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刘京希
,山东大学儒家文明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教授,《文史哲》杂志前任副主编,《新文科理论与实践》副主编。中国政治学会理事,山东省政治学会副会长;全国高校文科学报研究会第九届理事会副理事长。获评“齐鲁文化名家”,第五届中国出版政府奖“优秀人物奖”,教育部优秀主编奖;入选“山东省社会科学人才库”、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2017年、2020年连续入选 “中国哲学社会科学最有影响力学者排行榜”、“中国哲学社会科学最有影响力学者分学科排行榜(政治学排行榜)”;2020年入选政治学一级学科最有影响力学者百人排行榜。
早在1950年,阿兰图灵在《计算机器与智能》一文开篇即提出:“我要研究的问题,是‘机器可以思考吗?’”更进一步,1956年“人工智能”概念破土而出。针对“机器可以思考吗?”这一惊天设问以及“人工智能”概念的萌生,我们可否如此定性:此一划时代重大议题及其概念的提出,意味着“数智时代”的端倪早在20世纪中叶已然显露!因为以此为发端的人工智能技术演进,呈现日新月异的加速度态势;“人工智能”早已从概念变身为现实,人类已经迈入事实上的人工智能时代,人工智能机器作为将思维、感知和行动一体内嵌与循环的模型,已然不仅拥有“类人的大脑”,能够“独立思考”,甚至进一步“发育”而拥有了“类人智慧”乃至“超人智慧”。如此,在计算机技术日新月异,虚拟现实、生成式AI如白驹过隙、令人目不暇接的当下,我们再也无由回避如下严肃而不免沉重的话题:“人类是否会因失去思考能力而沦为机器的附庸,甚至最终为机器所取代?”
进而言之,得益于科技的神速进步,人类俨然已进入了数智时代——用数据沟通虚拟与现实,让人与机共享智慧,数据与智慧结合以赋能未来。即如库兹韦尔所预估,21世纪的科技成就,将会是过去一千年成就的总和,并预言在2030年左右,机器智能将与人类智能相当,“奇点”即将到来。由此可知,在可预见的“数智”时代,未来的人机共存将进一步走向“人机共享智慧”。虽然,业界认为,人与机器之间的关系,不应被定义为相互替代,而是相互协作,优势互补,共赴未来。就此而言,“数智”时代所谈论的“智”,并不是传统意义所谓之机器的人工智能,而是人和机器所共有“智慧”的存量与增量。但就人工智能的迅猛发展所呈现的山雨欲来的强力态势而言,我们是否也可以这样认为:“聪明反被聪明误”,人类在自觉又不自觉的“梦游”状态之中,扮演起了自掘精神坟墓的“掘墓人”角色,一手促成数智技术之于人类精神世界的统治甚至统驭,又反手将自身塑就且历经数千年传承的精神文化送上绝路,因而陷于前所未有的人文大危机?人的主体性地位是否面临前所未有的“数智”威胁?为捍卫经迭代努力而来的精神文明成果,人类又当如何应对数智时代的大挑战?
如前述,人类正在迈入数智时代的门槛,得以便捷地用数据沟通虚拟与现实,让人与机共享智慧,数据与智慧结合,以赋能当下与未来。尤其是,“数智”强调数据的价值与“智慧”的共享,这是“数智”时代“数”与“智”的核心含义。但是,人工智能绝非仅凭数据与“智慧”就足以影响未来,更关键的作用机制是“数智赋能”,这就涉及“数智”技术的底层架构和扩散机制。着眼于“有用之用”的现实功利和功用追求而言,迥异于大机器时代或电气时代,以人机共享智慧为标志的数智时代的来临,确乎全方位地提升着社会生产力,这种提升甚至用“N+”的正整数集来表达也不为过。而且在可见的将来,人工智能技术只会是倍速发展,不可能就此止歇。就此而言,“超数智时代”也许正在步步逼近。届时,社会生产力的再次大幅提升,也就在情理之中了。因此,人们将数智时代的来临所引发的社会生产力的大变革和大飞跃,视作人类历史上的工业4.0,即第四次工业革命。
