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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必看:香港 / 新加坡金融科技法律指南 | 威科先行

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  · 公众号  ·  · 2024-06-29 10:00

正文

作者 | 的近律师行朱敏慧、黄晓敏
| 新加坡立杰律师事务所廖美贤、林思伟

香港和新加坡都是高速发展的国际金融中心,以促进业务增长和创新而闻名,同时确保其金融市场监管能够保护投资者并增强国际社会对市场稳定的信心。有鉴于此,这两个司法管辖区都采取了相关政策,使其成为对金融科技企业的设立和发展具有吸引力的投资目的地。由于金融科技的迅速发展,与金融科技有关的法律和监管制度必须灵活,以确保在创新和市场信心之间保持平衡。香港和新加坡都拥有成熟的以普通法为基础的法律体系、完善的监管框架和健全的经验丰富的机构。随着时代的发展,金融科技正在改变着金融服务行业,并为全球市场创造持续的机会。随着金融科技行业的持续快速发展,计划拓展国际业务的企业可以先行了解投资目的地的法律和监管框架,再进行下一步的投资。


鉴于此,威科先行特推出由 的近律师行朱敏慧、黄晓敏及新加坡立杰律师事务所廖美贤、林思伟律师 撰写的本专题,就在香港和/或新加坡开展金融科技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出第一版的比较性概览,涵盖的领域包括监管环境、数字产品的营销和销售、数据保护和隐私、知识产权、反洗钱制度、公司和人才发展等,以期为读者了解当地的法律和监管制度,协助在香港和新加坡进行投资提供有益参考。


该内容现已登陆

威科先行丨金融合规实务模块-专题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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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览



“金融科技 ”的概念及其在香港和新加坡的发展


金融科技利用数字技术提供金融服务和产品。近年来,由于技术进步和消费行为的改变,金融科技行业经历了指数级的增长。通过提供创新、便捷的解决方案来满足消费者不断变化的需求,金融科技公司正在彻底改变传统的金融服务行业。香港和新加坡是亚洲两大金融中心,拥有蓬勃发展的金融科技生态系统。两地都推出了一系列政府措施来鼓励金融科技创新,同时还拥有支持性的监管环境、强大的金融基础设施和高技术劳动力,这些都使它们成为吸引金融科技企业的投资目的地。因此,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金融科技公司选择在香港和新加坡设立。



在香港和新加坡从事金融科技业务有哪些好处?


在香港和新加坡从事金融科技业务的好处包括:


•  拥有一个庞大而成熟的金融市场
•  支持金融科技创新的监管环境
•  保护投资者和消费者的强大法律和监管框架
•  政府对金融科技发展的大力支持和激励措施
•  高技术劳动力和人才发展计划
•  获得由投资者、加速器和行业协会组成的生态系统的支持


第一篇 法律框架和监管环境



一、数字代币的发行/发售


  • 概览


是否制定有专门的数字代币的法规,还是通过现行法律对数字代币进行监管?


  • 证券型代币


1. 什么是证券型代币?


2. 发行或进行证券型代币交易是否需要取得牌照?


3. 向公众发售证券型代币是否需要注册或授权?


4. 是否有任何适用于证券型代币发售的安全港或豁免?


  • 非证券型代币, 如稳定币、实用代币、NFT


1. 稳定币是否受监管?


2. 实用代币和不可兑换代币(“NFT”)是否受到监管?



二、虚拟资产交易所


1. 虚拟资产交易所是否受监管?


2. 成为虚拟资产交易所的主要资格要求是什么?



三、货币服务运营商


我拟开展的业务可能涉及跨司法辖区转移资金,或将一种货币兑换成另一种货币。这是否会触发任何许可要求?


第二篇 数据保护和隐私


1. 是否有专门的数据保护法?


2. 对个人资料的跨境传输是否有任何特定限制?


3. 法律是否要求企业将资料外泄情况通知任何当局?


第三篇 网络安全


有关网络安全的法律有哪些?


