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由重庆交通大学、重庆物康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公路事务中心、重庆市交通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
指南规定了重庆市长大公路连续刚构桥监测报警技术的基本规定、监测内容、监测数据、桥梁结构健康度评估、特殊事件应急管理的要求。适用于长大公路连续刚构桥监测报警,其他桥梁可参照使用。在不限于本指南规定的要求下,宜引入并使用经验证的新技术、新装备。
监测内容
大公路连续刚构桥监测指标体系包括环境、作用、结构响应及结构变化四类,其中:
a)环境类包括风速风向、温度、湿度(如:桥址区环境温度、湿度;主梁内温度、湿度)、结冰监测;
b)作用类包括车辆荷载(如:车重、轴重、车辆荷载分布)、人群荷载、结构温度、船舶撞击、地震;
c)结构响应类包括整体变形(主梁变形、倾斜等)、结构位移(梁端位移、支座位移)、应变、结构振动(主梁振动)、结构固有频率、支座反力;
d)结构变化类包括基础冲刷、结构裂缝(钢、混凝土)、腐蚀、螺栓状态(高强度螺栓紧固力、螺栓滑脱)。
监测数据
超限级别分为三级,当监测数据超过各级超限阈值时,根据超限阈值判定超限等级,且宜同步报警。报警类别分环境报警、作用报警、结构响应报警、结构变化报警、主梁涡振报警和监测数据分析结果报警。
特殊事件应急管理
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宜支持对异常事件触发、报警状态调整(包括自动升级和人工干预)、报警快讯/快报发布、应急响应措施等全过程事件的自动记录和归档,其中,报警快讯/快报发布、应急响应宜符合以下规定:
a)报警快讯:可仅包含桥梁名称、报警时间、报警级别、触发方式、对应状态特征指标及超出阈值级别等信息,宜由系统自动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系统内信息等快捷通讯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第一时间通知相关责任人;
b)报警快报:宜包含桥梁概况、报警前桥梁运行监测或检查的概况、报警触发过程及原因分析、对桥梁安全状态影响的预判、应急响应建议等内容,宜经技术会审后提交相关责任单位;
c)应急响应: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与结构安全报警机制配套,并形成联动机制,宜定期对其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估;桥梁结构安全报警后应快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统筹协调监测系统的报警管理机制,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预防桥梁坍塌等恶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