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可素,眼须色;笔随手,手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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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由衷相信:致力消弭空间、时间的距离纯属不智亦无益。就在那些自以为省下来的时空缝隙里,美好的事物大量流失。一旦交流变得太有效率,不再需要翘首引颈、两两相望,某些情意也将因而迅速贬值而不被察觉。
——《查令十字街84号》译者陈建铭
2017年12月16日 星期六 晴间多云
我的梳妆台抽屉里,至今安放着五十封没有寄出的手写信。
这些信每一封少则四五页,多则十几页,陆续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最后五年缄封。所用的信壳由上海西郊包装印刷厂于1995年8月印制,当时印数40万,上海邮电管理局监制。
所有信封都没有写地址和收件人,自然也就没有贴邮票,因为提笔时我就知道不会付邮。
是的没写错,藏它们的是梳妆台而非写字台,因为梳妆台摆在我的卧室。比起书房,卧室,更靠近心房,我这么认为。
而写信,或者说亲手将心中言落为纸上字,再亲手折叠、亲手粘贴、亲手投递,加之唯翘首以待才能实现阅读的过程,对我来说是一桩美轮美奂且充满了神秘感与神圣感的事情。
2000年互联网从天而降,这纯手工活儿,我就再也没干过。因为觉着,时代已车轮大转得不具备与之相匹配的神秘与神圣了。
再言之凿凿,若没见过一个人的字,于我,是生不出发自内心的“信”的。而这个时代,人和人之间鲜有信,也就少有信。
有时不禁同情现在的孩子,身处这个一键发送的信息社会,当言语可以随时修改、删除和撤回,则少了机缘沉淀心思、滋养信任,难令情感得以累积厚重。
我们那个时候,素笺素面素心,写一句、是一句,郑重其事,落笔无悔;念几行、思千遍,深情款款,见字如面。
读小学时我的字写得不怎样,经常被当时在印刷厂上班的父亲严厉批评。后来因为自尊心的缘故奋起苦练,终于在跨入初中时成为每天写小黑板课程表和各种通知以及老师御用刻蜡板印试卷的那个女同学。
也因此开始注意班里字写得不错的男生女生以求切磋,作为一所名闻遐迩的市重点中学,一手好字的还真不在少数。但不知是自己小小的清高,还是眼光独到,很长一段时间,都并没有发现能真正入我眼的硬笔字。
直到高二那年暮春的一个上午,阳光正暖,略有夏意,老大楼的爬山虎透出盎然生机。第二节课间大休息,和伙伴信步走至校门口的传达室玻璃信插前,只一瞥,写着我笔名的那一抹惊鸿跃入眼帘。
洒脱中蕴藏的顶真、侠气中暗含的温润,还有超乎那个年龄的沉稳笔触,在我迫不及待打开的两页信纸上翩翩然扑面而来。我疾忙躲到校园一角,摒神静气一个字一个字读过去,久无波澜的心绪瞬时起了海啸。
初见这字,似曾相识,印象里应当更加无所拘泥、桀骜飞扬,莫非是为我刻意端正了写法?按耐不住好奇去揣测握笔的那个人、那颗心。
不敢在教室里与写信人的目光相交,走廊里撞见都恨不能立刻躲闪消失,却暗自将所有来信当作了我的硬笔行书字帖,临摹了整个青春。
等见这字,后来,变为一种习惯。等到了,整颗心都雀跃;等不见,晴朗的天也好似在飘雪。
而每一次见,都会在打开和叠起间纠结,既无法抑制细读到底的迫切,又不舍一口气念完,只好放慢从这一行移目下一行的速度,连一个句逗都怕错过。读完了又从头来过,就这样,一遍又一遍,直至掩卷成诵。
也舍不得放回信封,塞进去又取出来,拿多了又怕弄皱信纸。莫名担心弄丢,便和看护自家孩子一样寸步不离贴身携带,想它的时候就拿出来,没多久小小的挎包越来越重。
现在想来,如此娇宠一个人的字,一辈子恐怕就这么一回了吧?
盼见这字,再后来,竟积成了一种心疾。有时候想得都怕见了,因为见到了就意味着又要开启下一轮的等待,不如不见,温习旧的便好。
或在好不容易见到后,故意摒几个月不回邮,这样就可以将那切切翘盼的焦灼转移给对方,而延迟自己心头的望眼欲穿。
就这样年复一年,终于有一天,不见这字,成为我咬牙做出的决定。而所有曾经的渴望与眷恋,和那一厚沓字一起被我锁进了抽屉,从此浮雁沉鱼,终了无凭据。
这一锁一封笔,恍然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