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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岭司法所圆满调解铺面多方纠纷

法治荔浦  · 公众号  · 法律  · 2017-08-09 19:05

正文

黄某

“你们原来签协议的时候可不是这么说的,装修费是你们答应帮出的 , 还说免我一年零三个月租金。”


开发商

“这都是在签订租赁合同并给我们付了房租的前提下我们公司才赋予的承诺。”


黄某

“我就问你,这装修费你给不给。”



开发商

“你们付房租,我就给。”


8月8日下午,马岭司法所被一群人围得水泄不通。大家都众说纷纭,吵得不可开交。在司法所袁所长耐心劝说下,大家的愤怒情绪才慢慢平息下来,接受调解。



案件回顾:2016年,黄某想在马岭一新开盘的房地产租赁一个铺面做童装生意,开发商为了招商,就承诺黄某,如果租赁这里的铺面三年,可以赠送价值为7000元人民币的装修,并免一年零三个月的租金(原价每月2900元的租金折算为每月1600元),并口头承诺暂时不要交租金,黄某对这个条件比较满意,于是交付了1000元定金。


接近过年,开发商以找不到工人装修为由,让黄某自己找工人装修,金额为7000元。装修完工之后,2016年10月黄某就开开心心地开业了,谁曾想开发商的排水系统并没有完善,铺面里面相当地潮湿,大批量的童装发霉发臭,黄某与众多租户到售楼部反应问题的时候,售楼部人员敷衍了事并不解决实际问题。此时售楼部人员让黄某签订正规的租赁合同,黄某就以没有解决潮湿问题相推脱,而装修工人此时也找黄某要7000元装修费,而黄某只好问开发商要,开发商就以没有签订租赁合同相推脱。黄某觉得自己在理,就找了10多个装修工人大闹售楼部,讨要7000元装修费。售楼部经理害怕事情闹大,便打电话到派出所报警,警察了解情况后就把他们带到司法所进行调解,这才出现刚才大闹司法所那一幕。


调解过程中,司法工作人员指出了双方存在的问题,黄某不该组织人员到售楼部聚众闹事,而开发商不应该欺骗租户,不为租户处理问题。并努力做双方的思想工作,黄某和开发商都同意各退一步,在司法所把问题处理好。经过司法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开发商同意在原来的基础上再免除三个月租金当做补偿黄某损失,黄某把欠开发商的剩余租金和水电费补齐,随之开发商把7000元装修费结清给装修工人。之后,黄某不再租赁这个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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