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雪梨妈妈说
关注我,和百万爸妈一起,做学习型父母,给孩子优质的爱!我是雪梨妈妈,80后,亲子教育领域10年+资深媒体人。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51好读  ›  专栏  ›  雪梨妈妈说

天津,一男子信用卡被盗刷2.5万元,男子淡定地买了一瓶矿泉水,刷了2元,然后再挂失和报警。事后银行拒绝赔偿,男子将银行告上法院

雪梨妈妈说  · 公众号  ·  · 2025-02-20 08:00

正文

图片


一场2元钱的矿泉水消费,成了2.5万元盗刷案件的关键证据。

面对突如其来的盗刷,这位持卡人不慌不忙的反应,让银行傻了眼。

巨额盗刷到底是谁的责任?

持卡人的这波"神操作"能否让银行赔付?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01
案情回顾

那天晚上,孙建华和几个朋友在天津一家餐厅聚餐。饭局结束准备结账时,服务员突然说他的信用卡刷不了。

"怎么会刷不了?这张卡额度应该还有2万多。"

孙建华疑惑地说。

他拿出手机查看信用卡明细,眼前的交易记录让他懵了。

凌晨时分,他的信用卡在广州连续刷了4笔,合计2.5万余元。

孙建华却一直在天津,卡片也一直随身携带,这笔钱显然是被盗刷了。

一般人遇到这种情况,第一反应就是马上挂失报警。

但孙建华却异常冷静,他对服务员说:

"不好意思,我换张卡结账吧。"

结完账,他径直走进附近的便利店。

"给我来瓶矿泉水。" 他掏出那张被盗刷的信用卡,在完成了这笔2元钱的消费。

拿到小票后,孙建华这才前往银行网点办理挂失,随后向警方报案。

原本以为有了购买矿泉水的交易证明,银行肯定会赔偿被盗刷的金额。

没想到,银行的态度出人意料。

"我们的系统很安全,不可能出现盗刷。一定是您自己保管不当或者泄露了密码。"

银行工作人员坚持这样的说法。

面对银行的推诿,孙建华据理力争:

"如果是我本人在用卡,怎么可能同一时间既在天津买水,又在广州购物?"

双方多次协商未果。

无奈之下,孙建华将银行告 上了法庭。

他要让法律来证明,自己用2元钱买矿泉水的智慧之举,到底值不值!

02
法律分析

《商业银行法》第六条规定:

"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作为支付服务的提供方,银行有义务确保交易安全。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

"债务人未按照约定实际履行债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银行作为信用卡服务提供方,未能保障持卡人资金安全,构成违约。

这起案件中, 孙建华通过购买矿泉水的方式,巧妙地证明了自己当时正在天津。

而同一时间段内,卡片在广州产生的交易记录,显然与物理规律相悖。

最终法院判决:

银行赔偿孙建华被盗刷的25,000余元及相关费用。

03
案件看法

这起案件不仅体现了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升,也为其他信用卡用户提供了维权思路。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