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这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的关于学前教育工作的文件,同时也是全国教育大会召开之后教育工作的一个重磅政策性文件。
其中,明确表示,
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这是未来学前教育发展的一个基本遵循,也是这次文件里面重大政策的一个基本的逻辑。
从学前教育公益性的根本属性出发,办幼儿园就不是办企业,办幼儿园如果在资本的逐利性和学前教育公益性发生冲突的时候,我们首先应该坚守的是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应该把儿童的生命和健康,把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放在首位,来优先保障学前教育的公益性,这次这个文件从这样一个定位出发。
对于近些年在民办学前教育领域出现的一些过度逐利的行为和乱象提出了一定的限制性的规定和要求。
这些要求实际上并不是为了限制民办教育的发展,而是对于现在经营民办幼儿园和管理民办的幼儿园到底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哪些事情要规范地做,提出一个明确的规范和要求,划出红线,明晰底线,这样的目的是更好地引导社会资金理性的投资,引导依法依规来办园。
政府对于社会资金举办民办幼儿园,积极鼓励大力支持的这样一个政策是没有改变的。我们更多的是希望通过抑制非理性的、快速扩张的冲动以后,能够有利于更多的有教育情怀,有教育理想的人,来投资学前教育,踏踏实实、脚踏实地地办学前教育,办优质的学前教育。
同时,随着各级政府对于普惠性民办园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可能有更多的民办园愿意接受政府的扶持来提供普惠性服务,所以从长久的角度来看,整个政策不会影响社会资金兴办学前教育的积极性,而且还会更有利于民办园的规范发展、良性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为什么这个文件的名称突出“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实际上这里面是富有内涵的,我们在治理上要下更大的功夫,突出有四个方面。
一个是小区配套园的专项治理,这个很快就将部署这项工作。第二个是无证园的专项治理。
刚才我已经解释了。
第三个就是过度逐利行为的专项治理。
这个教育部和金融监管部门将联合出手完善有关的制度措施。
第四个继续深化我们幼儿园“小学化”的专项治理,继续把这个工作做好。
关于学前教育进入义务教育的问题,这个问题比较复杂
。第一,从国家的《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来讲,目前只规定了我们学校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必须坚持这个法律的规定。第二,从我们国家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
现在学前教育进入义务教育还不具备这样的现实条件。义务教育虽然有了很大的保障、很大的提高,但是这种基础在一些地方,特别是农村地区,尤其是艰苦边远贫困地区,我们的基础还是相当薄弱的。解决义务教育的问题仍然还在路上,还需要进一步巩固、提高,所以九年义务教育仍然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现在讲学前教育进入义务教育,目前还不具备这样的条件。
以下为教育部领导就上述文件的官方解读实录:
续梅:
各位嘉宾,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
今天教育部的新闻发布会开到了山东的济南,也是第十场教育奋进之笔“1+1”系列发布采访活动。今天一起来关注近期刚刚下发的一个非常重磅的文件,就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这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的关于学前教育工作的文件,同时也是全国教育大会召开之后教育工作的一个重磅政策性文件。
续梅:
大家都知道,学前教育是终身教育的开端,幼有所育也是人民群众共同的期盼,这个重要的文件针对近年来深深困扰大家的入园难、入园贵、监管弱等一系列问题,对新时代的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进行了一个顶层设计和全面部署。今天我们请来教育部相关司局的负责同志,有关省市教育部门的负责同志,还有专家代表,共同为大家解读这个文件。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的吕玉刚司长,姜瑾副司长,山东省教育厅一级巡视员张志勇厅长,贵州省教育厅邹联克厅长,还有专家代表南京师范大学教授、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理事长虞永平教授。
首先请吕玉刚司长介绍《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总体情况。
吕玉刚:
尊敬的续梅主任、张厅长、邹厅长、虞教授,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新时代学前教育的深化改革和规范发展做出了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前进方向和重大举措。以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名义专门印发关于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这在建国以来还是第一次,所以我们讲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这个文件下发以后教育战线尤其是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同志们以及广大幼儿园的教职工们欢欣鼓舞,非常振奋。这个文件我们最近也关注了各方面媒体的反映,广大人民群众对这个文件也给予了广泛的好评,高度的评价。这个文件的印发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学前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办好学前教育的坚强意志,对广大学龄前儿童的亲切关怀。下面我主要从三个方面向大家介绍一下这个文件的有关情况。
