌恶了奥运会的各种“错失金牌”与无聊的“阴谋论”,突然“宝宝”上演了捉奸闪电战。顿时给全中国打了一针鸡血,媒体报道铺天盖地,人也无处藏身了。
各路人马开始忙活了,段子手制造段子,先知开始回忆自己如何多年前就发现出轨的蛛丝马迹,鸡汤大师奋笔写下婚姻的鸡汤,围观的不明真相的群众则品味起了这突如其来的佳酿,然后微醺了。事情即便过去,我还会记得那些恶意的段子,诸如马容易劈腿,宝宝担心宝宝的宝宝......大部分围观者,其实也并不善意。
唯独法律人非常特殊,看到了业务与生意,大量的朋友圈都在义务的进行普法,以及为王宝强出谋划策。比如什么是出轨,什么是婚姻中的过错,什么是婚姻过错损害赔偿等等。当然,梳理的知识大同小异,来回就那几个发条跟司法解释,很快我又对这些法律人热情的“指点江山”疲惫了。
这很让我想起赵本山的小品“卖拐”,里面讲的大忽悠是个“看见人家买马,就上人家家卖车套;看见比人买摩托,就到人家家卖安全帽;听说人家失眠,就向人家推销安眠药。”生意人的眼里没那么多复杂的东西,都是市场与需求!
我记得每年春晚演出,一有明星的衣服漂亮,淘宝瞬间就会推出明星同款。今天我看到所谓的捉奸现场,马蓉背对镜头的半裸照片,那件蓝色的内裤裹紧赤裸的身体,颇有风情。不知道为什么市场反应居然如此迟钝,淘宝居然还没有同款。充分说明商人被突入其来的闪电战击中了,尚没有意识到内裤上的商机。
所以还是法律人最理性、最冷静,反应最迅速。我刷了一遍朋友圈,觉得法律人最可爱。一部分法律人做侦探,搜集各种线索推理还原事实。另一部分则进行各种法律问题分析。包括出轨对婚姻财产分割的影响,子女抚养问题,公司股份转让问题等等。所以,这个事件中,法律人先于商人发现了商机。他们先是在跟普通老百姓一样娱乐,然后就会很自觉的想到自己的业务领域,然后把各种新闻作为查明的案件事实,带入到自己掌握的法条中。因此法律人是冷血的动物,他们的眼里是死的文字,他们把一切问题当做疑难案件分析。
我想起一次在家里看电视,很惨的连续剧,主角的父亲为了还债自己制造事故被车撞死了。我看我妈眼泪在眼珠子里直打转,我当时笑她。我妈回头问我,你笑什么那。我说电视在胡扯,这个人死了,就算按城市户口赔偿也就四五十万,怎么可能把债还了。她很吃惊的看着我,说你怎么心肠这么硬了,人家都死了,你就关心赔钱。
后来我觉得我这是一种法律人的职业病,把一切问题都弄到法律中来,然后把生活简化成几个简单的法条。人像苍蝇一样,随时保持敏锐的嗅觉,试图发现纠纷然后试着法律解决问题的路径。
今天中午,跟单位一个文艺青年坐在一起,他一向感性。今天很一反常态的眉飞色舞的八卦“宝宝”的各种故事和段子,我很奇怪问他,你不是喜欢与世无争的平静生活吗,为什么对别人的浑水这么感兴趣。他翻眼睛瞟我,“我也吃人间烟火,反正事情又不是发生在我身上。”
我看这种说法大概能代表很多人的心态,反正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娱乐吧,哪怕是恶意编出一堆段子,做出最可怕的猜测!事实上,我们正成为一个矛盾体,既渴望宁静的生活,又盼望生活不时来点刺激;既渴望和平,又希望偶尔来点狗血的勾心斗角,以使生活不那么乏味。当然前提是这些花样都发生在别人身上,我们只负责消遣一下。
今天,整个事件似乎以再无文章可写,我只是觉得事情很热闹,而我们都有病!
