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民间收藏,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领导提了两点看法:
其一,
收藏可以增加人们的财产性收入
,能够提高人们的鉴赏水平和文化素质,有利于社会和谐与稳定;
其二,
鼓励民间收藏,活跃民间收藏市场
,有利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
“让文物活起来”必须理顺国家文物和非国有古代艺术品资产的管縖权限。
不要把国有资产和非国有资产管理混为一谈:
1)必须把固定资产和市场经营严格区别开来;
不要把国有资产和非国有资产管理混为一谈;
不要把国家文物和人民群众的古代艺术品资产混为一谈。
2)人民群众的收藏品是艺术品属性,属私有财产,进入市场归市场司管理,市场司是国务院授权管理全国艺术市场的职能部门。
3)全国文化市场稽查处在市场局,现在中编办批准的全国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在文旅部。
4)市场司与文物局分别是独立司局级部门,有各司其职责。
“国家文物局”和“中国文物局”是二个概念。
国有文物管理不要和人民群众的古代艺术品私有资产混为一谈。
更无司法权以“来源不明”长臂打压人民群众私有财产的合法权益。
鉴定评估机构必须承担司法责任。
文博部门首先应该打击造假贩假或以真乱假,追根逆源、停止伤害历史文化。
文博部门不能反过来对受“造假贩假”伤害的民众下手,更不能殃及古代艺术品传承和抢救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公民权益,无据打假使公民义捐被拒、民间艺术馆被关闭问罪,是严重违背中央《两办意见》:
破除文物艺术品市场垄断,放开社会文物,形成中国的文物话语权。
文物部门应“不辱使命、守土尽责”并承担文物流失与天价回购赝品的责任,民间抢救、保护文化遗产功在千秋!
文物局成立近三十年的业绩有目共睹,不可再生的文物流失並未改善反而日益严重、触目惊心,缺失了社会考古学,多了权力寻租地、多了商业利益行为,巨资境外回购成了主流与业绩,例如1985年故宫耿先生用500多万元境外为故宫回购了一个(康熙仿成化)鸡缸杯,回购费用约合当年500多个万元户的资产。
流出国资500万成了功绩,因为故宫一对普品三秋纹小茶杯官网宣称价值10亿美金约70亿人民币合1.5吨黄金,被作为文物回购的标桿。
而文化部的学术专家、抢救历史文物的功臣如史树青、孙学海等抢救下的千万件文物,其历史和学术意义任何一件都比“三秋杯”“鸡缸杯”有文化,反而被“旧货邦会系”诬陷排斥、甚至连文化部老专家史树青的“越王劍”都捐赠无门!
他们说:
越王劍是假的;
他们说:
全世界没有一件王羲之真迹;
他们说:
宋代只有汝、官、哥、定、钧五大名窑,唯有一件柴窑器在日本;
他们说:
北宋汝窑全世界不过百余件;
他们说:
宋代哥窑全世界不过三百件;
他们说:
元青花全世界不过三百几十件,画人物的元青花不过十件;
他们说:
兰釉龙纹梅瓶值40亿;
他们说:
永乐压手杯只有三件半;
他们说:
中國民间没有珐琅彩;
他们说:
民间没有文物艺术品只有工艺品;
他们说:
黄地粉彩镂空转心瓶是故宫的镇院之宝;
他们说:
黄地轧道珐琅彩开光山水诗文四方型茶壶是孤品;
他们说:
多种工艺瓶(瓷王)全球仅一件;
他们说:
成化三秋杯全世界只此一对,绝无二双,比鸡缸杯还要珍贵,堪称故宫博物院的镇院之宝。
他们说:
“民间文物收藏全部违法,还跟我们文物局斗,只要我在,要让他们永不翻身”
他们说:
“有我在,民间国宝永远不得翻身”
他们说:
......
为了收购绝世珍品成化斗彩三秋杯,孙瀛洲当年豪掷40根金条。
人们信了;
故宫官网又称这只“三秋杯价值10亿美金”,人们也信了。
但故宫博物院怎么知道是“绝世”了的?
一代皇朝的“珍品”是普品小茶杯是不是打中华文明的臉?
历史会记住这些“笑话”、记住这段时期的伤痛。
会在中国文物史上,把这些不入等级的普品鸡缸杯、三秋纹小茶杯等和这些权力寻租者一起钉在中国文物的耻辱柱上。
有必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让有藏有识的纳税人共同审查国有博物馆回购“文物登录”情况,了解国有博物馆的采购清单、看看花了二个亿买的殘缺《皿方罍》、三千万买的《砚山铭》、共同鉴定天价回购的《千字文》《五牛图》《揭钵图》、《岀师颂》、《功甫帖》、《写生珍禽卷》⋯⋯等的真伪。
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
。
再也不要说:
“亿民炒古玩、历史文物全玩完”、“我活着,就是我说了算!