第一,关于文件的起草背景。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以县为单位连续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学前教育的资源迅速扩大,普及水平大幅提升,到2017年全国幼儿园共有25.5万所,在园幼儿4600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79.6%,比2012年提高了15.1个百分点。可以讲“入园难”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的缓解。但是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然是我们整个教育体系的短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十分突出,学前教育还存在着普惠性资源不足,政策保障体系不完善,教师队伍建设滞后,监管体系机制不健全,保教质量有待提高,部分民办园过度逐利等突出问题,“入园难”“入园贵”仍然是困扰老百姓的烦心事之一。所以学前教育迫切需要深化改革、规范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学前教育事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办好学前教育”,并把实现“幼有所育”作为“七有”重大民生问题之首,做出了重要批示要求要加强学前教育的系统谋划。李克强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学前教育工作的汇报,强调要多渠道增加学前教育资源的供给。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教育部会同中央编办等9个部门对全国13个省(市)学前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同时部署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本地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委托驻外教育处组、有关研究机构和有关专家对国外学前教育进行了专题研究。在全面系统分析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针对当前学前教育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研究提出了新时代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也就是这个文件稿。这个文件稿于2018年7月份提交中央深改委第三次会议进行了审议。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了这次深改委的会议。这是起草的主要背景和过程。
第二,是《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
《若干意见》是党中央对新时代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和重大部署,大家都知道2010年的时候国务院发过一个“国十条”,这个文件也非常重要,推动学前教育进行了改革,推动学前教育进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在学前教育快速发展的过程当中,暴露出来一些问题,这次的《若干意见》是在总结过去经验,面对突出问题的基础上一个新的顶层设计,着力破解我们面临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
这个《若干意见》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的实际行动,《若干意见》进一步确立了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和发展目标。我特别希望各位媒体的记者充分理解,对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属性,在这个文件当中给予的高度重视。可以讲,这是这个文件最重要的特征,是我们提出一系列重大政策举措的逻辑起点。这个《若干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学前教育的政策保障体系,我们讲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短板,主要是政策保障体系不完善,事业发展不充分。这里面包括了我们的资源供给、经费投入、教师队伍建设这方面的政策存在着不完善的一些问题。这个《若干意见》进一步强化了完善监管体系,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等方面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求。
下面介绍一下我们下一步的有关工作考虑。
《若干意见》所提出的九个部分35条重大政策举措,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学前教育事业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行动指南,必将对切实办好新时代学前教育、更好实现“幼有所育”,满足人民群众对幼儿接受有质量的学前教育的美好期盼,发挥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若干意见》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筹备开好全国学前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二是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健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的长效机制。就是按照这个文件提出的有关任务进一步完善相关的一些配套措施,同时我们还要加大教育系统管理干部、园长的培训,使这个文件能够得到更好的理解和贯彻落实。三是要针对当前学前教育存在的一些亟待治理的一些突出问题,要加大专项治理的力度,有四个方面的专项治理。为什么这个文件的名称突出“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实际上这里面是富有内涵的,我们在治理上要下更大的功夫,突出有四个方面。