香港: 鉴于近年来网络犯罪案件大幅增加,特别是自Covid-19爆发以来,网络安全成为香港的一个问题。此类犯罪通常涉及某人使用计算机或其他网络设备采取不正当手段,通常涉及电子邮件欺诈、情感诈骗或身份盗窃。


目前,香港还没有一部总的处理网络犯罪并加强网络安全的法律。但是,香港立法中有一些条款涉及网络犯罪,并提供了一些防范措施,具体如下:


•  《刑事罪行条例》(第200章)第60条规定:无合法辩解而摧毁或破坏属于他人的财产,即属刑事罪行。“摧毁或损坏 ”一词包括滥用计算机。


•  《刑事罪行条例》第161条:这是一项全面的规定,禁止任何人出于犯罪或不诚实的意图进入计算机。


•  《电讯条例》(第106章)第27A条:该条款禁止任何人故意使计算机执行任何功能,以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获取计算机中的任何程序或数据。


虽然香港没有指定机构处理与网络犯罪有关的所有罪行,但香港警方成立了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负责处理网络犯罪问题并开展相关调查。香港电脑保安事故协调中心亦就预防网络保安威胁的措施提供意见。


2022年7月,法律改革委员会发表了《依赖电脑网络的罪行及司法管辖权事宜》咨询文件,征询公众意见。咨询文件载有香港法律改革的建议,包括制定新法例,以涵盖不同类型的网络罪行,并规管其对司法管辖权的影响。咨询期已于2022年10月结束,现正等待政府在这方面的响应。



新加坡: 《个人数据保护法》规定的保护义务要求组织机构采取安全措施,保护个人资料和存储介质免遭未经授权的访问、披露、篡改、丢失和破坏。


除《个人数据保护法》外,新加坡涉及网络安全的法律还包括《2018 年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和《1993 年计算机滥用法》(“《计算机滥用法》”)。


《网络安全法》授权网络安全局将持续提供基本服务所需的计算机或计算机系统指定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根据《网络安全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所有者将承担法定义务,包括提供主要技术信息、遵守业务守则和性能标准、遵守书面指示、将所有权变更通知网络安全局、报告网络安全事件、进行网络安全审计和风险评估以及参与网络安全演习。《网络安全法》还为网络安全服务提供者建立了一个简易发牌框架。最后,《网络安全法》授权有关当局对网络安全威胁或事件进行调查,以评估其影响(或潜在影响),防止产生任何或进一步的危害,或防止出现进一步的网络安全事件。作为调查的一部分,个人和机构必须服从并协助此类调查。


《计算机滥用法》针对网络犯罪,适用于任何人,不论其国籍或地理位置,只要被指控方、相关计算机程序或数据在犯罪时位于新加坡,或犯罪在新加坡造成严重危害或产生严重危害的重大风险。《计算机滥用法》将未经授权访问或篡改计算机资料定为刑事犯罪,并规范对网络犯罪者的调查和起诉。它还将入侵计算机系统和拒绝服务攻击等行为定为刑事犯罪。根据 《2010 年刑事诉讼法》第39 条,执法部门可命令机构中的人员协助提供计算机接入,以便根据《计算机滥用法》开展调查。


除上述法律外,医疗、电信和金融服务等行业的某些监管机构还制定了适用于特定行业的网络安全要求。


第四篇 知识产权


1. 根据专利法,哪些金融科技发明可以申请专利?


2. 如何获得软件的专利保护?


3. 获得专利保护是否有任何补贴?


4. 还有什么其他机制可以保护软件的知识产权?


5. 金融科技企业面临哪些常见的知识产权挑战?


第五篇 反洗钱


1. 反洗钱方面有哪些要求?


2. KYC的要求是什么?


3. 实体是否需要保存交易记录?


第六篇 在香港和新加坡设立业务


1. 注册成立私人公司有哪些要求?


2. 为什么要在香港/新加坡开展业务?


3. 政府是否有任何支持金融科技企业的举措?


第七篇 人才和劳动力发展


1. 如何获得工作签证/许可证?


2. 与雇员行为有关的法律有哪些?


拓展前瞻


金融科技行业目前在全球范围内正面临着巨大的发展机遇。然而,要在外国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和监管环境中游刃有余可能具有挑战性。本指南对金融科技公司在香港和新加坡开展业务时应考虑的法律和监管问题进行了比较性的概览。


在向所在地以外的司法管辖区开拓业务前,金融科技公司应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以确保对当地的法律和监管要求有一定的了解。如果该公司决定在该司法管辖区开展业务,还应确保遵守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金融科技公司还可以考虑参与加速器计划或其他政府激励计划,为其业务提供指导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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