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向各省广电局及相关单位下发了关于规范和促进4K超高清电视发展的通知。通知针对超高清电视发展中出现的管理不规范、技术质量不达标等问题,提出了7条指导性意见:
通知旨在规范和促进4K超高清电视的健康有序发展,推进实现《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的推广超高清电视、开播4K 超高清电视试验频道等发展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更高的收视体验需求。
附:通知全文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文件
新广电发[2017]230号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规范和促进4K超高清电视发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总局直属各单位,中国教育电视台:
近年来,随着电视制播技术的进步和电视终端产业的发展,部分机构经批准开展了4K超高清电视节目制播和传输试验。为促进超高清电视发展开展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但也出现了管理不规范、技术质量不达标等问题。为规范和促进4K超高清电视健康有序发展,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发展4K超高清电视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政策引导。
发展4K超高清电视,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文化与科技融合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化广播电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人民群众更高的收视体验需求,促进和推动文化产业和民族工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发展4K超高清电视,也是广播影视又一次重大技术进步和转型升级,涉及的环节多、领域广、影响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当前,我国4K超高清电视还处于起步阶段,没有形成较为成熟的产业链和生态链。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加深对发展4K超高清电视重要性和艰巨性的认识,紧密结合中国国情和广播电视发展实际,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保障,稳妥积极推进。
二、优先坚持高清电视发展较好的省份和机构开展4K超高清电视试点,坚持试点先行,稳中求进。
经过几年的培育,目前国内高清电视呈现稳定发展态势,但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大推广力度。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处理发展高清电视和超高清电视的关系,做好统筹协调。全面推进高清电视发展是发展4K超高清电视的基础,总局优先支持高清电视发展较好的省份、机构开展4K超高清电视试点,通过试点,在内容建设、技术支撑、运行管理、措施保障等多个方面进行探索和实践,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广。
三、进一步加强4K超高清电视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统一标准规范,确保技术质量。
推进4K超高清电视发展要统一标准、严格规范,加快建立完善统一的技术标准体系。4K超高清电视试点单位要认真执行《高效音视频编码第1部分:视频》、《超高清晰度电视系统节目制作和交换参数值》等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4K超高清电视接收终端(包括有线电视终端、IPTV终端、OTT终端以及电视一体机)应支持TVOS智能电视操作系统、AVS2标准解码以及高动态范围和三维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