一个是小区配套园的专项治理,这个很快就将部署这项工作。第二个是无证园的专项治理。
刚才我已经解释了。
第三个就是过度逐利行为的专项治理。
这个教育部和金融监管部门将联合出手完善有关的制度措施。
第四个继续深化我们幼儿园“小学化”的专项治理,继续把这个工作做好
,重点是开展这四个方面的专项治理。使学前教育的发展走向更加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轨道,使我们的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生态更加良好。四是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制定学前教育法,推进学前教育走上依法办园、依法治教的轨道。五是密切跟踪各地《若干意见》落实进展情况,确保《若干意见》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近期重点把这些方面的工作做好。
以下为记者提问环节记录:
光明日报记者:
吕司长好,我是光明日报的,《若干意见》里面提出来要提高普惠性、公益性,加大办园力量支持,在2020年的时候要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提高到全国原则上达到5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这个数字在有些地方可能实施起来还有一定的难度,距离2020年这个时间也越来越近了,
不知道有什么特别的措施来保证这个任务的完成?另外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但是社会上有这样的疑问,为什么不能纳入义务教育,
您能否做一个权威的解释,谢谢。
吕玉刚:
谢谢光明日报的记者,你提出的50%的问题很关键,也是《若干意见》我个人认为最亮眼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是我们在起草这个文件当中花的功夫最大,花的时间最多,沟通协调力气最大的一个指标。这个指标也来之不易。我们经常提到学前教育最突出的矛盾是入园难、入园贵。入园难表现在哪里?主要表现在入公办园难,为什么?因为公办园长期发展,质量基本有保障,同时收费也比较低,所以大家都抢着上公办园,所以就难。
入园贵主要反映在入民办园贵,民办园收费高,这是一个矛盾。怎么解决这个问题?这次在研究《若干意见》当中始终围绕着破解这个矛盾来着力,到2017年,我们学前教育的普及水平是79.6%,离2020年我们提出的85%的目标也就5个多百分点,应该说差距不是很大。但是我们另外一个重要指标,普惠性的覆盖率,我们只有70.6%(2017年),就是普惠性资源的入园率。离我们提出的80%的目标还有将近10个百分点。
从这两个比例可以看出,我们未来工作的着力点,工作的难点是怎么提高普惠性资源的覆盖率,提高普惠水平。这也是广大人民群众非常关心的一个突出问题,所以这次研究这个问题当中,从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方向的基本属性、特点出发,为了让绝大多数的幼儿能够享受普惠性的学前教育服务,我们提出了一个双线提高的思路。一个方面要提高公办园的比例,另外一个方面要提高普惠性民办园的比例,就是两条腿走路。尤其要把公办园的比例提高。这是我国学前教育坚持公益普惠办园的基本要求,也是我们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的实际行动,更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我觉得这是符合逻辑的,符合道理的。
为了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若干意见》提出要坚持政府主导,公办、民办并举,要加大政府的公共财政投入,要大力发展公办园这样一个思路。现在我们公办园2017年占的比例是44.1%,普惠性民办园的比例是26.5%,加在一起是70.6%,是这样的一个比例结构。为了实现80%的目标,我们提出按照双线提高的思路,必须发挥公办园保基本、兜底线、引领方向、平衡价格主渠道作用。要逐步提高公办园占的比例,所以提出到2020年从全国来讲,原则上达到50%的目标。
这个目标进行了反复的论证和测算,是一个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一个目标,充分考虑了各省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也给各省留出了空间。我们是讲全国原则上达到50%,条件好的省份可以超过50%,条件相对弱的可以尽可能接近50%,要在原有的基础上要提高。因为文件当中特别提出来公办园偏低的省份要逐步提高公办园覆盖率的水平,从全国来讲到2020年实现50%的目标,是这么提出来的。
这个目标我之前也介绍了,对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特别提出四条途径,不再重复了。这里面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渠道,就是加大小区配套园的力度,现在的配套园有相当一批没有建或者是建了没有交,没有办成公办园或者是普惠性民办园。如果通过治理能够把这部分小区配套园的问题解决了,我们这个目标是能够实现的,我们做了认真的测算。在提高公办园的同时,我们要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园的扶持力度,使民办园的普惠服务水平也得到相应的提高,这样两条腿走路实现80%的目标。