二、婚姻中的法理与情理
作者:李永红。
看评论,很多人在说婚姻法落伍了:如果马蓉还能分得一半家产,那不是对婚姻不忠的纵容吗?固然,有过错的一方如何赔偿另一方、共有财产分割时应否考虑这种过错,的确可以在司法或修法时进一步讨论,但是,权利义务责任的调整,恐怕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这么简单。
作为民事法律,婚姻法责任的实现方式,以赔偿(补偿)为主,以惩罚为辅。无论家暴,还是不忠(出轨、同居、重婚),首先产生对受害方或无过错方的赔偿责任,其次才产生对加害方或过错方的惩罚责任(如发生在婚姻家庭成员中的虐待、遗弃、重婚、非法拘禁甚至伤害、杀人等行为,都是刑法惩罚的犯罪行为)。无论赔偿或者惩罚,都与双方原本的合法财产本身的归属无关(用自己的财产支付赔偿或罚金另当别论)。赔偿是双方之间的事,惩罚是国家与私人之间的事。
在司法中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出轨者对另一方的精神损害赔偿如何确定数额才更加合乎法理和情理?而不是家产(共有财产)如何分割。即使一个杀人犯,可以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剥夺其自由或生命(惩罚),也不能随意剥夺其财产权(除非法律规定可以或者应当没收财产)。何况,出轨连犯罪都不是,为什么就要剥夺她的财产?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除非另有约定或法定的事由,收入就是双方共有的财产。现在要离婚、散伙了,除了过错赔偿,双方各自拿回共有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那份,不是很正义的事么?分割共有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本身只是离婚散伙时必须处理好的事务,不是法律责任的内容。如果结婚时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对婚姻可能给财产带来的风险不放心,应对的办法是有的,就是双方可以就财产归属做好约定并公证。尽管这在相爱的双方看来有亵渎神圣爱情的嫌疑,但婚姻关系原本就是一种世俗关系,世俗关系以利益为内容,利益包括财产利益(共有或个人所有)和精神利益(忠实或个人自由)。经营得好的婚姻,可以继续维系爱情,然而,没有爱情只有利益的婚姻也是客观存在的。
法律只能约束肉身,规制利益,至于人心或者爱情,只能托付信仰或者道德了。理想的状态是,双方及其子女家人过着一种有爱的家庭生活,互不背叛,各不抛弃。即使有一天夫妻不爱了,也可以理性处理好财产分割和子女的抚养问题。而婚姻内的不忠和离婚时围绕财产归属的折腾以及对子女家人的伤害,原本都是可以避免的。
三、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作者:庄丹丹律师,公号:白露枫丹。
近日,王宝强离婚一事轰趴朋友圈。
从《天下无贼》中的傻根开始,宝宝一直本色扮演着性格憨实的屌丝形象。屌丝找到了心爱的女人,视作珍珠,捧在手里,却没想最后女人背叛了自己,以离婚收场。无不令人唏嘘。
女人们常说“男人靠得住,母猪都上树”,但另一方面,男人们也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可是,又有句歌词唱到,“十个男人七个傻八个呆九个坏,还有一个人人爱,姐妹们跳出来,就算甜言蜜语把他骗过来。”
难道结婚过日子,首先必须考虑男人坏不坏,傻不傻,呆不呆?这真是虐死单身狗。
婚姻的根本属性是契约。拍拖是谈判是协商,拍来拍去,两人情投意合,不错,可以过一辈子,于是,就有了婚姻。
结婚要签字领证,在外国的宗教婚姻还要发誓“无论贫穷无论疾病,都要陪伴一生”,这是保证。举行完这些仪式,契约成立生效。
婚姻的契约属性决定了婚姻实质上就是两个人合伙过生活。《使徒行者》中,佘诗曼扮演卧底丁小嘉,与吴镇宇扮演的 QSIR暗生情愫。影片开头,丁小嘉执行完任务,QSIR开车来接应。车上,两人打情骂俏,丁小嘉责怪QSIR安排的任务太艰巨,对QSIR喊,分手啦!QSIR故意回答,我又没和你拍拖,什么叫分手?丁小嘉改口说,就是散伙!
