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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城惨剧:未必每只狗都是每个人的朋友

陶短房  · 公众号  ·  · 2018-08-10 19:08

正文

自北美东部时间 8 2 日以来,一则发生在费城郊区、令人痛心且耸人听闻的惨剧在当地媒体和社交平台引发众多震撼、热议和唏嘘: 5 只斗牛犬突然狂性大发,不顾一切地疯狂攻击、撕咬家中一名刚能蹒跚学步的幼童,并猛扑闻讯赶来的警察,最终幼童伤重不治,在被送到医院一小时后死亡, 5 头“袭警”的斗牛犬均被警察开枪击毙,一名照顾孩子的女性亲属和一名警察被斗牛犬咬伤。

据报道,这 5 头斗牛犬均系幼童家中所养宠物犬,它们究竟何以突然狂性大发攻击这名幼童,何以并未攻击同处一室的另外几个孩子,如今人们尚不得而知。但正如大多数北美网民在社交平台上所评论的,这名受害幼童的监护人(同时也是这 5 头斗牛犬的饲养者)应对这场悲剧负有最主要责任——尽管他们如今大概也正沉浸在丧子之痛中,但仍然不得不接受警方的讯问。

一名网民评论指出,斗牛犬是非常凶猛的犬种,一旦狂性大发,对于婴幼儿是“可怕的威胁”,任由多达 5 只的斗牛犬和数名未成年人(包括连路都走不好的幼童)混杂,却并未做有效防范,本身就是非常危险、极端不负责任的做法。

在北美,养宠物有许多“规矩”,其中最基本的一条就是“不能对人构成明显威胁”,一旦被投诉“对人构成明显威胁”并被认定成立,饲养者可能被剥夺继续就地养犬的资格,倘若所饲养的犬作出威胁他人安全的举动,就可能被“人道毁灭”,而犬的主人也会受到处罚;如果真的伤人,问题当然会更严重,犬所造成的一切危害、损失,都要由它的主人负责。

而在费城发生的这起惨剧中,本应对“养狗伤人”负全责的饲养者,同时又是受害致死者的监护人,其在“人犬两失”之余还可能面临两方面的法律责任追究:疏于照管宠物;疏于照料被监护的未成年人。

狗是人类最早豢养的宠物,是“人类的朋友”,但这并不意味着每一只犬就一定是每一个人的朋友,犬毕竟是犬,既有特别凶猛的品种,也有个性强烈的犬只,即便平素温和的犬,有时也会突然“莫名其妙”地失态,对他人构成威胁、甚至致命伤害。养犬者决不能以“它很乖、不会咬你”或“它要你肯定是因为你对它不友好”为由,拒绝履行养犬的一系列“行为规范”,如出门牵狗绳、不让猛犬靠近未成年人、不将宠物犬带入“宠物禁入”场合、不在自家住宅内饲养物业禁养品种,等等,否则不仅害人,抑且害己——此次费城惨剧并非近年来首例宠物犬咬伤“自己人”的案例:去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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