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展迈入了新时代,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绿色金融发展备受关注。
发展绿色金融已经成为中国新时代一项重要的国家战略。2012年11月,党的第十八大,首次把“美丽中国”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生态文明建设摆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战略位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2016年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构建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的宏伟目标。所以说,发展绿色金融是一项重要的国家战略。
同时,中国在国际社会中积极倡导绿色金融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引领作用。在中国倡导下,2016年杭州G20峰会发布了《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公报》,首次将绿色金融写入其中,发展绿色金融通过G20杭州峰会公报成为重要的全球共识。在中国的倡议下,2016年9月6日,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正式成立小组发表的《2016年G20绿色金融综合报告》明确了绿色金融的定义、目的和范围,识别了绿色金融面临的挑战,提出了推动全球发展绿色金融的七个选项,成为国际绿色金领域的指导性文件。
中国在国际双边、多边合作中倡导推动绿色金融发展。中英联合探索商业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方法;中美建立了中美建筑节能与绿色发展基金;中国和卢森堡也同步发布了绿色债券指数,由中国机构编制的绿色金融标准首次由境外资本市场交易机构采纳;《中国对外投资环境风险管理倡议》的发布有力推动了我国对外投资绿色化进程等。
1.从“阴谋论”到加入减排的转变。10年前,在准备中国是否加入哥本哈根碳减排问题的讨论中,国内曾有不少人提出了所谓的“阴谋论”观点,认为这是发达国家蓄意将中国这样一个重要的发展中国家纳入到一个限制减排的制度中,增加发展成本、削弱竞争力,从而阻碍中国经济的发展。但几年后,大家的认识发生了改变,雾霾、资源等问题的严重性,让人们深刻认识到疯狂追求GDP,忽视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和谐发展,终将导致经济发展不平衡和不可持续,人们越发意识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
2.严峻的生态环保现状。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我们深深感受到了严峻的环境问题。持续的雾霾天,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成为经济发展的短板,威胁着中国的可持续发展。我国有82%的人饮用浅井和江河水,其中水质污染超标水源75%;全国耕地面积的19%以上污染超标;清洁能源只有15%,而发达国家占到1/4-1/3。多年前,清华大学李宏彬教授等专家在《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刊》上发表的研究报告《空气污染对预期寿命的长期影响:基于中国淮河取暖分界线的证据》指出,长期暴露于污染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每上升100微克/立方米,平均预期寿命将缩短3年。按照北方地区总悬浮颗粒物的水平,意味着中国北方5亿居民因严重的空气污染平均每人失去5年寿命。这项研究表明严重的空气污染会带来巨大的健康成本,制定和实施力度更大的空气污染治理政策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
3.发展绿色金融推动绿色发展将为经济增长汇集新的增长。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过渡依赖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设来拉动,这样的发展模式不可持续。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哪?其中之一就是推动绿色发展,通过绿色转型破除传统发展的路径依赖,为经济增长汇聚新动能。研究表明,绿色投资对国民经济发展起到显著拉动作用。发展绿色金融可同时起到稳增长和调结构的作用。据估算,在节能领域,“十三五”期间年高效节能技术与装备市场的年均值可达7000亿元;在污水处理领域,仅膜技术应用就可能创造700亿元的市场规模。此外,通过绿色金融体系可以改变不同类型项目的融资成本与可获得性,引导社会资本逐步从高污染、高耗能行业退出。
4.“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论断的提出。2005年8月15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在浙江省湖州市首次提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实际上,习总书记当时提出这样的论断,是与他从陕北—福建—浙江的亲身经历和长时间的深入思考密不可分的,是紧密结合了中国经济发展的实际和科学发展的理念提出的。
此外,中国绿色金融的发展也缘于深厚的文化传统。中国的传统文化理念强调“天人合一”、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讲究“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近一、二十年的我国经济发展,过度追求GDP,忽视了经济社会和自然环境的和谐发展,产生了环境、资源、食品安全等一系列问题,这与我们的传统文化理念相违背。
2推动绿色金融和可持续发展,中国和西方发达国家走的是完全不同的两条路,“自上而下”的政府推动是中国绿色金融发展的显著特征
西方发达国家绿色金融发展主要是通过市场中介机构和NGO等组织推动的。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经历了“先污染、后治理”的模式。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罗马俱乐部基于对发达国家发展方式的担忧和质疑,深入探讨了关系人类发展前途的人口、资源、粮食和生态环境等一系列根本性问题。1972年,该俱乐部发表了著名研究报告《增长的极限》,提出“地球已经不堪重负,人类正在面临增长极限的挑战,各种资源短缺和环境污染正威胁着人类的继续生存”。“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阻碍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发达国家最终意识到,经济发展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西方发达国家意识到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后,首先是由市场中介机构以及NGO等社会组织自下而上的。2003年,花旗银行、巴克莱银行、荷兰银行、西德意志州立银行等10家银行宣布实行赤道原则。之后,社会责任投资原则(Socially Responsible Investment,简称SRI)、ESG理念成为投资领域流行趋势,逐步将环境责任纳入投资考量。通过市场机构以及NGO组织的不断推动,国际社会对于发展绿色金融达成共识。2015年12月,《联合国气,国际社候变化框架公约》近200个缔约方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上达成《巴黎协定》,为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作出安排,标志着全球经济活动开始向绿色、低碳、可持续转型。