可见,分手和散伙,实际上表达的是一个意思,只是不同的语境有不同的含义。
当我们说生意做不下去时,我们可能说散伙。但如果用在一对情侣身上,就变成分手。
所以,婚姻和做生意一样,就是两个人合伙经营,只不过经营的这单生意是柴米油盐的琐碎生活。
婚姻经营得好,就是相濡以沫;经营得不好,就是半道散伙,甚至反目为仇。
宝宝疼爱妻子,有目共睹。“我在外面赚钱养家,你在家里貌美如花”,这应该就是宝宝期盼的幸福。殊不知,婚姻既然要经营,那么双方也有自己的权利义务。任何一方不能实现权利义务的均等,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另一方的“违约”,最后到了“根本违约”的状态,就只能解散合同,解除婚姻关系。
所以,根本不是男人坏不坏,傻不傻,呆不呆的问题,双方调转角色,最后的结果也是一样。
如果一个女人在外赚钱养家,男人在家“貌美如花”就绝对的安全吗?说不定貌美如花的男人危险指数更高呢。关键问题,不在乎男人的坏不坏,女人的爱不爱,而在于双方对待婚姻究竟是套路还是真诚。
因此,既然是婚姻,首先就必须是主体平等。一方别总以为自己高攀了对方,门当也许户不对,但这事在拍拖时已经想好了谈妥了,进了婚姻的门,大家都是平等的。这事要想不明白,就想想哪有主子和佣人合伙做生意的道理?要是主子愿意和佣人合伙做生意,那只能是主子心血来潮,佣人受宠若惊,想必也是平日里小心迁就着主子,这合作之事绝对长不了。
其次,双方权利义务平等。《天仙配》描写夫妻恩爱的场景,都说道:你耕地来我织布,你挑水来我浇园。绝对不会说:你耕地来我吃饭,我挑水来你喝水。
这足以证明,夫妻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没有一方无条件的享受另一方的劳动成果。当然,付出的一方可能会说,我愿意。可是一味纵容的结果最后往往就是助长了另一方的理所当然。电视剧里很多遭遇背叛的一方,对另一方说的最多的一句台词就是:“我为你付出了这么多,你竟然这样对我”。看吧,权利义务不均等,最后就是这样的结果。
再次,双方需要共同进步。“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夫妻是一条船上的成员,在人生的长河上需要相互扶携,共同进步。
说来这事还真有趣,在鲜活的案例中,但凡开夫妻档把违法犯罪当事业来做的,夫妻感情都不错,出了事都要求尽量先救对方。当然,这种事业可不值得提倡,但是夫妻确实必须在精神世界里共同成长,互相支持。
一方是农民,另一方是大学生,你说爱情地老天荒,这话不假,可是漫漫婚姻生活中,假以时日,当初农民的一方也必须抓紧学习,提升修为。这就好比存款,甜言蜜语海誓山盟是两人存在婚姻这个银行里的资本,但这资本每天用一点总有弹尽粮绝的时候吧!这时,倘若不给婚姻加点资本,一方努力的为生活前行,另一方却停滞不前,久而久之,日子长了,老脸看腻,容颜衰老,那双方不但没有什么共同语言,还会越来越陌生,最后就是小三乘虚而入,热烈地与一方聊人生、谈理想,小三成功上位,婚姻土崩瓦解。
曾看过一篇文章,谈到什么叫夫妻,就是年轻时是性伙伴,中年时是事业助手,老年时是彼此的父母。
谁的人生都是披荆前行,婚姻也是一样。爱情变成亲情,爱人成为亲人,是婚姻的最终归宿和最高境界。只不过这样的归宿和境界都是由凡尘那些个磕磕碰碰的琐事修炼而成。
但愿我们能从别人的故事中悟出这样的道理。
四、王宝强声明离婚,好聚为何不能好散?
作者:谭敏涛。
8月14日凌晨,王宝强突然在微博中发布离婚声明,声称“现因马蓉与我经纪人宋喆的婚外不正当两性关系,严重伤害了婚姻,破坏了家庭,郑重决定解除我与马蓉的婚姻关系,同时解除宋喆的经纪人职务”,这给娱乐圈投下了一枚重磅炸弹,立刻引发各路人等纷纷围观此事和建言献策。
离婚引发舆论风波,恐怕多是艺人婚姻能够引发热议,而且,王宝强离婚风波还掺杂了猛料,妻子出轨经纪人,这给舆论平添了诸多谈资,所以,王宝强离婚风波从14日凌晨起,热议和争议就不断。有站在男方角度声讨妻子出轨的,也有站在女方和孩子角度批评王宝强用力过猛的,无论何种角度和出发点,都是每个人试图站在自身的角度发表对婚姻的看法和认知。
好聚好散一直以来都是国人对离婚的最好期许,只不过这种期许需建立在双方在婚姻中和平相处、平等相待,且一方或是双方没有过错,不会让另一方愤怒的基础上。而在本次事件中,马蓉一方的婚内出轨(如果属实)显然让王宝强愤怒无比,而且不能忍受和接受,所以,我们便看到王宝强不惜一切代价将妻子的婚外情公之于众,哪怕声明说为了孩子,但此种方式明显是对孩子挺严重的伤害。
我们一方面批评马蓉对婚姻不忠,一方面又认为王宝强的声明有些用力过猛,这是因为在这起离婚风波中,马蓉的婚外情让王宝强难以承受,更让民众难以接受;而王宝强的声明又不计夫妻情,和妻子决裂,让人深感夫妻情轻如鸿毛。
所以,舆论便集结各方争议,都在试图成为一方的代言人,每个人都在表达自己对婚姻的看法,表面上是明星离婚风波搅动了整个舆论,实际上也是国人对自己婚姻的另一重审视。毕竟,这不是什么专业话题,也不需要什么高深的理论,每个人都可以发表看法,谈谈认识,这是每个人都可以触及的话题,和每个人的生活及感观都息息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