”中华千年文化似乎成了伪专家的古玩铺。
联合国的统计:
中国是世界上文物流失最严重的国家,20世纪80年代以后,走私出境的文物至少有6000万件。
内外勾结炒古玩的黑手是利益集团的权力寻租,造成了中华五千年历史文物的大劫难触目惊心!
“北京首都博物馆2009、2010年两年文物专项支出超11亿元”,也是该馆征集部与北京电视台《天下收藏》投资人、香港文物掮客翟健民勾结恶意砸毁社会文物的7年,文物部门还为这违法行为站台背书。
利益集团把掠夺、走私出境外的中国古玩说成“传承有序”的文物,文物部门跟着把国内的社会文物说成“来源不明”有罪推定,中国人拥有中华文物艺术品反而不是传承有序?
不仅可笑更是可悲!
近三十年来文物部门的“作为”人民看不懂,所以想问为什么:
1)2005年文物局就明确统计数字有二十万座古墓被盗掘(至2018年尚未统计),为什么文物局承认古墓被盗,却不承认巨量出土文物流失?
2)中央领导要求人民“不辱使命、守土尽责”,为什么文物局不提长达几十年文物流失严重的问题及措施?
几十万的盗墓分子,抓了几个?
亿万件铁、公、基出土文物,又征集了几件?
3)为什么文物部门用国家财政数拾亿巨款购买非法外流的普品“文物”?
商业操弄成天价的普品鸡纹小杯等是值得故宫花费巨资抢救的历史“文物”吗?
文化意义能与捐赠被拒的“越王劍”相比?
4)为什么文物部门用国资回购不公示来源去脉?
为什么(央视鉴宝网)查阅了该局2011年收支决算情况信息公开栏,只有标题,内容是乱码。
数拾亿国资回购的“文物”在那里展示?
5)为什么2010年联合国公布的从香港入境 到中国内地的艺术品总额为1270万 欧元 ,但国内的统计 数据 仅为170万欧元······?
6)为什么文物局从不抢救也不允许人民抢救保护收藏流散在社会的传统文化艺术品?
为什么文物局局长们称:
“冀宝斋如果成功了,我们文物局博物馆怎么活,必须打掉民间博物馆这种势头”。
“有我在,民间国宝永远不得翻身”。
文物局、社会文物处处长在2016年北京市文物拍卖公司会议上公然讲:“民间文物收藏全部违法,还跟我们文物局斗,只要我在,要让他们永不翻身”。
“文物”管理部门俨然成了司法权力机构。
于是民间保护传统文化的“冀宝斋博物馆”遭到了体制内文物部门的集体封杀,共产党支部书记兼馆长含怨而死。
为什么“有我在,民间国宝永远不得翻身”並以“金瑞国文物局”名义发微博号召:
“请转发,打击国宝邦”。
此事件性质之严重不言而喻!
为什么文物局会有欲置国宝于死地而快的仇恨?
7)为什么闭口不谈亿万件文物流岀境外,却热衷于流出百亿国资去境外拍卖行天价回购普品?
为什么无视社会上利益集团流岀数百亿资本在境外拍买普品和洗钱?
流失文物的责任在于文物主管部门长期无据打假的恶果。
文物部门天价回购流失境外文物不但有悖于国际公约的原则精神,也会对我國流失文物开展追索工作及对我国的国际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8)为什么启动海外回流文物交易市場,公告称流落海外有超过1000万件。
历经境外筛选后的普品要回流,称“文物”要归国、“来源不明”要收留,並且要展售、交易、拍卖。
把文化产业变为回购境外古玩是一个能让巨量资金失控外流的通道。
回流不是产业,而是一个明显的大陷阱。
境外的一只鸡纹小酒杯(民间质疑是康熙仿品)因为博物院有相类“文物”而流失国内资金2.8亿元、1000万件要流失资金……万亿?
!
国内有亿万件“社会文物”,那回流1000万件市场在那里?
继续以“来源不明”否认国内社会文物?
9)为什么作假贩假公然大行其道?
以景德鎮為例:放任贋商公開將書寫歷代年款的贋品文物多次作全國商業性展銷、後果是嚴重擾亂了傳統文化藝術金融市場。
就制贋賣贋雞缸杯為例:公然攥寫「大明成化年製」青花款、每對以17800元的百倍暴利欺市。
国家法规三令五申:
作假贩假 是要被判刑的!
文物局与工商局有职责从景德镇源頭抓起,相信一定会缴获大量违法写着历代年款“赝仿文物”的惊人成果。
10)为什么文物局支持在主流媒体上由境外文物掮客翟X公然砸毁古代艺术品?
为什么允许“无据打假”“无据鉴定”“无据确权”和“有罪推定”。
11)为什么文物部门和利益集团一起无据打假有罪推定,动用传媒宣传民间文物都是假的,说“民间没有文物艺术品只有工艺品”?
12)为什么文物局进行传统文化艺术品普查时备十把“尙方宝锤”准备砸无据打假的民间古玩艺术品?
