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欺诈发行受到证监会处罚的欣泰电气将终止上市。6月23日,深交所公告,作出欣泰电气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该股票交易将自2017年7月17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
将一退到底无法重新上市
昨日,深交所披露,经深交所上市委员会第77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深交所于2017年6月23日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据了解,欣泰电气因欺诈发行于2016年7月5日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深交所表示,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为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证券简称将变更为“欣泰退”,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深交所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创业板没有重新上市的制度安排,而且欺诈发行具有违法行为不可纠正、影响不可消除的特征,也不符合重新上市的要求。欣泰电气将一退到底,无法重新上市。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深交所将严格按照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工作要求,坚决执行退市制度,对于依法应当退市的公司采取“零容忍”态度,确保“出现一家、退市一家”,切实有效维护市场运行秩序。
“积极处理投资者投诉等工作”
2014年1月27日,在兴业证券的保荐下,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登陆创业板。
时隔两年半,2016年7月5日,欣泰电气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7月8日,欣泰电气发布公告公司于2016年7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认定欣泰电气存在两项重大违法事实。
欣泰电气因触及深交所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深交所已于2016年9月2日作出决定,欣泰电气2016年自9月6日起暂停上市的决定。
下一步,深交所将切实担负起退市工作的主体责任,依法、平稳、妥善做好欣泰电气退市工作。具体包括:多渠道揭示退市风险;督促欣泰电气做好退市工作;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积极妥善地处理投资者咨询、投诉、来访等工作;做好退市整理期交易监控;对相关股东的持股进行限售;督促保荐机构实施先行赔付方案;做好公司股票摘牌及与股转系统衔接等工作。
兴业证券5.5亿元先行赔付
2016年7月9日,作为欣泰电气保荐人的兴业证券领到有史以来券商最重罚单。公司发布公告称,兴业证券作为出资人,出资5.5亿元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据统计,赔付金额约为保荐收入的46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