在中国,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是第一个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行动纲领的政党。将绿色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高度在国际上是没有的,这充分体现了中国社会主义的特色和优势,通过政府推动,能更好地集中力量和资源把事情办好。
当然,要真正发挥政府推动作用,还需要有基层自下而上的探索实践相结合,同时也需要在全社会形成共识。
3“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与“自下而上”的基层探索的有机结合是推动我国绿色金融落实的有效路径和核心。
随着绿色发展共识的不断形成和政策的调整,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意识到,发展绿色金融既是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客观需求。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的融资需求将会形成巨大的市场蓝海,吸引金融机构创新各种产品服务来适应业务发展,在业务拓展过程中日益增加环境效益考量,主动向绿色方向转型。
(一)绿色金融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不断完善。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2016年国家“十三五”规划纲都明确提出了构建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的宏伟目标。2016年8月,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第一次系统性地提出了绿色金融的定义、激励机制、披露要求和绿色金融产品发展规划和风险监控措施等,成为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绿色指标被逐渐纳入金融政策、监管规定和相关法律制度。此外,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也为绿色金融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绿色金融市场蓬勃发展,市场规模和产品结构迅速提升。一是我国绿色信贷增长呈现健康发展态势。绿色信贷规模保持稳增长且绿色信贷的环境效益较为显著。银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国内21家主要银行机构绿色信贷规模从2013年末的5.2万亿元增长至2017年6月末的8.22万亿元。二是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引人注目。我国2015年底推出绿色债券,获市场普遍认可。2016年被称为中国绿色债券元年,全年共有49家发行人发行了1990亿元的各类绿色债券。其中,绿色金融债券共发行1580亿元,发行总量和单只规模都居全球首位。2017年,我国绿色债券发行量达2500亿元,是全球最大的贴标绿债发行国之一。三是碳市场发展有序推动。此外,绿色金融区域改革试点来开帷幕,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应该说,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走在了国际前列,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和认可。但是,国际上也出现了对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质疑声,如质疑我国绿色债券全球第一,其是否符合“绿色”标准等。在绿色金融发展的大背景下,我想谈一谈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中有哪些关键性问题。只有把握住这些关键性问题才能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也才能推动我国绿色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明确“绿色”标准是前提。最近《金融时报》报道了西方发达国家队中国绿色债券的质疑,是否是真正的绿色债券,这就是一个绿色标志问题。绿色金融的标准是否科学,是否得到大家的认可是绿色金融发展的一个关键。绿色金融的核心在于实现资金要素的配置,类似于金融扶贫、金融支农支小,其本质上是一种金融政策,其关键是要对准目标、对准服务对象,确保资金能够真正流向绿色节能、环保型企业和项目。
中国发展绿色金融,从一开始就高度重视绿色“标准”建设。在绿色金融产品标准方面,2012年至2015年期间,原银监会先后出台了《绿色信贷统计制度》、《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能效信贷指引》等绿色信贷政策,明确了标准的绿色信贷统计口径和分类;原银监会《绿色信贷统计制度》则明确了属于绿色信贷范围的标准。人民银行和发改委先后出台了《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和《绿色债券指引》,确定了符合绿色项目范围的标准。此外,人民银行、沪深交易所及交易商协会先后公布了关于绿色债券信息披露的标准,要求发行人按年度或半年度披露募集资金使用、项目进展以及实现的环境效益等情况。在绿色金融发展中始终强调,绿色金融不是一个筐,不能什么都往里装。
当然,构建科学、统一、协调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是个系统工程,人们对“绿色”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例如,“两高一剩”企业就是非绿企业吗?并不尽然,很多此类企业的绿色改造项目就应当认定为绿色项目。再如,高铁项目就一定是绿色项目吗?也不尽然,在人口稀少地区发展高铁项目,此时高铁项目就是非绿色项目。目前,对于绿色标准,部门之间也存在分歧,大家也在通过研讨逐步形成共识。人民银行牵头相关部门正在抓紧推动相关工作。2017年6月,人民银行、原银监会、证监会、原保监会、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金融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明确将“绿色金融标准化工程列为“十三五”时期金融业标准化的五大重点工程之一。2018年1月,人民银行研究局牵头成立绿色金融标准工作组,推动绿色金融系列标准编制工作。此外,人民银行在绿色金融的国际交往合作中积极探讨推动建立国际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近期,我们也在和英国方面以及香港监管局等一起探讨,绿色债券能否使用统一标准,确保相关项目的绿色属性。
(二)提高绿色金融的商业可持续性是关键。没有商业可持续性的绿色金融是没有生命力的。绿色金融商业可持续性取决于几个方面:第一是要有严格的环保执法,这是绿色金融发展的大环境。第二是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激励引导政策做得好做得实也有利于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第三是对市场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社会责任、绿色投资意识的培育越好越利于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越多的主体投资绿色项目必然有利于降低绿色项目的成本和价格。从市场主体看,一方面要通过创新提高绿色项目回报率,另一方面要运用价格机制促进吸引资金配置。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两大方面:
1.坚持市场导向。一是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不断通过机制体制创新提高绿色项目的回报率,引导金融资源配置到节能环保的绿色领域,退出污染性行业,促进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升级,服务实体经济绿色发展。二是要加大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以及绿色金融商业模式创新,通过价格机制、运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产业基金、绿色担保、绿色补偿基金等产品工具,广泛调动各种资源为,绿色金融提供源头活水,推动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三是强化市场主体的社会责任和绿色发展意识。
2.加强政府引导。一方面要加大对绿色发展的激励引导,包括:建立绿色项目库,为资金对接合格的绿色项目;建立绿色担保基金,完善风险补偿机制,提升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对于绿色项目,特别是具有半公益或公益性质的绿色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如予以财政贴息、税收优惠、建立政府绿色发展基金;此外,也包括央行再贷款、再贴息等货币政策工具运用,从而降低绿色项目的融资成本。另一方面,则要强化对非绿色项目发展的约束,包括:提高环境信息披露要求,搭建公共环境信息共享平台,完善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市场透明度。明确环保法律责任、严格环保执法,通过提高污染项目成本降低绿色项目成本,实现企业环境效益内生化。完善绿色评级及认证,培养负责任的绿色投资者,让更多投资人愿意购买投资绿色产品和项目。
(三)坚持探索绿色金融创新是重点。绿色项目的融资需求具有多层次性和多样性,这就需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探索创新,根据绿色项目的不同需求匹配相适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纯粹的公共产品,通常可由财政资金或者公共资金来承担;具有投资回报性,可商业化运作的项目,则应充分发挥金融的支持作用,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相应的金融产品。
(四)坚持防范风险的底线。绿色金融本质上还是金融,防范风险是金融的永恒主题,我国发展绿色金融牢牢守住了风险底线原则。绿色金融的风险点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绿色项目界定标准不完全统一,对什么是绿色项目在某些领域还没有达成完全一致的观点。第二,信息披露不完善,认证评级不规范。第三,绿色资金的后续监督管理有待加强,资金可能以“绿色”名义流入非绿色项目;第四,绿色项目高杠杆高负债的风险;第五,“洗绿”、“假绿”等风险。
明确了绿色金融发展的关键问题,再来看看我国绿色金融区改革试点已经做了什么,还需要做些什么?
2017年6月14日,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广东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贵州省、江西省等五省(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决定在五省(区)部分地方设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中国绿色金融迈入“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和“自下而上”的区域探索相结合的发展新阶段。
近一年来,五地绿色金融试点地区以金融创新推动绿色发展为主线做了大量有益探索。一是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不断涌现。包括组建绿色金融专营体系,优化绿色信贷流程,完善产品定价,并创新绿色信贷产品;丰富绿色信贷抵押品范围;运用资本市场拓宽绿色产业融资渠道;全面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大力创新绿色保险产品;探索绿色资产证券化等。
二是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提升绿色金融商业可持续性。包括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绿色金融发展,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资源流向绿色产业;将绿色债券、绿色贷款纳入央行合格担保品范围,推动绿色发展;是立绿色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对有效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的金融机构给予的财政奖补;构建绿色金融风险补偿机制,对金融机构支持绿色转型发展因不可抗力产生的损失提供相应的风险补偿等。
三是绿色金融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成效。包括通过建设绿色信息披露机制,为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产品定价和风险识别提供较好的平台。加强绿色信息披露,对绿色资产贴上“绿色标识”,帮助金融机构化解环境信息不对称问题,为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定价和风控提供更准确的依据;以绿色项目库建设为抓手推动绿色项目认定评级。
四是切实加强监管,防范风险。包括将绿色金融有关情况纳入宏观审慎评估(MPA)考核,引导金融机构审慎发展绿色金融业务;建立区域性绿色金融同业自律机制,促进绿色金融规范发展;探索监管机制创新促进金融机构绿色转型,建立地方性“绿色银行”监管评价体系,实现绿色银行评级、绿色运营监测的自动化、精准化、常态化和可视化;建立绿色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开展信贷风险监测与压力测试,探索建立绿色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等。
下一阶段,绿色金融试验区将以问题导向,坚持市场化取向,更加主动作为,积极探索。一是探索完善绿色金融的标准体系;二是优化绿色项目库建设;三是推动法人金融机构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四是深化绿色金融的体制机制创新等。此外,要进一步完善体制形成绿色金融有效工作的合力,力争更多体制机制创新,为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探索出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从而提升绿色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绿色转型的能力,促进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