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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书荐读|从章莹颖案看中国法律

集思会读书  · 公众号  · 读书  · 2017-07-26 20:56

正文

章莹颖案,在国内掀起了轩然大波,网上控诉之人不少,声讨之人亦多,然而最让我欣慰的是,更多理智的声音得以借此机会讨论中国的法治建设。


而由章莹颖案所引发的关于程序正义、实体正义的思考,也揭示了两个国家截然不同的思维模式与价值取向。若藉此机会,本可以大力倡导法制的理念,探究法的价值之博弈。然放眼望去,市面上极少能够找到能让普通人有兴趣阅读的法律普及读物,于是我想趁此机会推荐《西窗法雨》这本书。

《西窗法雨》是刘星所著的法律随笔。身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的他,将原本相对枯燥的法学理论与学术研究,叙述为一个个短小精彩的故事,希望法治教育能像春雨一样无声的润入社会大众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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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有很多分支,其中有一门学科为法理学。它并非基于文本的法条和解释,而是集中于研究法律的本质,试图寻找出法律发展的起源、目的和规律。这本书,就是在试图引发你对法律的思考。

简要介绍一下这本书的开篇两个故事:两个截然相反的历史人物,苏格拉底和安提戈涅。



对于苏格拉底国人都比较熟悉,他被当权者利用荒诞不经的法律控告入狱,最终被判饮毒死刑。他的学生试图帮他越狱时,苏格拉底却拒绝了,反问说,即使法律不公正,越狱就正当吗?对一个被判有罪的人来说,即使确信对他的指控是不公正的,逃避法律的制裁难道就正当了?有无一种服从任何法律的义务?最后苏格拉底还是选择了接受判决,饮毒而死。


安提戈涅对国人而言就相对比较陌生了。安提戈涅在面对国王法令的时候,勇敢地选择了自己的信仰,宁愿受国法处置,也要遵从自己的良心,她说:“我应该服从国家的法律,但更应该服从高于国家法律的宗教法律。”



苏格拉底的故事让人们深入思考一个问题:“一部缺乏善意的法律有无被遵守的资格”,而安提戈涅的故事则启发人们去思考法的来源:”我们所遵循的法律究竟是统治者的命令还是一种普遍而客观的准则?”


早在古希腊时代,西方人就开始思考这些问题,但显然没有人能提供一个绝对正确的答案。一方面,抽象思维层面的事物只可能无限地被接近,正如追求理想国的探索永不停止;而另一方面,在价值判断与取舍的过程中,标准的缺失也导致人们很容易将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他人,最终导致没有理性没有秩序,而只剩下暴力。“西方人总是认为,此岸世界远不如彼岸世界那样完善。在彼岸中,神或上帝是全知全能的,他们安排的世界既公平又有序。而在此岸中,由于人有种种缺陷,世间总有这样那样的不完善。正是因为人的不完善,所以在没有神或上帝的指引下,人所指定的法律便有许多毛病,于是人要完善自己,希望社会公正,就必须以彼岸的法则为最终标准评判自己的行为,甚至评判世俗法律的善恶。”


正是由于心有向往,人们才会不断地对既有规则作出调整、修改,正如科学不断地修正我们对自然界的认知一样,法律工作者们也不断地修正我们治理社会的手段,这也是社会稳定的源泉所在。


在苏格拉底与安提戈涅的故事之后,作者进而讨论了一系列法律的概念,比如公法与私法之分、法律与公正、法律强制性,以及“程序正义”。在章莹颖案的大讨论中,“程序正义”一词在被反复提及,那何为“程序正义”?即法律必须遵循特定的程序和规则,在形式上必须具有正当性。书中举了二战时期被根据“秘密法律”而处决的记者冯·伦德作为例子,对“法律形式上的正义”作了如此描述:


“从内容的角度来说一个规则不是法律可能有事慎重,因为对实体内容的判断完全依赖于我们的道德观念。一个规则在形式上除了毛病,则可以大胆地说它不是法律,法律必须公开,必须清楚,必须不溯及既往,从而让人民知道怎样行为。这样的话,即使内容是邪恶的,人民也能在知道的情况下躲避它的魔爪,这是人民给自己留下的一个保护自己的最基本权利。”


“只有公开地告诉人们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才能谈到法律的治理问题”。


《西窗法语》一书极少涉及作者个人的主观评判,更多的是介绍古今中外的法律故事,从而引出若干法律基本的概念,这些概念无不具有悠久的历史,经过长久的沉淀至今仍然闪耀着智慧之光。这些法学概念带给我们的,并不仅仅是帮助我们对法学形成初步的理解,更重要的是学会探究问题的方式、掌握独立思索的能力。


章莹颖案一石激起千层浪,有人在抨击美国警察制度与刑事法律的种种弊端,有人在探讨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也有人通过比较两个国家的社会现状与刑侦水平分析案件的影响。正如前文所说的,价值取向不可能存在一个确定的标准,人们可能会对美国的程序正义有一定的了解并急于呼吁引入相应的法律制度,但人们可能忽略的是,真正的罪犯得到应有的惩罚了吗?正如有人调侃说道,章莹颖案要是放在中国可能三天不到就破案了。这一结果,毫无疑问,不仅是“正义”的,更是符合民众切身利益与殷切需求的。


有人说相比美国,中国的刑事诉讼制度尚未成熟,尽管中国的这套体系能在短时间内破案,能维持比较稳定的社会治安,尽管能有效增加犯罪成本,减少犯罪动机,但这容易冤枉好人,制造冤假错案(例子还少吗)!但我想说的是,在中国,至少不会出现下一个章莹颖。

感谢“西南政法大学读书怎么也读不好的硕士”对本文的倾情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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