如果公办园的水平不提高,那么就意味着市场的空间就大。市场的空间大,收费的水平就很难抑制住,很难压下来,所以入园贵的问题很难得到解决,所以必须坚持公益普惠的方向,我们必须把公办的资源提高到这样一个水平。同时使普惠性民办园也相应提高,说白了就是这么一个结构,从全国来讲,公办园大概占50%,普惠性的民办园大体占30%,实现80%的目标,营利性的民办园有20%的空间,满足一些特殊家庭选择性的需要,可以上高收费的民办园。这种高收费比过去的那种过度逐利的行为也应该得到了比较大的遏制,大体是这么一个结构。
我们通过这样一个调整,既提高了普惠水平,也鼓励支持了普惠性民办园的发展,也给营利性民办园也留出了空间,不是民办园就不发展了,或者是遏制它的发展,不是这个意思是公办民办并举的原则,这是一个大的原则,使各类幼儿园都得到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不同学前教育的愿望要求。我给大家做一个这样的解释。
关于学前教育进入义务教育的问题,这个问题比较复杂。第一,从国家的《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来讲,目前只规定了我们学校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必须坚持这个法律的规定。第二,从我们国家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现在学前教育进入义务教育还不具备这样的现实条件。义务教育虽然有了很大的保障、很大的提高,但是这种基础在一些地方,特别是农村地区,尤其是艰苦边远贫困地区,我们的基础还是相当薄弱的。解决义务教育的问题仍然还在路上,还需要进一步巩固、提高,所以九年义务教育仍然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现在讲学前教育进入义务教育,目前还不具备这样的条件,我们也给大家做一个交代。谢谢。
澎湃新闻记者:
澎湃新闻记者提问:有个问题要问到吕司长,《若干意见》要求将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园或者是普惠性民办园,目前很多小区没有配套幼儿园,即使有配套园也有很多是非普惠性的,对落实这一政策,下一步有哪些举措。有些家长宁愿自己的孩子上更贵的幼儿园,如何保证普惠性幼儿园和公办幼儿园的教学质量。谢谢。
吕玉刚:
小区配套园是我们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的非常重要的渠道,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城镇公共设施配套建设上都做了明确的规定。2010年发布的国十条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就是城镇小区应该按标准配建幼儿园,配建的幼儿园应该移交办成公办园或者是委托办成普惠性的民办园,这个应该得到严格的执行。
通过这次的调研摸底来看,有相当一些地方,一些小区的配套幼儿园存在着建设不到位,移交不到位或者说办成公办园或者是普惠性民办园不到位的实际问题。这次《意见》对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范建设和移交办园的问题给予了高度的重视,《若干意见》明确要求2019年6月底前各省区市要制定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管理办法。现在我们知道有些省份或者有一些大的城市已经制定了小区配套园的建设以及移交的办法,但是不是所有的地方都完善了,所以这次明确要求各省必须完善这个办法,把这个制度建立起来。
特别强调要健全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教育等部门的联动管理机制,特别是教育部门在这里面要发挥应有的作用,包括规划的制定,包括竣工的验收,包括移交。现在很多地方有成熟的经验,小区配套幼儿园做的怎么样,今后能不能竣工验收,必须要经过教育部门签字画押认可,把移交做到位了,教育部门签了这个字,这个楼才能卖,要做到这个程度,发挥这样的作用,教育部门要履行相应的职责,要操这个心。
要做好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土地出让、建设、验收、移交办园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存在的配套幼儿园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和建了不交等问题要进行治理。在整改到位之前,文件明确提出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对过去存在的问题下一步要进行专项的治理,开展专项治理的文件,我们几个部门已经会签完毕,这个文件马上要下发,要部署各地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要求各省区市对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情况进行专项治理,要在明年年底前治理整改到位。我刚才讲了,我们对现在存在的问题做了认真的调研、论证、研判、分析,对通过治理以后,使我们的一些小区幼儿园得到了回收或者移交办成公办园,通过这一系列的治理工作,能有效地补充公办资源、普惠性资源的不足,为我们基本实现普惠目标奠定重要的基础。我们下一步必须把这项工作做实,建立部门的联动机制。我刚才讲了四个治理当中本身就包括这个治理。
中国教育电视台记者:
《意见》当中提出到2020年幼儿园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保障进一步提高,职业影响力也要明显增强,知道像山东和贵州这样一些地区在提高教师待遇方面已经走在了前列,已经开始发力,下一步教育部在落实《意见》的过程中还会在哪些地区作为工作的重点,哪些类型的教师会成为工作的重点,教师的待遇会有多大幅度的提升。
吕玉刚:
幼儿园教师问题是学前教育事业的基本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重要的基础工作来予以加强。教师是我们办好教育事业的第一资源,当前我们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还存在着比较突出的问题,我刚才的介绍中也讲了。一个是数量不足;第二是待遇保障的政策机制不健全;第三是我们的素质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这次的文件对解决教师队伍的问题给予了高度的重视。