问题在于,数智时代乃至超数智时代所带来的社会变革,并非止步于生产力层面,而是必然会进入到社会关系乃至人的精神领域。这是因为,具备了“类人智慧”甚至“超人智慧”的人工智能,具有对信息进行解释、对变化进行识别和自适应进而改进结果的非凡能力。以此,人工智能也就由冰冷的机器变身而为具有自由意志和主体自觉的“超人”,它不仅可以自我学习,而且还会进化为一种具有自我意识的“类生命体”。随着其进一步的迭代进化,以至试图摆脱人类的控制,从人类手中抢夺世界的“决定权”,进而返身干预甚至控制人类成员的精神活动即精神自由,乃至整个精神世界,在事实上将人类降维为被动性物理与精神存在,将自身“修炼”而成“超生命体”,也未可知。也许正因如此,2018年3月,在美国得克萨斯州奥斯汀举行的“西南偏南”科技大会上,特斯拉和SpaceX创始人埃隆·马斯克发出警告:“请记住我的话,人工智能远比核武器更危险。”如此来看,我们是否可以做如此判断:缘于数智时代乃至超数智时代的来临,以及与之相伴随的人工智能失控风险,人类或将陷入前所未有的人文大危机。
我们说,缘于“数智时代”乃至“超数智时代”的来临,人类或将陷于前所未有的人文大危机。此一研判所依据的一个重要指标,是看拥有“超人智慧”的人工智能,是否对人的主体性地位构成潜在威胁。当然,人工智能是否对人的主体性地位构成潜在威胁,在于如下两个前提条件是否得以满足:一是人工智能在纯粹技术层面的自我发展程度;二是在人类法度上对人工智能的发展是否有所制约。
事实上,就人工智能在纯粹技术上的自我发展程度而言,近几年来显然已经驶入加速发展的快车道,而非踯躅不前。OpenAI的例证,可予充分说明。该公司从2018年发布并推向市场的GPT1,到2023年3月推出的GPT4,中经GPT2、GPT3、GPT3.5,虽已四代更迭,但历时不过五年左右。从功能上看,GPT1 模型仅可用于生成文本、问答和文本分类等任务;而GPT4模型在语言生成方面表现得更加出色,可以生成更自然、更连贯的文本段落,并且具有更强的推理能力。尤其是GPT4模型,还支持多轮对话,可以更好地理解用户的意图和需求。此外,可自我学习的马斯克人形机器人也即将量产。
谈及对人工智能的发展是否有所制约,尤其是法度方面的限定,目前来看,虽已显现端倪,但尚未见真章。鉴于人工智能技术的飞跃式发展,以及此种发展之于人类主体性地位的前所未见的严峻挑战,业内外有识之士早已有所警觉甚至忧惧,担忧人工智能将如脱缰之野马,挣脱人类的驾驭进而反噬人类。前述马斯克 “请记住我的话,人工智能远比核武器更危险”的警告,不可谓不严厉。就在2023年3月份,马斯克等千名全球科技人士联名发布公开信,呼吁暂停高级人工智能的开发。公开信还详细描述了具有人类竞争力的人工智能系统以经济与政治干扰的形式对社会和文明的潜在风险,并呼吁开发者与决策者在治理和监管方面进行合作。信中写道:“只有在我们确信它们的效果是积极的,风险是可控的情况下,才应该开发强大的人工智能系统。”此外,近期发生在OpenAI的CEO被解雇事件,更加预示着人工智能之于人类前景的无比重要性。人工智能公司OpenAI首席执行官、“有效加速派”(激进派)代表人物阿尔特曼,与“超级对齐派”(保守派)代表人物苏茨克沃,就AI研发的进展速率产生分歧。在阿尔特曼看来,AI不过是限于技术层面的智能算法,因此希望更快地部署强大的AI,以使OpenAI能够保持对于竞争对手的领先地位;同时倾向于快速实现生成式AI产品的商业化,部署横跨全球的消费者业务。作为一位经验丰富的AI研究人员,苏茨克沃则更加注重AI产品的安全性。在看到GPT4的威力后,苏茨克沃在公司内部创建了一个新的“超级对齐派”团队,旨在探索确保人工智能技术未来版本不会造成伤害的方法。阿尔特曼之被解雇,正是缘于公司内部对AI与人类关系的认知差异。也是在近期,英国政府公布了围绕人工智能建立“适应性强监管框架”的提案。该国政府在最新发布的一份政策文件中概述了其做法,即把管理人工智能的责任分配给人权、健康与安全以及竞争方面的监管机构,而不是创建一个专门针对这项技术的新机构。
综上,围绕人工智能产业何去何从而出现的歧见与举措,无论是业界的忧戚与治理呼吁,还是头部公司内部的分歧与措置,抑或英国政府的监管提案,无不意味着人工智能的进一步发展必将引致的之于人类文明的潜在风险,正在触发全球范围的高度警觉,因而从行业内部、
民间社会到政府部门,一系列限制性举措已然走上前台。问题在于,这些限制性举措尚未上升至国别乃至国际组织的法度性规定和一体性硬约束,因而其持续性效能究竟如何,不免令人生疑。
三、 如何应对数智时代对人文精神的大挑战?
