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牡丹江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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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提示

牡丹江市场监管局  · 公众号  ·  · 2025-01-23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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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各家各户已开始购置年货,喜迎新春。为维护我市节日期间食品消费安全,保障人民群众欢乐安康过节,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食品经营者和消费者注意以下事项:

一、食品经营者注意事项

1、严格落实进货查验。采购时,查验并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进货凭证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对照实物查验感官性状、保质期和标签标识等,严防问题食品流入市场。

2、强化销售过程控制。食品冷藏冷冻等设施设备运行良好,在售食品标签标识符合规范要求;及时排查清理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保持经营场所卫生环境整洁有序、食品合规摆放。

3、做好直接入口散装食品管理。销售的散装食品容器或外包装应当具备完整标识;销售、贮存区域应设置防尘、防鼠以及防污染设施设备,使用有效覆盖或隔离容器盛放食品;从业人员需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4、禁止经营不合格食品。不得经营腐败变质、掺杂掺假的食品、无标签预包装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经营的食品,不得经营“特供酒”。

二、消费者注意事项

1、选择到正规的商场、超市和集中交易市场等经营场所购买食品。

2、购买预包装、散装食品时应查看标签标识,注意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限,不购买“三无”食品。

3、选购进口食品时,要注意查看产品包装上的中文标签标识,避免购买无中文标识、来源不明的进口食品。

4、按需购买,购买后尽快食用,避免长时间储存、冷冻食品反复冻融等导致食品过期变质。

5、消费者在采购食品时,如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保留好购物凭证,及时拨打12315热线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来     源:食品流通科

编     辑:肖雁冰

校     对 : 曲秀伟

一级审核:崔  巍

二级审核 :朱玉光

三级审核 : 王本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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