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累计转办的2306件群众投诉问题已办结1220件。
5月16日,收到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来电、来信投诉共计105件,因1件涉及贵阳市、黔西南州,实际转交各地查办106件。其中:贵阳市50件,遵义市13件,毕节市9件,黔南州9件,六盘水市7件,安顺市5件,黔东南州5件,黔西南州4件,铜仁市2件,威宁自治县2件,贵安新区、仁怀市均为0件。涉及水污染类35件,大气污染类28件,噪音污染类12件,固体废物类10件,其他21件。
截至5月17日上午12时,我省累计收到中央督察组转办21批案件共计2306件,重点案件284件,一般案件2022件。贵阳市1263件、遵义市327件、六盘水市137件、安顺市53件、毕节市149件、铜仁市98件、黔东南州79件、黔南州90件、黔西南州52件、贵安新区12件、仁怀市20件、威宁自治县26件。这些案件主要涉及水污染664件、大气污染561件、土壤类4件、生态破坏200件、重金属污染10件、垃圾污染279件、噪声污染727件、油烟污染236件、扬尘污染206件、其他396件。
已办结的案件中,贵阳市742件,遵义市138件,安顺市25件,六盘水市54件,毕节市50件,黔东南州42,黔南州66件,黔西南州23件,铜仁市58件,贵安新区5件,仁怀市8件,威宁自治县9件;正在查办108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