面对人工智能技术的新进展,有一幅漫画做如此调侃:“人工智能方向是不是搞错了?本来想是AI帮我们洗碗扫地,我们有空就去写诗画画。现在AI开始写诗画画了,而我们还在洗碗扫地。”虽属调侃,却也部分地揭示出人工智能沿着当下路径的进一步发展,必将造成的对于人的主体性地位的挤压,使之由人工智能的服务标的变身为服务于人工智能的“工具”。人文精神的未来前景,取决于科学技术进步的路向及其限阈,即人类对于科学技术进步及其态势的制约程度。
人工智能技术模式与传统科技模式最为根本的区别,即在于试图以“精神性技术追求”取代一直以来的“物理性技术追求”。如此,不免触及一个严峻的、关涉人类未来命运的重大命题:AI面前,人将非人?或曰:AI面前,人类将何去何从?
显然,在可知的大千世界,唯有丰富的精神界域,包括思想、信仰、价值观、情感、灵性、意识和理性,乃人之为人的独有质性,为充任万物之灵的人类所独占和独享。其中,尤以表现为对人的尊严、价值、命运的维护、追求和关切为本的人文精神,至为崇高而神圣。人文精神的此一本质内核,又具体落定为人格的独立、自由和尊严。
已如前述,在可以预见的“超数智时代”,人工智能将会以远超倍速的速率一往无前。当下棘手的问题在于,如何一劳永逸地规避或解除人工智能之于人类精神的“技术压迫”甚或反噬?为人工智能的进一步发展划定一条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恐将是不二法门和当务之急。
那么,这条“高压线”的界标究当何在?
既然丰富的精神世界以及人文情怀,乃人之为人的独有质性,且这一独有质性进一步具象和彰显为崇高而神圣的人文精神的本质内核,即人格独立、人格自由和人格尊严,那么,在可以预见的“超数智时代”,制约人工智能发展的那条“高压线”的界标,也便赫然入目,这便是人之为人的人格独立、人格自由和人格尊严。比如人的隐私权、肖像权、性别平等权以及知识产权,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开发运用中不应遭受侵犯。换言之,人的主体性价值与人的精神自由的保持及其弘扬,乃衡量人工智能发展路向和速率的试金石。凡是危及人的主体性价值存在、导致人文精神衰变、人的精神自由被剥夺、人的意识世界被掏空的人工智能技术,即触及了那条“高压线”,属予以制约之列。
进一步来看,这条“高压线”又当如何划定且不可触碰?
近期,美国联邦法院裁定,人工智能(AI)生成的艺术作品不受版权保护,因为这些作品并非由人类生成。同样,欧盟委员会一直在积极推动AI监管政策,并发布了有史以来首个AI监管框架草案。它采用基于风险的方法,根据安全风险级别对AI系统实施禁令[8]。国内相关部门也有所动作,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023年4月发布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进行了框架性规范。
但问题的根本在于,人工智能(AI)产业所面对的是一个全球流通的统一大市场。因此,如何以法规的形式,在全球范围内划定一条不可触碰的一体性“高压线”,就显得至为关键。其实在202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成员国就通过了各成员国自愿参加的人工智能伦理框架,对人工智能引入伦理影响评估,以测评人工智能的环境影响,并确保人工智能促进性别平等,不用于大规模监测。但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牵头且成员国自愿参加的人工智能伦理框架,属于伦理层面的软约束条款,因而其实施效果也便可想而知了。如果更进一步,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牵头制定的人工智能伦理框架抬升为法律约束框架,交由联合国司法机构监督实施,并以之促动联合国各成员国,依据联合国相关法律框架制定相应的法律规则,实现之于人工智能发展方向的一体性双层硬约束,以彻底解除人类之于人工智能技术一路狂奔的人文忧思,保障人文精神以“人文数智”的内质与新形态在“超智能时代”的承继与延展,及其与人工智能发展的有机互动,以形成数智时代的新人文,即“数智人文”,则数智时代对人文精神所形成的严峻挑战,指日可化解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