13)为什么文物局拒绝皿方罍主人的无偿捐赠,却通过外国拍卖公司主动提价近二亿回购这件缺盖青铜器?
14)为什么博物馆无权直接在藏家手中征集,而要请第三方中介机构代买。
为什么人民无偿捐赠、展示传统文化艺术品竟要遭到查处打压?
15)法律规定,公民持有的传统艺术品属于物质财产,其财产的权属无须证明,即持有人所有。
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无权确认。
为什么参展商在途中被抓、收藏家在古玩店买玉后同样以贩卖文物罪被抓。
为什么利用部委公权力阻止民间合法收藏艺术品的权利?
16)1949——1979年,故宫文物経民间征集总量增长到170万件,那是历史上唯一没有盗墓贼的年代。
1979年至今文物流失出境亿万件,故宫文物却依然还是170万件,试问这30多年是不是浩劫?
仅一个韩国商社金一喜社长在中国就采购了200多集装箱的文物有60万件,是故宫的三分之一还多。
在韩国这样的收藏家还有几十位!
谁造成了触目惊心的浩劫?
为什么文物局无动于衷?
17)为什么用公权力诬陷打压民间保卫文化遗产博物馆“冀宝斋”?
以致党员村支书、抢救保护传统文化遗存的功臣含寃致死!
18)为什么文物局用行政手段打压“民保会”在北京展示民间收藏传统文化艺术品?
文物局发文还要“扩大享受文物进口免税政策的文物收藏单位名单,促进海外文物回流”,放弃流失文物追索,规避了依法追讨,解决了走私和外流文物回购的合法性。
但后果会是通过回购让国际资本掠夺中国财富,亿万资金流失出境。
同时却把国内的社会文物说成“来源不明”必须证明“你妈是你妈”,民间有传统艺术品就违法吗?
相比普品三秋杯、鸡缸杯,民间有文化精品错了吗?
19)为什么文物部门不提科技鉴定?
“有据鉴定”才是完备了证据体系与司法功能。
20)为什么炒作“文物”概念、制造舆论围剿、公然打砸民藏、放任文物外流,利用館藏文物的滞后、鼓吹境外回购、勾结港台掮客、通过境外竞拍、天价回购。
21)为什么文物局不支持人民捐赠北大等院校传统文化教育艺术馆?
22)趙泰来先生境外10万件文物要回归祖国,十多年前辛苦赴京为无偿捐赠展出,应邀参会的文物部门竟然1件都不要。
为什么?
23)能不能明确告诉我们抢救保护收藏是爱国?
还是卖国?
怎么理解文物局提交的实施方案中“扩大享受文物进口免税政策的文物收藏单位名单,促进海外文物回流。
”
24)“国民党政府行政院训示教育部的“清理战时文物损失委员会”清理战时文物损失,调查结果是战时我国公私文物损失了3607074件又1870箱”。
由于国民党将南迁文物部份由陆路运台被阻,留藏在大陆。
若干年之后、原责任人已故,后人将遗物逐渐大量入市。
文物局承认真相,但爱国藏家获得后纷纷表示欲捐赠國家被拒。
证据确凿为什么故意否认、拒不接纳?
25)文物标准有没有?
科检标准有没有?
等级标准有没有?
確权確值了没有?
制定鉴证规则了没有?
宪法是怎么表述?
是不是都应公告于民?
26)文物主管部门近30年来究竟为公民抢救保护中华传统文化艺术品遗存做了些什么?
人民群众要求文旅部责成文愽部门公示制订文物艺术品标准和违禁标准:
1)公示什么是“文物”?
如何定真假?
如何明确祖传、家族窖藏、前朝岀土及合法年限?
2)公示什么是人民群众的古代艺术品;
什么是文物艺术品;
什么是国家文物。
3)公示古代艺术品的鉴证程序;
科检标准;
等级标准;
估值标准。
三十年来文物外流触目惊心!
今天文物廉价流失,必将要为明天的回流付出高昂代价。
“中国文愽之乱”文物局明知而不作为,相反诬陷打压公民倾尽全力保卫文化遗存的爱國行为!
古往今来,中外历史,运用国家权力的宣传机器唱衰祖先文明创造,仅只现在的中国文物部门和专家。
文物部门真假不分、等级不辨、科检不懂、以少为荣、封杀为术、掮客为信、回流为贵、劳民伤财作为功绩、用已知否定未知,鼓吹亿元时代到来,如此“文物登记”何来信用?
文物部门已集体失道。
文物部门首先要遵纪守法、更不能违法违宪,假如文物局的存在对人民抢救保护历史传统文化艺术品还有正能量,应在《文物保护法》中明确文物部门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中国古代艺术品成为世界金融杠杆”是资金池的作用不可或缺。
一个可以成为国家重要软黃金储备项目被权力文博在破坏!
令人痛心疾首!
所以中央巡视组批: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落实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