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住建部、农业部、环保部印发通知,对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提高政府参与效率并充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促进污水、垃圾处理行业健康发展。
来源丨人民日报
通知明确,政府以货币、实物、权益等各类资产参与,或以公共部门身份通过其他形式介入项目风险分担或利益分配机制,且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及物有所值评价通过的各类污水、垃圾处理领域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未有效落实全面实施PPP模式政策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相关预算支出。
“政府参与的新建污水、垃圾处理项目,要全面实施PPP,存量项目也要逐步转型为PPP模式。”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以全面实施为核心,通过PPP模式提升相关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在具体操作上,政府和社会资本方按照市场机制原则,协商确定PPP模式实现方式。明确权益分配和风险分担机制,并通过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PPP项目公司,实现项目商业风险隔离。
通知要求,各级地方财政要积极推进污水、垃圾处理领域财政资金转型,以运营补贴作为财政资金投入的主要方式,也可从财政资金中安排前期费用奖励予以支持,逐步减少资本金投入和投资补助。同时,加大对各类财政资金的整合力度,涉农资金整合中充分统筹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相关支持资金,优先支持民营资本参与的项目。
“在符合PPP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政府可以对项目给予必要支持,但绝不能触碰底线。”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强调。
什么是底线?四部门在通知中明确:
不得为项目融资提供担保,不得对项目商业风险承担无限责任,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回购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不得以任何方式承担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损失,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会资本方承诺最低收益。
同时,还要严格约束政府行为,削减行政审批,杜绝对市场运行的不当干预。大幅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让市场资源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和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
一些市县反映,PPP项目周期长、要求高,基层专业人才缺乏,推广起来存在一定困难。特别是在政策把握、与企业谈判等方面经验不足,考虑难免不周全。
湖南省益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是财政部确认的全国示范项目,位于益阳市高新区谢林港镇青山村,占地面积90亩。规划建设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600吨,分两期实施。总投资5.01亿元,其中社会资本方承担3.72亿元,主要负责厂内土建工程建设、机械设备购置及安装等;政府方承担1.29亿元,主要负责征地拆迁、安置、进厂道路等。
“目前实施的第一期工程,建设规模日处理垃圾800吨。合作期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营运期28年。”该项目负责人介绍,一期工程去年6月投入运营,经济社会效益不错。
项目的社会资本方,是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在项目建设之前,双方就建设风险、运营风险和融资风险等达成协议,明晰了责任。比如,工期延误如果因政府引起,由政府方分担;其他原因引起的,由社会资本承担。社会资本通过合理的计划排期、优化工序衔接,结合项目设计、采购及优化货物的配送等方法来降低风险。
政府的财政支出责任,除了1.29亿元建设投入,还有补贴费用。按照合同约定,28年政府应支付运维性服务费3.62亿元。
“运维性服务费的大头,来自使用者付费。益阳市生活垃圾处理使用者付费途径,主要是伴水征收,每吨水费中含0.18元垃圾处理费。”益阳市财政局负责人介绍,按照年售水量增速为5%进行测算,28年可向使用者收取垃圾处理费用3.50亿元。运维性服务费和使用者付费两抵后,政府需支付补贴1200万元。
“对企业来说,项目投入运营后收入主要有两项:一是发电收入,二是垃圾处理补贴收入。”项目负责人介绍,年发电收入大约在5000多万元;每年处理生活垃圾26万多吨,年补贴收入大约1300万元。益阳市居民则享受到了高标准的公共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