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述,欧盟FSR调查对中国企业出海到欧盟投资并购、承包工程等活动影响巨大,直接影响的不仅是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并购战略,也影响中国企业的海外商机和营收。欧盟发起的首起FSR调查即迫使A公司退出本来稳拿的保加利亚机车采购项目,致使中国企业损失营收40多亿人民币。这个例子充分说明,中国企业对欧盟FSR调查若不予应对,将损失惨重。
但是也如前所述,欧盟的FSR调查是欧盟自创的一个全新的法律机制,虽然至今已三次发起,但是全部仅针对中国有关企业,并且还没有一次完成整个调查程序。惟其如此,应对欧盟FSR调查显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尽管如此,中国企业仍然可以采取合理措施,提前预备,及时应对欧盟的FSR调查。以下仅就中国企业应对欧盟FSR调查,提供若干建议。
第一,企业要聘请有关专业律师讲解欧盟FSR调查的关键之处,做到知彼知己。虽然目前还没有中国或外国律师具有欧盟FSR调查方面的实战经验,但是正如本文分析所述,欧盟FSR调查与欧盟反补贴调查有相近之处,而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都有若干长期代理中国企业应对欧盟反补贴调查的专业律师(包括本文作者),这些律师就是中国企业目前能找到的最好的协助应对欧盟FSR调查的专业人士。
第二,企业要在专业律师协助下,根据欧盟《外国补贴条例》(及反补贴法)中定义的外国补贴,对企业可能存在的各种补贴进行全面梳理。需要注意的是,欧盟所说的补贴从来不只是企业会计报表上所记录的补贴收入;他们所说的补贴有更广的含义,甚至可能包括基于第三国基准价推算的补贴。企业不事先了解自己的补贴情况,就贸然去欧盟投资并购或承包工程,可能不仅没有回报,还会浪费大量资金。
第三,企业要在专业律师协助下,提前制定好合理的投资并购或承包工程等策略。通过本文介绍可知,企业如何收购、如何参股、如何投标等与欧盟是否发起FSR调查及调查结果如何都有关系。没有合理的投资并购或承包工程等策略,相关交易可能就无法推进和完成。
第四,企业一旦启动投资并购或承包工程等流程,要在专业律师协助下,按照欧盟有关规定,履行通知义务。无论是在并购或公共采购方面,欧盟都规定了具体的通知形式及通知内容,没有专业律师协助,企业可能会出现问题,如无故招来欧盟深度调查甚至错过通知时限。
第五,如果企业遭遇欧盟FSR调查,要尽早聘请专业律师进场协助应对。如本文介绍所述,欧盟FSR调查专业性很强,而且要求企业提交大量资料,可能来企业现场检查、核实资料,给予企业提交抗辩意见机会,全程都要用英文进行,还要涉及各种格式、时限、保密等技术问题,企业没有专业律师协助,难免不出重大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