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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告微博KOL诋毁一审判决:人称花粉“建华wei业”赔偿24万

手机中国联盟  · 公众号  · 手机  · 2017-06-07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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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微网 6月7日消息

昨天,微信认证公众号“达晓律师事务所”官方发布消息称,由达晓律师事务所林蔚律师、郭秋燕律师代理的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诉李展名誉权纠纷案件,近日由海淀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建华wei业立即停止侵权,发表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小米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人民币二十四万元。

据悉,新浪微博“建华wei业”,微博粉丝量达30842人,其运营者真是名称为“李展” ,在智能手机的自媒体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比较有意思的是,“建华wei业”在微博圈内一直被称为“花粉”,也就是华为手机的粉丝。翻看其微博,也确实有多篇赞扬华为手机的微博,而被他置顶的首条微博是去12月11日发布的《光明和正义,不会缺席》文章,内容大概也是与小米公司的诉讼。

根据达晓律师事务所披露信息显示,该微博从2014年至2016年,持续性发表数十条涉嫌侵犯小米公司名誉权的微博,包括“小米就是靠下三滥低俗营销起家的”、“开始像个怨妇气急败坏撒泼骂街了……小米无耻”、“不抄袭苹果,开始抄华为了?”等具有侮辱及诽谤性言论。

因“建华wei业”明显地超出了言论自由的边界,小米公司于2016年向建华wei业提起名誉权纠纷诉讼。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米公司作为国内知名互联网企业,依法享有法人名誉权,被告建华wei业在其微博中发布的部分博文言论及配图,已超出法律所允许的个人言论自由范畴,会造成小米公司社会评价的降低和不明真相网友的误解,认定被告李展的微博中相关内容侵犯了小米公司的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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