大家都知道今年年初中央发了四号文件,对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问题做了全面的部署。四号文件本身也包括学前教育队伍建设问题,这次的《若干意见》在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上,针对当前学前教育队伍建设亟待迫切解决的突出问题予以突出的强调。一个是强调教师的数量供给补充问题。这是办学前教育一个基本的保障,办幼儿园总要有老师,没有老师就无从谈起,这是一个最浅显的道理,所以必须保障科学保教工作的基本需求,我们不叫过高要求,是满足基本需求,必须配足配齐教职工。按照学前教育的特点和规律,以及国外的经验,学前教育每班按两教一保的配备标准,这是一个基本要求,所以这次文件特别强调要严格依标配备教师,满足保教工作的基本需求,包括公办园,包括民办园,都应该配足配齐教职工,这是特别要强调的。
第二要解决教师待遇问题。由于我们的编制管理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完善的地方,现在公办园存在着编制内、编制外的问题,编制内的老师待遇基本上有保障,即使存在一些问题也是整个教师队伍存在的共性问题,但是编制外的老师和编制内的老师相比较,待遇差距在有些地方比较大,还没有做到同工同酬。这次文件特别提出要统筹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同样的老师、同样层次的老师的收入待遇、基本政策应该是一样的,这是一个统筹。
第二个统筹经费渠道。也就是说不能因为老师的身份不同,导致我们一些老师工资的发放没有经费来源,这是不行的,所以必须进行统筹,这是地方政府的责任,必须保证老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这是目标,这个要认真地去落实。这是一个重大的政策,同时对民办园的问题要求要参照当地公办园相应教师的待遇收入水平确定民办园教师的待遇,什么意思?就是公办园教师拿多少钱,在民办园的教师工资水平应该大体相当。现在在一些民办园存在的高收费、低支出的问题,就把老师的工资压得很低,但是收费并不低,存在这样的问题,所以这次必须解决,这也是保障我们民办园教师合法待遇的基本要求。
文件还对完善教师的社会保险政策,住房公积金也提出了要求,就是足额、足项缴纳社会保险。应该说这些政策规定基本解决了教师收入待遇的政策保障问题,就是政策上已经明确了,下一步关键是落实,所以要把这些问题解决好。同时,在解决教师的配备、保障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教师的科学保教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教师的培养和培训,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真正使幼儿在幼儿园得到科学保教,身心得到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幼有所育的良好期盼。
南方都市报记者:
南方都市报记者提问:我们注意到《若干意见》里第24条对遏制民办园的过度逐利行为进行了一些规定,当天晚上就有幼儿园企业因此受此影响股票大跌,请问对此怎么看。另外还有一个问题,有观点认为《意见》里释放出来的信号和此前的政策不太一样。比如说像《民办教育促进法》里提出的是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到教育领域的,观点认为这是一对矛盾,你怎么看?还有一个问题想了解一下在这个政策出台以后,未来民办园将如何发展,已经上市的民办园会有什么新的转变,谢谢。
姜瑾:
这个文件的24条社会关注热点之一,大家都知道学前教育是重要的公益事业,这次《若干意见》把学前教育放在国计民生的重要位置,强调办好学前教育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关系到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未来。
刚才吕司长也讲到了,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这是我们未来学前教育发展的一个基本遵循,也是我们这次文件里面重大政策的一个基本的逻辑出发点和基本遵循。从学前教育公益性的根本属性出发,办幼儿园就不是办企业,办幼儿园如果在资本的逐利性和学前教育公益性发生冲突的时候,我们首先应该坚守的是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应该把儿童的生命和健康,把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放在首位,来优先保障学前教育的公益性,这是这次我们这个文件从这样一个定位出发,对于近些年在民办学前教育领域出现的一些过度逐利的行为和乱象提出了一定的限制性的规定和要求。我想
这些要求实际上并不是为了限制民办教育的发展,而是对于现在经营民办幼儿园和管理民办的幼儿园到底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哪些事情要规范地做,提出一个明确的规范和要求,划出红线,明晰底线,这样的目的是更好地引导社会资金理性的投资,引导依法依规来办园。
大家也关注到了,除了这一条对于过度逐利行为的规定以外,实际上在第五条和第九条,对于鼓励社会力量办园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特别是第九条提出各级政府要加大扶持力度,引导更多的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而且还提出了一个时间表和路线图,要求在2019年6月底前各省要完善普惠性民办园的认定补助标准和扶持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综合奖补,还有免除租金这些方式扶持普惠性民办园。这里面强调要科学地核定成本,在普惠性幼儿园科学核定成本的基础上能够提供一定的财政支持,合理分担普惠性民办园的一些运转成本,减轻他们的压力,让他们更好地提供普惠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